《赤水玄珠》~ 第一卷 (7)
第一卷 (7)
1. 論雜病發熱惡寒與傷寒不同
許學士曰:仲景云:假令寸口脈微,名曰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灑淅惡寒也。尺脈弱,名曰陰不足,陽氣下陷入陰中,則發熱也。此謂元氣受病而然也。又云: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此醫發其汗,使陽氣微,又大下之,令陰氣弱。此謂醫所病而然也。大抵陰不足,陽往從之,故陽內陷,則發熱。
陽不足,陰往乘之,故陰上入陽中,則惡寒。陰陽不歸其分,故寒熱交爭,是以發熱而惡寒也。
《原病式》曰:身熱惡寒,熱在表也。邪熱在表而淺,邪畏其正,故病熱而反惡寒也。或言惡寒為寒在表,或言身熱惡寒為熱在皮膚,寒在骨髓,皆誤也。仲景法曰:無陽病寒,不可發汗。又言身熱惡寒,麻黃汗之,汗泄熱去,身涼即安。然則豈有寒者歟!大法煩躁多渴,欲寒惡熱,為病熱也。
亦有亢則害承乃制之,則病熱甚而反覺其冷者也。雖覺其冷,而病為熱,實非冷也。其病熱鬱甚而反惡寒,得寒轉甚,而得暖少愈者,謂暖則腠理疏通,而陽氣得散,怫熱稍退,故少愈也。其寒則腠理固密,陽氣怫鬱,而熱轉甚,故病加爾。上下中外,周身皆然,俗因之妄謂寒病,誤以熱藥投之,為害多矣。
劉宗厚曰:按此數論,並言雜病陰陽相乘,及火熱甚,反兼水化為病,亢則害承乃制之例。但河間所引傷寒身熱寒熱,與仲景及《明理論》義不相合。詳趙嗣真《明理論》云:往來寒熱者,邪正分爭也。邪氣之入也,正氣不與之爭,則但熱而無寒;若邪正分爭,於是寒熱作矣。
蓋以寒邪為陰,熱邪為陽,里分為陰,表分為陽。邪之客於表也,為寒,邪與陽爭則為寒矣;邪之入於裡也,為熱,邪與陰爭則為熱矣;若邪在半表半裡之間,外與陽爭而為寒,內與陰爭而為熱,表裡之不拘,內外之無定,由是寒熱且往且來,日有至於三五,甚者則數發也。若以陰陽相勝,陽不足則先寒後熱,陰不足則先熱後寒。
此特論雜病,陰陽二氣自相乘勝然也,非不可以語傷寒。斯論為甚精切,深合仲景之意,蓋不惟釋疑於《活人書》而已。
又按河間言,惡寒為寒在表,或身熱惡寒為熱在皮膚寒在骨髓,皆誤也。而《活人書》亦以此為表裡言之。故趙氏曰:詳分皮膚骨髓,而不曰表裡者,蓋以皮、脈、肉、筋、骨五者,《素問》以為五臟之合,主於外而充於身者也。惟曰臟,曰腑,方可言里。可見皮膚即骨髓之上,外部浮淺之分。
骨髓則皮膚之下,外部深沉之分。與經絡屬表,臟腑屬裡之例不同。況仲景出此症於太陽篇首,其為表症明矣。是知虛弱素寒之人,感邪發熱,熱邪浮淺,不勝沉寒,故外怯而欲得近衣。此所謂熱在皮膚,寒在骨髓,用辛溫。至於壯盛素熱之人,或酒客輩,感邪之初,寒未變熱,陰邪閉於伏熱,陰凝於外,熱鬱於內,故內煩而不欲近衣,此所謂寒在皮膚,熱在骨髓,用辛涼必矣。一發之餘,表解正和,此仲景不言之妙。
若以皮膚為表,骨髓為里,則麻黃湯證,骨節疼痛,其可名為有表復有里之症耶?然仲景傷寒一書,人但知為方家之祖,而未解作秦漢文字看,故於大經大法之意,反有疑似。而後世賴其餘澤者,往往類輯傷寒方論,其間失其本義,及穿鑿者亦有之。矧以雜病為論,但引其例乎?茲趙氏釋疑,可謂得其旨趣。
且《黃帝針經》有論皮寒熱,肌寒熱,骨寒熱等例。如此則仲景所論,分邪在皮膚骨髓之殊,雖欲以盡證例之變,蓋自有所本云。
2. 惡寒非寒惡熱非熱論
