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佩琴
《類證治裁》~ 卷之二 (17)
卷之二 (17)
1. 喘症脈候
喘脈宜浮遲,不宜急疾。喘逆上氣,不得臥者死;上氣面目腫,肩息,脈浮大者危。上氣喘息低昂,脈滑,手足溫者生;脈澀,肢寒者死。右寸沉實而緊,為肺感寒邪。亦有六部俱伏者,宜發散,則喘定。
2. 附方
〔補攝〕,六味丸,見一卷中風。
〔發散〕,三拗湯,見本卷哮。
〔解利〕,華蓋散,見本卷咳嗽。
〔痰火〕,麻杏石甘湯,麻,杏,石,草
〔飲邪〕,桂枝加樸杏湯,桂,芍,草,姜,棗,樸,杏
〔暑暍〕,香薷飲,見一卷中風。
〔暑暍〕,白虎湯,見一卷中風。
〔利濕〕,四苓散,見一卷溫。
〔散邪〕,麻黃,麻,桂,杏,草
〔老人〕,杏仁丸,杏仁,核桃肉,蜜丸。
〔寒包熱〕,麻黃定喘湯,即前定喘湯。
〔痰喘〕,千緡湯,半夏(七粒),皂角(去皮弦),炙草(各一寸),姜(二片)
〔膠痰〕,導痰湯,見一卷中風。
〔喘嗽〕,安嗽化痰膏,見本卷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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