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症寶筏》~ 卷之一 類傷寒諸感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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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 類傷寒諸感證 (5)

1. 察色八法

一曰白色,白色為寒,表證有之,里證有之,而虛者、熱者、實者亦有之。其類不一,故白色舌苔辨病較難。

凡白浮滑薄,其胎刮去即還者,太陽經、表受寒邪也。白浮滑而帶膩帶漲,刮之有淨、有不淨者,邪在少陽經半表半裡也。全舌白苔,浮漲、浮膩,漸積而干,微厚而刮不脫者(謂刮去浮面而其底仍有),寒邪欲化火也。辨傷寒舌,大約如此。

至若雜病之人,舌白嫩滑,刮之明淨者,裡虛寒也(無胎有津,濕而光滑,其白色與舌為一,刮之不起垢泥,是虛寒也,口唇必潤澤無縫)。白厚粉濕滑膩苔,刮稍淨,而又積如麵粉發水形者,裡寒濕滯也。

舌白粗澀,兼有朱點、有罅紋之胎(粗澀則不光澤,朱點則顯其臟腑有熱,裂罅紋多因誤服溫藥之故)及白乾膠焦燥滿胎,刮不脫,或脫而不淨者(刮去垢泥後,底子仍留汙,質膩澀,不見鮮紅),皆裡熱結實也(此舌頗多,其苔在舌比之面上傅粉,刮之多垢,其白色與舌為二物,是熱也。與前論之虛寒舌相反。

當認明此胎由淺而深,將黃未黃,或竟變黑者,宜用積實導滯湯急下之,不可用溫補藥)。

_拯華、光華注:_馬良伯云:有舌厚膩如積粉者,為粉色舌胎,舊說並以為白胎。其實粉之與白,一寒一熱,殆水火然。溫病、熱病、瘟疫時行,並外感穢惡不正之氣,內蓄伏寒化熱之勢,邪熱瀰漫,三焦充滿,每見此舌。與熱在陽經者異,與腑熱燥實者亦異。治宜清涼泄熱。粉胎乾燥者,則急宜大黃黃連瀉心湯等,甚或硝黃下之。切忌拘執舊說,視為白胎,則大誤事矣,此與吳又可說大同小異。惟王晉三謂:戊午歲,自春徂秋,民病無論三因,舌胎白者居多,有白滑、白屑、白粉之異,用姜附則白胎厚而液燥,用芩連則手足冷而陽脫。困制薑桂湯,薑汁為君,辛潤泄衛,肉桂通營,佐以參草南棗甘補,應手而愈。故治病當匯參,辨胎亦然,不可偏主一說也。

若白胎夾變別色,見於某部,即是某經病重。凡表裡、寒熱、虛實證皆同。

凡風寒濕初中皮腠,則為白胎。寒濕本陰邪,白為涼象,故胎色白。白胎及白滑者,風寒與濕也。滑而膩者,濕與痰。滑膩而厚者,濕痰與寒。惟薄白如無則虛寒,但滑膩不白者,濕與痰也。兩條滑膩者,非內停濕食,即痰飲停胃。白如積粉,則濕熱或痰熱也。溫病、熱病、溫疫,時有此胎,與白胎作寒論者大異。

總之,滿舌一色為一經證,邊白與中間白俱傳經證。如從根至尖直分兩條者,則合病與夾陰寒證。合病則白中兼兩條黃,陰寒則白中兼兩條黑潤,或兼灰色。從根至尖橫分兩三截,胎色不一者,是並病證也。故尖白根黃或根黑,或半邊胎灰、胎滑,皆半表半裡證,但看白胎之多少。

白色多者,表邪尚多,宜清解或表裡並用;若黃黑灰多,或生芒刺及黑點乾裂,則裡熱已結,急宜用下以清裡。若有胎白而滑厚者,寒飲積聚膈上也,每於十三四日過經時,忽然生變,最宜先時謹防。臟結證亦有此胎,觀《傷寒論》自知。