丹溪曰:經云:惡寒戰慄者,皆屬於熱。又云:禁慄如喪神守,皆屬於火。惡寒者,雖當暑月,若遇風霜,重綿在身,自覺凜凜戰慄。禁慄,動搖之貌。如喪神守,惡寒之甚。《病原式》曰:病熱甚而反覺其寒,此為病熱,實非寒也。或曰:往往見有得熱藥而少愈者,何也?予曰:病熱之人,其氣炎上,郁為痰飲,抑遏清道,陰氣不升,病熱尤甚。積痰得熱,亦為暫退,熱勢助邪,其病益深。
或曰寒勢如此,誰敢以寒涼與之,非殺而何?予曰:古人遇戰慄之症,有以大承氣湯下燥糞而愈者。惡寒戰慄,明是熱症,但有虛實之分耳。經曰:陰虛則發熱。夫陽在外,為陰之衛,陰在內,為陽之守。精神外馳,嗜欲無節,陰氣耗散,陽無所附,遂致浮散於肌表之間,而惡熱也,實非有熱,當作陰虛治之,而用補養之法可也。
瀉白散,治肺熱。
為末,水調服。
清金丸,瀉肺火。
黃芩(炒)
為末,水丸,沸湯下。
黃連瀉心湯,治心熱。
黃連(炒)
為末,水調二三分,量人大小與之。
導赤散,治小腸實熱。
調胃承氣湯,治脾熱胃熱。
藿香(七錢),山梔(一兩),石膏(五錢),甘草(三兩),防風(四兩)
上為末,用蜜酒拌,略炒服。
柴胡飲子,治肝熱。
各等分,每服七錢,姜三片,水煎服。
抑青丸,瀉肝。
黃連,薑汁炒為末,粥丸,沸湯下。
左金丸,治肝火。
黃連(六兩),吳茱萸湯煮少時,為末,粥丸,陳皮、白朮湯吞下。
為末,蜜丸。
本方去川芎、羌活、防風,加黃連、黃柏、黃芩、蘆薈、青黛各五錢,木香一錢,麝香五分,名當歸龍薈丸。
滋腎丸,治腎熱。
黃柏(三錢),知母(三錢),桂(一錢半)
為末,蜜丸。
涼膈散,治積熱煩渴,面熱唇焦,咽燥舌腫,喉閉,目赤,鼻衄,項結硬,口舌生瘡,譫妄,燥澀,便溺閉結。
連翹(四兩),朴硝,大黃(各二兩),薄荷,黃芩,梔子,甘草(炙。各一兩)
為末,每服三錢,加竹葉五七片,水煎。
洗心散,治心肺積熱,頭目昏疼,肩背拘急,肢節煩痛,唇焦咽腫,痰壅唾黏,溺澀便秘。
白朮(一兩半),麻黃,川歸,荊芥,芍藥,甘草,大黃(各六兩)
每服二錢,入生薑、薄荷少許,同煎服。
黃連,黃芩,大黃(各等分)
為末,煉蜜丸,桐子大,每服三十丸。
四順清涼飲子,治一切丹毒,積熱壅滯,咽痛。
川歸,甘草(炙),赤芍,大黃
每服七錢,水煎服。
黃連解毒湯,治大熱甚,煩躁不得眠。
黃連(七錢半),黃柏,梔子(各五錢),黃芩(一兩)
每服五錢,水煎服。加防風、連翹為大金花丸,治風熱。加柴胡,治小兒潮熱。與四物相合,治婦人潮熱。
當歸承氣湯,治熱發於上,不利於下,陽狂奔走,罵詈,不避親疏。
當歸,大黃(各五錢),芒硝(四錢半),甘草(二錢半)
上分二帖,姜三片,棗二枚,水煎服。
人參散,治身熱頭痛,積熱在胸,服此神妙。
石膏,甘草(各一兩),滑石(四兩),寒水石(三兩),人參(五錢)
為末,每服一錢,或二錢,溫水調下,早晚各一服。兼服金花丸妙。
黃柏(去粗皮淨四斤,一斤以好酒浸,一斤米泔水浸,一斤蜜糖水浸。)
上俱用瓷器浸之,三味俱要沒二指為度。冬月浸七日,夏浸三日,春秋五日,濾出曬乾,仍存余汁待後用。再將黃柏一斤,切作五寸長,用真酥油半斤,以瓷碗盛之。先將銅銚將水熬滾,再將酥油連碗入水溶化,將黃柏以微火炒熱,用棕刷蘸酥,徐徐刷上,且刷且炙,各使透徹,切忌焦黑,炙畢放於冷地上,以瓷碗覆之二日去火毒,並前共為細末,以前存原汁和為丸,如汁不敷,再加蜜酒兌均和之。丸如梧子大,每空心及臨臥,酒吞下五七十丸,徐以乾物壓之。
