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燾

《外臺秘要》~ 卷第三十一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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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十一 (8)

1. 解飲食相害成病百件

肘後凡飲食雜味,有相害相得,得則益體,害則成病,以此致疾,例皆難療,所以病有不受藥療,必至於死也,今略疏其不可啖物,不須各題病名,想知者善加慎之,諸鳥獸陸地肉物忌法。

白犬血腎(不可雜白雞肝白鵝肝),白羊肉(不可雜雞肉),犬肝(不可雜烏雞狗兔肉),豬肉(不可合烏梅食,一云不可合羊肝),兔肉(不可雜獺肉及白雞心食),白馬(黑頭者不可食),麋肉(不可合蝦蟆及獺生菜食),麋脂(不可合梅李食),麋肉(不可雜鵠肉食),羊肝(不可合烏梅白梅及椒),牛腸(不可合犬血肉等食),白馬(青蹄肉不可食),白豬(白蹄青瓜班班不可食),雞(有六翮不可食),烏雞(白頭不可食之殺人),鹿(白膽不可誤食),食豬肉(不可臥稻穰草中),雄雞肉(不可合生蔥芥菜食),雞鴨子(不可合蒜桃李子鱉肉山雞肉),雀肉(不可雜牛肝落地塵不著不可食),暴脯(不肯燥及犬炙不動見水而動者不可食),祭肉(自動及酒自竭並不可飲食也),鳥獸(自死口不開翼不合不可食),鳥獸(被燒死不可食),病人(不可食熊肉及猴肉),山羊肉(不可合雞子食之),半夏,菖蒲(忌食羊肉),雞子(不合鯉魚),巴豆(忌豬肉蘆筍),商陸(忌白犬肉),細辛桔梗(忌菜),白朮(忌食桃李),甘草(忌食菘菜),牡丹(忌胡荽),常山(忌蔥),茯苓(忌酢),天門冬(忌食鯉魚),黃連桔梗(忌食豬肉),藜蘆(忌食貍肉),凡(蠅蜂及螻蟻集食上而食之致瘻病也),凡(飲水漿及酒不見影者不可飲之),丙午日(勿食雉肉),壬子日(勿食豬五臟及黑獸肉等),甲子日(勿食龜鱉鱗物水族之類)

又療猝得食病似傷寒,其人但欲臥,七日不療殺人。

按其脊兩邊當有陷處,正灸陷處兩頭各七壯則愈。

又療中虛冷,不能飲食,食輒不消,羸瘦,四肢尫弱,百病因此而生方。

薤白(一斤),枳實(三兩炙),大棗(十二枚擘),粳米(二合),豉(七合)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薤,餘五升,納諸藥,煮取一升半,分三服,瘥止。

又方

豉心(一升熬末),麥櫱,曲(各一兩熬),蜀椒(一升汗),乾薑(一升末)

上五味搗篩,以蜜拌,食後酒服之方寸匕。

又方

曲(半斤熬),麥櫱(五升半熬),杏仁(一升去尖皮熬)

上三味搗篩,蜜和末,食後服如彈丸一枚,漸增之。

又方

大黃,芍藥,芒硝(各一斤)

上三味末之,以蜜三斤於銅器中湯上煎可丸,服如梧子十丸,日再服。

又方

曲(一斤熬),吳茱萸(一升),乾薑(十兩)

上三味搗為末,服方寸匕。

又療脾胃氣弱,谷不消,兼不復受食方。

大麻仁(三升),大豆黃(二升並熬香)

上二味搗篩,以飲服一方寸匕,漸加服。

又療飽食訖便臥得病,令人四肢煩重,嘿嘿欲臥方。

大麥櫱(一升熬),乾薑(二兩)

上二味搗為末,服方寸匕,日三良。

又療食生冷雜物,或寒時衣薄當風,夜食便臥不消,心腹煩滿痛脹急,或連日不化方。

燒地令極熱,即激薄覆取汗愈。

深師療食飽煩悶,但欲臥而腹痛方。

曲熬令香黃

上一味搗為末,服方寸匕,大麥櫱亦佳。

千金翼(凡六畜五臟著草自動搖及得酢咸不變色又隨地不汙又與犬不食皆有毒殺人也)凡食飲有毒(澆地地墳起皆殺人)凡(肉在器中蓋密氣不泄者皆殺人)凡(脯肉熟肉不用深藏密氣不泄殺人)若中此毒者,皆犬糞灰,水服方寸匕良。

古今錄驗療新中雜食,瘀實不消,心腹堅痛方。

取水三升煮白鹽一升令消,分服取吐必瘥。

備急席辯刺史云,嶺南俚人毒藥,皆因食得之,多不即覺,漸不能食或更心中嘈脹,並背急悶,先寒似瘴,微覺,即急取一片白銀含一宿,銀變色,即是藥也,銀色青是藍藥,銀色黃赤是菌藥,久久毒入眼,眼或青或黃赤,若青是藍藥,若黃赤是菌藥,俚人有解療者,畏人得法,在外預合,或言三百頭牛藥,或言三百兩銀藥,余住久,與首領親狎,知其藥並是常用,俚人不識本草,乃妄言之,其方如後。

初得俚人毒藥,未得余藥且令定方。

生薑(四兩),甘草(三兩炙)

上二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平旦分二服訖,後別方療之。

又療之方。

常山(四兩),白鹽(二匕)

上二味,以水一斗漬之一宿,以月盡日漬之,月一日五更以土釜煎,勿令奴婢雞犬見之,煮取二升,平旦分再服,服訖,少時即吐,以銅盆盛之,看若色青,以杖舉得五尺不斷者,即藥未盡,一二日後更進一劑。

