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玄珠》~ 第十九卷 (7)
第十九卷 (7)
1. 冷結
2. 蛔厥
舌乾口燥,常欲冷水不欲咽,蛔上煩躁昏亂欲死,兩手脈沉遲,足冷至膝,甚者連蛔並屎俱出,大便不行。此證雖出多端,可救治也,加味理中安蛔湯主之。又有胃中空虛,蟲無所安,反食其真臟之血,病人心胸脅下有痛陣,必撮眉呻吟;或時下血如豚肝色,或如濕毒膿狀,或鮮血,下利急迫;或昏沉不省人事者。一切吐蛔,雖身大熱,不可與涼劑,服之必死。
俱用理中安蛔湯加減治之。待蛔定,卻以小柴胡退熱。又有厥陰病,消渴氣上衝心,飢不能食,食即吐蛔。既曰胃寒,復有消渴之證。蓋熱在上焦,而中下焦但寒而無熱,若大便實,用理中湯加大黃主之。吐蛔未止,加黃連、苦楝樹皮、細辛治蛔,不可用甘草。
3. 鬱冒不仁
4. 肉瞤筋惕
太陽病發汗出不解,仍發汗,頭身瞤動,振振欲擗地,用真武湯合人參養榮湯,倍用歸、耆。或不因汗過多,其人筋脈跳動者,此人稟素血少,邪熱傳於六脈之中,火動惕也,用加味人參養榮湯。汗後虛煩不得眠,筋惕肉瞤,內有熱,以加味溫膽湯。
5. 肉苛
肉苛者,雖著衣絮,猶尚苛也。傷寒發汗過多,亡其血者,乃變此證。蓋榮虛而衛實,則血氣不得和通,肉失所養,故頑痹不仁,痛癢不知也。用羌活沖和湯加桂枝、當歸、木香主之。治肉苛肌肉不仁,路龍吉升麻湯。治榮虛衛實,肌肉不仁,滿身痛癢,用肉苛羌活散。
6. 百合
若惡寒嘔者,病在上焦,二十三日愈。若腹滿微喘大便堅,三四日一行,微溏者,病在中焦,六十三日愈。若小便淋瀝難者,病在下焦,三十二日愈。並宜百合湯主治百合病也。已經發汗後更發者,用百合知母湯。已經下後更發者,用百合代赭湯。已經吐後更發者,用百合雞子湯。
7. 瘛瘲
不因汗所生者,當平肝木降心火,佐以和血之劑,用羌、防、荊、連、柴、芍、歸、地、川芎、天麻、參類。若兼痰者,必加南星、半夏、竹瀝、薑汁。如風邪急搐,須兼全蠍、殭蠶。若曾經汗下之後多日,傳變得此證者,為病劇,虛極生風,小續命湯加減。凡傷寒汗出露風,則汗不流通,遂變筋脈攣急,手足搐溺,用牛蒡根散主之。
8. 循衣摸床
凡循衣摸床,直視譫語,脈弦者生,脈澀者死。小便利者可治,不利者不可治,謂津液枯竭也。大抵陰陽二氣俱絕,則妄言撮空也。若大便秘結,撮空譫語,煩躁者,此為實熱,宜承氣湯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