二曰黃色,黃色舌胎,表裡實熱證有之,表裡虛寒證則無。刮之明淨,即為無病(必須清潔光明,見淡紅潤澤之底。凡言淨者,皆仿此)。刮之不淨,均是熱證(刮後仍留粗澀垢膩,如薄漿糊一層者,或竟不脫者)。

淺黃膩薄者,微熱也。乾澀深黃膩厚者,大熱也。芒刺焦裂,老黃或夾灰黑色者,極熱也。黃胎見於全舌,為臟腑俱熱;見於某部,即某經之熱。表裡證均如此辨,乃不易之理也。

表證風火暑燥,皆有黃舌。惟傷寒邪在太陽、少陽時,均無黃胎。待邪傳陽明腑,其舌必黃。初淺久深,甚則老黃,或夾變灰黑(其症多大熱大渴,或無汗,或自汗、譫語、痞結、咽乾、目暗、大小便秘、衄血、吐血、蓄血、如狂、自利清水不等,以舌脈相較,審證無誤),皆邪火里逼、實熱里結諸危證,其脈往往伏代散亂,奇怪難憑(重病久病亦然,更有輕病而脈即伏亂者),則當舍脈憑舌,專經急治,斯為盡善。若泥於火乘土位,故有黃胎之說,迂執誤人矣。

黃胎多主裡實。薄黃為熱,黃膩為痰熱、濕熱,黃膩而垢為濕痰秘結,腑氣不利,食滯亦時有此胎。

滑厚而膩者,為熱未盛、結未定。在冬時尚未可遽用攻,夏月才見黃胎,即當用下。以夏令伏陰在內,裡熱即熾而胎不遽燥,雖滑厚亦未可信。如黃而燥,或生芒刺,生黑點,中心瓣裂,則無分何時,皆當速下,以存陰液。若焦黃則熱甚,宜清宜下。

又有根黃而尖白,不甚干,短縮不能伸出者,痰挾宿食也,亦宜用下。

痰飲水血諸證,舌多不露燥象,不可因其未燥而疑慮誤事。陰寒夾食,亦多黃而不燥。然黃則實象,總宜急下,但下法有寒溫之別耳。

如有胎黃厚而舌中青紫,甚則碎裂口燥而舌不幹者,此陰寒挾食也,亦宜斟酌溫下之。

三曰黑色,凡舌苔見黑色,病必不輕,寒熱虛實各證皆有之,均屬裡證,無表證。

凡舌色全黑,本為朋絕,當即死。而有遲延未死者,非臟腑極熱,即為極寒,尚留一線生機,苟能辨准,補偏救弊,卻可不死。

在傷寒病,寒邪傳裡化火,則舌胎變黑,自舌中黑起,延及根尖者多,自根尖黑起者少。熱甚則芒刺、乾焦、罅裂。其初必有白胎變黃,由黃變黑,甚至刮之不脫。濕之不潤者,熱極傷陰也。病重脈亂,舍脈憑舌。宜用苦寒以瀉陽,急下以救陰。

在雜病見黑胎,皆因實熱傷里也,亦惟連瀉熾火,毋使枯竭。

若虛寒而舌黑者,則必濕滑無胎(多津,口不苦,唇不燥),無朱點,無芒刺,無罅裂,刮之明淨,如水浸豬腰,有淡淡瀜瀜之形,是臟腑極寒之舌也,宜用十全辛溫救補湯

亦有真寒假熱證而見黑舌者,其舌必全黑而不分經,且必由淡白之時忽然轉黑,其初無變黃之一境。約略望之,似有焦黑芒刺干裂之狀,然刮之必淨,濕之必潤,環唇皆白,而不紅焦,寒結在臟也。其症亦周身大熱、煩躁惡衣被,與實熱邪火證相似。實則中宮寒極,陽氣盡發於外也。