此藥滋腎降火化痰之聖藥也。若吐血遺精,服半月即愈。如相火周身疼痛,減黃柏二斤,加犀角一兩,為末,入前丸中。
以生天門冬不拘多少,去皮心,搗絞汁,盛瓷器內,以鍋熬滾水,入門冬,連瓷器於中,煮至滴水成珠,以瓷罐收貯,每服二三匙,沸湯點服。如無生者,以乾者煮汁熬膏亦可。或以天門冬製為末,每服二三錢亦可。
前胡散,治胃氣實熱,唇口乾裂,中心熱躁,大便秘結,非時煩渴,睡中口內生涎。
大黃(五錢),桔梗,枳殼,前胡,杏仁(各一錢),葛根(二錢)
上為末,每服二錢,入姜煎服。
赤茯苓湯,治膀胱實熱,腹脹,小便不通,口苦舌乾,咽腫不利。
豬苓,葵子,枳實,瞿麥,木通,黃芩,滑石,甘草,赤苓,車前子(各等分)
入姜水煎,食前服。
東垣,瀉陰火升陽湯,治肌熱,煩熱面赤,食少,喘咳痰盛,脈右關緩弱,或弦,或浮數。
羌活,甘草(炙),黃耆,蒼朮(各一兩),升麻(八錢),柴胡(一兩半),人參,黃芩(各七錢),黃連(酒炒,五錢),石膏(五錢,深秋勿用)
上每服一兩,或五七錢,水煎服。
升麻散火湯,治男子婦人四肢發熱,肌熱,筋痹熱,骨髓中熱,發睏熱如燎,捫之烙手,此多血虛而得之。或胃虛過食冷物,抑遏陽氣於脾土之中,火鬱則發之。
升麻,葛根,羌活,獨活(各五分),防風(三分),柴胡(八分),甘草(炙,三分),白芍(五分),生甘草(二分)
水煎,稍熱服。
千金麥門冬湯,治諸疾後,火熱乘肺,咳嗽有血,胸脅脹滿,上氣羸瘦,五心煩熱,渴而煩悶。
麥冬,桑白皮,生地(各一兩),半夏,紫菀,桔梗,竹葉,麻黃(各七錢半),五味(五錢),甘草(五錢)
每服七錢,水煎服。
《拔萃方》,地骨皮散,治渾身壯熱,脈長而滑,陽毒火熾發渴。
地骨皮,茯苓(各五錢),柴胡,黃芩,生地,知母(各一兩),石膏(二兩),羌活,麻黃(各七錢半。若有汗者,減此二味)
上每服一兩,入姜煎服。
麥門冬散,治丈夫婦人,蘊積邪熱,心胸煩悶,咽乾口燥,睡臥不安,或大小腸不利,口舌生瘡。
芒硝(一兩),麥冬(三錢),小草,黃連,升麻,犀角屑,甘草(炙),黃芩,枳殼,大青(各五錢)
每服三錢,水煎服。
真珠散,治男女五臟積熱,毒氣上攻,心胸煩悶,口乾舌燥,精神恍惚,悶亂,坐臥不安。
琥珀,真珠粉,天花粉,鐵粉,硃砂,甘草,牙硝,寒水石(煅),大黃(各等分)
為極細末,每一錢,竹葉湯下。
紫雪,治內外煩熱不解。口中生瘡,狂易叫走。解諸熱毒、藥毒、邪熱、驚癇百病。
黃金(百兩),寒水石,磁石,石膏,滑石(各一斤,研)
以上用水一石,煮至四斗,去渣,入下項:
炙甘草(八兩),羚羊角屑,犀角屑,青木香,沉香(各五兩),丁香(一兩),升麻,玄參(並銼細。各一斤)
以上再煮至一斗五升,入下項:
硝石(四斤,芒亦得,每斤得七兩七錢五分),朴硝(十斤,淨)
以上入前汁中,微火煎,柳枝不住手攪,候有七斤,投放木盆中半日,欲凝,入下項藥,攪令勻,入硃砂三兩。
當門子(一兩二錢五分),上藥成紫色霜雪,每服二錢或一錢,冷水調下。大人小兒,消息虛實加減,食後服。
千金黑奴丸,治火熱陽毒,發斑,發狂,煩躁,大渴倍常。
黃芩,釜底煤,芒硝,灶突墨,梁上塵,麻黃,小麥奴,大黃(各一兩)
上為末,煉蜜為丸,彈子大,新汲水化服。不定,再服半丸,飲水盡足。當發寒,寒已汗出乃瘥。未汗再服半丸。渴不甚者勿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