又方

都惏藤(十二兩此藥嶺南有土人識俚人呼為三百兩銀藥甚細長有高三尺微藤生切)

上一味,以水一升酒二升和,煮取二升,分三服,服訖,藥毒逐大小便出,十日慎毒食,不瘥更服,以瘥為度。(肘後云黃藤

又療腹內諸毒方。

都惏藤,黃藤(各二虎口長三寸並細銼)

上二味以酒三升合罌中密封,以糖火圍四邊燒,令三沸,待冷出之,溫常服,令有酒色,無禁忌,若不獲已,欲食俚人食者,先取甘草一寸,炙令熟,嚼咽汁,若食著毒藥,即吐便是藥也,依前法療之,若經含甘草而不吐非也,宜常收甘草十數片隨身帶之自防也,嶺南將熟食米及生食甘蔗巴蕉之屬自更於火上炮炙燒食之,永無慮也,若被席上散藥臥著,因汁入肉,最難主療,可常自將淨席隨身,及匙箸甘草解毒藥行甚妙。(肘後無黃藤)

張文仲白黍(不可合飴糖蜜共食),黍米(不可合葵共食),白蜜(不可合菰首食),菰首(不可合生菜食),病人(不可食胡荽芹菜及青花黃花菜),妊身(勿食桑椹並鴨子),五月(勿食韭),十月(勿食椒),二月三日四月八日(勿食百草),二月(勿食小蒜),四月(勿食胡荽謹按仲景方云正月勿食生蔥二月勿食蓼三月勿食小蒜四月八月勿食葫五月勿食韭五月五日勿食生菜七月勿食茱萸八月九月勿食姜十月勿食椒),食(駿馬肉不飲酒殺人也),馬(鞍下肉不可食),馬黑脊(而斑臂亦勿食)

馬肝中毒方。

取牡鼠矢二七枚,兩頭尖者是,水和研飲之。(仲景同)

又食諸六畜鳥獸肝中毒方。

取發剪之,長半寸,挼土作溏沾二升,合和所銼發飲之,須臾發皆貫所食肝出也,謹按發誤食之,令人成發症為病,不可療,今和發土飲之,豈得有此理否,可詳審之,別有方法也。

又方

服頭垢一錢匕,立瘥。(仲景千金同)

又方

清水投豉,絞取汁飲數升,瘥止。

又凡物肝臟自不可輕啖,自死者彌勿食之。

諸心皆勿食之,為神識所舍,使人來生獲報對,又食生肝中毒方。

附子末方寸匕,日三,須以生薑湯服之不然,自生其毒。

又食黍米中臟干脯中毒方。

濃煮大豆汁,飲數升即解,兼療諸肉及漏脯毒。

又食自死六畜諸肉中毒方。

黃柏末,以水和方寸匕服,未覺,再服瘥。

又凡六畜自死,皆是遭疫則有毒,人有食疫死牛肉,令病洞下,亦致堅積者,並宜以利藥下之良。

又食諸菜肉脯中毒方。

豬骨搗下篩,水服方寸匕,日三四瘥。(千金同)

又方

燒笠子末,服方寸匕,日三。

又食馬肉洞下欲死者方。

豉(二百粒),杏仁(二十枚)

上二味合於炊飯中蒸之,搗丸服之,至瘥。(仲景同)

甘豆湯冷飲之,諸毒悉解,諸不可及也。

辨魚鱉蟹毒不可食,及不得共食。

肘後云凡魚(頭有正白連珠至脊上不可食也),魚(無腸膽不可食),魚(頭黑點不可食),魚(頭似有角不可食),魚(無鰓不可食),鯷魚(赤目須不可食),魚(不可合烏雞肉食),生魚(目赤不可作繪食),魚(不可合鸕鷀肉食),鯷魚(不可合鹿肉食之),鯽魚(不可合豬肝及猴肉食),青魚(不可合小豆藿食),魚汁(不可合自死六畜肉食),青魚鮓(不可合胡荽及生葵麥醬食),鯉魚鮓(不可合小豆藿),鰕(不可合雞肉食),鰕無須(及腹下通黑及煮之反白皆不可食),鯉魚(不可合白犬肉),鯉魚(不可合繁蔞菜作蒸),鱉(目凹不可食),鱉(壓下有如王字不可食之),鱉(不可合雞鴨子食之),鱉肉(不可合莧菜食之亦不可合龜共煮之),龜肉(不可合瓜及飲酒),蟹(自相向及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病人(不可食鯷魚鮪魚等),妊身(不可食鱉及魚鱠),桂天門冬(忌食鯉魚)

又療食蟹及諸餚膳中毒方。

濃煮香蘇,飲汁一升解。(本仲景方)

又人有食蟹中毒,煩亂欲死,服五蠱黃丸,得吐下皆瘥,夫蟹未被霜多毒,熟煮乃可食之,或云是水莨所為,彭蜞亦有毒,蔡謨食之幾死。

又療食諸⿱公帀臛百物毒方。

取貝齒一枚含之,須臾吐所食物瘥。(千金同)

又方

搗韭汁服一升,冬以水煮根服。(千金云服數升)

又方

掘廁旁地作坎,深一尺,以水滿坎中取故廁籌十四枚,燒令燃,以投坎中,乃取汁飲四五升,即愈。(千金同)

又諸饌食直爾何容有毒,皆是以毒投之耳,既不知是何處毒,便應煎甘草薺苨湯療之,漢質帝食⿱公帀,魏任城王啖棗,皆致死,即其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