口大渴,喜冷飲水,卻不多,與實熱異,外假熱而里極寒也。患此假證之人,必煩亂昏沉,六脈必遲弱無力,大便結,常欲下而不下,宜甘溫救補湯。

如中黑無胎而舌底乾燥,有小點紋可見者,乃胃經實熱,並無六氣侵擾也,宜破格白虎三黃治之。如中黑無胎而舌底濕嫩、光滑無點紋者,乃胃經虛寒,亦非六氣所擾也,宜附子理中湯加肉桂、黃耆治之。舊說不辨寒熱,專用生脈散附子理中,誤人不少。

如全黑無胎而底紋粗澀乾焦,刮之不淨者,極熱也,不論何證何脈,皆宜十全苦寒救補湯,數倍生石膏,急投必愈。如全黑無胎而底紋嫩滑濕潤,如浸水腰子,淡淡瀜瀜,洗之不改色者,極寒也,不論何證何脈,宜十全辛溫救補湯,重加薑桂,急投可愈。舊說謂水剋火,百無一生,則迂矣。

如全黑無胎而無點無罅,乾燥少津,光亮似錢者,即絳舌之變,陰虛腎水涸也,妊娠者亦有之。宜十全甘寒救補湯加減酌用。

如有點有罅,乾燥無津,澀指如銼者,極實熱證也。宜十全苦寒救補湯,數倍生石膏,不次急投,服至黑色轉紅則痊。

如黑色暗淡無胎,無點無罅,非濕非於,似亮不亮者,陽虛而氣血兩虧也,久病見之不吉。宜十全甘溫救補湯。

如有煙癮之人,常多黑舌,看法當比平常病人之黑舌減一二等算。

又有誤食物而染黑者,宜明辨之。總之,凡見黑舌,皆重證、危證也。寒熱虛實,務當詳辨,稍有不明,便易取禍。

邪熱傳裡,火極反兼水化,則為黑色舌。熱結燥實,津液焦灼,少陰真水垂涸,此最凶象,宜急攻下其熱滯,以存一線之陰。或兼芒刺、燥裂、隔瓣者,須用新青布蘸薄荷湯濕潤,揩去刺瓣,看舌上色紅者可治,急下之;若刺瓣下仍黑色者,則腎陰已竭,臟色全露,法在不治。

有胎黑腐爛者,為心腎俱絕,舌黑而捲縮者,為肝絕,皆不治。有黑薄而潤或滑者,為陰寒,可治。

有始病即舌心黑色,非由白黃變化,舌轉瘦小者,為真臟中寒。此寒水凌心,腎色外見,急宜用溫,稍緩則誤事。

有中黑而枯,並無積胎,邊亦不絳,或略有微刺者,為津枯血燥證。急宜養陰生津,誤用攻下,或溫經,皆必死。

有中間一條,或拇指大黑潤浮胎,兩邊或黃或白者,兩感證也。凡胎黃黑白雜見,或中燥邊滑,或尖干根潤,皆並病、合病,寒熱不和之候。

夏月中暑,多有黑舌,為濕痰鬱熱。亦有黑滑膩厚舌,又不可與傳經證同論。

灰黑色舌者,足三陰雜病,而太少兩陰為多。始自白胎漸黃而灰黑者,為傳經證,或生刺點燥裂,不拘在根在尖,並宜急行攻下。

有淡灰色中起深黑重暈者,為溫病熱毒及瘟疫證。急宜涼膈、雙解等清中逐邪。

如舌灰而潤並無胎,更不變別色,始病即見,非由白黃漸變者,為挾食中寒及停飲蓄血證。當用消、用溫、用燥、用攻,因證而治。

又有屢經汗下,而灰黑不退,或滋潤,或不潤,亦不燥者,脈必虛微無力,此因汗下太過,傷陰使然。宜急救陰津,固不得用硝黃,亦不可用姜附。

總而言之,凡黑色舌胎,尖黑稍輕,根黑、全黑則死。

_拯華、光華注:_楊云峰云:舌苔由白而黃,由黃而焦,或枯黑燥裂,其舌邊胖大,舌底滑潤者,甚有舌底亦燥而絕無津液,其糙刺如砂皮,斂束如荔子者,皆固勞傷脾肺,氣虛發熱,誤用發散,益虛益熱,復用寒涼,重陰內逼,以致虛火上炎。所以白上加黃,黃上加焦,而枯黑燥裂也。不論其脈,不論其症,大劑參附養榮湯,不時灌服,多有得生者。更有其舌同一黑色,而一屬寒水侮土者,宜用附子理中;一系腎氣凌心者,宜用人參八味。其治又不相同,何也?蓋寒水侮土者,系陰盛於內,逼陽於外,外假熱而內真寒,格陽證也,其黑色只聚子舌中;腎氣凌心者,系陰盛於下,逼陽於上,上假熱而下真寒,戴陽證也,其黑色直抵於舌尖。然未有不胖且嫩者,乾燥滑潤又在所不拘也。若是實火一證,則其形必堅斂,其色必蒼老,而萬無胖嫩者耳。此一虛二寒證,皆驗舌者所必知也。

四曰灰色,灰色不列五色,乃色之不正也。舌見灰色,病概非輕,均里證,無表證,有實熱證,無虛寒證,有邪熱傳表證,有時疫流行證、鬱積停胸證、蓄血如狂證。其證不一,而治法不外寒涼攻下(寒涼以救真陰,攻下以除穢毒,在當用之時,不得皆為戕伐焉)。

《舌鑑》謂:熱傳三陰,則有灰黑乾薹,皆當攻下泄熱是也。又謂:直中三陰,見灰黑無苔者,當溫經散寒。此說甚謬。蓋灰黑與淡黑,色頗相似,惟灰則黑中帶紫,淡則黑中帶白之殊耳。若寒邪直中三陰者,其舌淡黑無胎,自宜溫經散寒。如熱邪直中三陰者,其舌灰黑無胎,宜三黃、白虎、大承氣並用連投。失出失人,其害非輕,願望舌者小心謹慎焉。

至於舌尖灰黑,有刺而干,是得病後猶如常飲食之故。雖症見耳聾、脅痛、發熱、口苦,非少陽病,勿用小柴胡,宜大柴胡湯,或調胃承氣加消導藥。

若傷寒已經汗解,而見舌尖灰黑,此有宿食未消,或又傷飲食,熱邪復盛之故也,以調胃承氣下之。若雜病裡熱見此舌,宜大承氣湯重加黃連

傷寒證邪入厥陰,舌中尖見灰色,其症消渴、氣上衝心、飢不欲食、食則吐蛔者,宜烏梅丸,若雜病見此舌,為實熱里證,則宜大承氣與白虎湯合用。

若純灰舌,全舌無苔而少津者,乃火邪直中三陰證也。或煩渴,或二便閉,或昏迷不省人事,脈則散亂、沉細伏代不等,舍脈憑舌,均屬裡證,治宜三黃、白虎、大承氣並用,急速連投,服至灰色轉黃轉紅為止,病則立愈。舊說誤指為寒,用附子理中湯四逆湯,安得不致漸漸灰縮乾黑而死乎。

五曰紅色,全舌淡紅,不淺不深者,平人也。有所偏則為病。表裡虛實熱證皆有紅舌,惟寒證則無之。

如全舌無胎,色淺紅者,氣血虛也;色深紅者,氣血熱也。色赤紅者,臟腑俱熱也;色紫紅瘀紅者,臟腑熱極也。中時疫者有之,誤服溫補者有之。

色鮮紅無胎、無點、無津(津舌底出)、無液(液舌面浮)者,陰虛火炎也(有胎可作熱論,虛極不能生胎)。色灼紅無胎、無點而膠乾者,陰虛水涸也。色絳紅無胎、無點,光亮如錢,或半舌薄小而有直紋,或有泛漲,而似膠非膠,或無津液而咽乾帶澀不等,紅光不活,絳色難名(如豬腰將腐,難以言狀),水涸火炎,陰虛已極也。

瘦人多火,偏於實熱。醫者拘於外貌,輒指為虛,誤服溫補,灼傷真陰,或誤服滋補(名為滋陰降火,實則膩澀酸斂,膠黏實熱,引入陰分),俾鬱火灼耗真陰,亦成絳舌,而為陰虛難療矣(其初必有黃胎,醫者不知,久之內傷已甚,不能顯胎而變絳色矣。凡陰虛火旺之病,自生者極少,多由醫家誤用補藥逼成也)。

不論病狀如何,見絳舌多不吉。《舌鑑總論》引仲景云:冬傷於寒,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熱病,故舌紅面赤。此專指溫熱與傷寒也。而紅舌各病,實非溫熱傷寒所可賅括,勿泥古以致誤。茲將紅舌中最要者,約舉其八。

(一)紅餂舌,天行燥火時疫證有之,全舌必紫而兼瘀。臟腑為疫毒內攻,逼迫心經,所以舌長出口外,時弄不止,或餂上下唇、左右口角,或餂至鼻尖不等。宜十全苦寒救補湯,倍加川連、生石膏,不次急投,至舌收回乃愈。知治法者可以十全,否則十無一生。舊說用解毒湯加生地,必不效也。

如舌長出口外,脹而不餂者,熱毒乘心也。內服三黃瀉心湯,外用銀針刺去惡血(從舌之脾經輕以出毒。若誤中筋絡,來血不止,亦足誤人),以龍腦香、人中黃摻之,即愈。如不針,則合用大承氣、三黃瀉心湯,不次急投,必大瀉、頻瀉乃愈。

(二)紅硬舌,臟腑實熱已極,又為燥火侵淫,誤服溫藥,則舌根強硬、不能言語;或時疫直中三陰者亦有之(均里證、實熱證,無表證、虛寒證)。宜十全苦寒救補湯,不次急服,必愈。

(三)紅斑舌,全舌純紅而有小黑點者,臟腑皆熱也。傷寒邪傳陽明腑失治,以致邪火逼入三陰證,或疫毒直中三陰證,或實熱人誤服辛溫藥,燥傷三陰證均有之。不論老少、何病何脈,見此舌即宜十全苦寒救補湯,倍加真犀尖,連服必愈。

(四)紅星舌,全舌純紅而有深紅星,乃臟腑血分皆熱也。中燥火者、中疫毒者、實熱人誤服溫補者皆有之。其病多大熱大渴、心胸脹滿、皮膚燥癢、日夜不能眠、大便秘、小便澀不等。宜十全苦寒救補湯,急投則愈。

(五)紅裂舌,如舌色赤紅厚,胎膩而裂紋,臟腑實熱也,宜十全苦寒救補湯,倍加犀角。如灼紅色(即比絳色略鮮),無胎、無點而裂紋者,陰虛火炎也,用黃連解毒湯加麥冬可也。若紅色中有裂紋如人字者,君火燔灼,熱毒炎上,故發裂也,宜涼膈散。如渴甚燥熱者,宜大承氣湯急下之。

_拯華、光華注:_梁特岩曰:不論白紅黃黑各舌,若中有裂紋如川字、爻字、人字不等,或裂字直槽者,多由實熱人誤服溫補藥,熱火在臟腑相爭所致。大承氣雖能下毒,而未能涼沁腸胃,宜以白虎湯與承氣循環服。不知者以為太重,實則力求周密之策也。凡治實熱內逼之證,皆宜如此。

(六)紅尖出血舌,乃心經邪熱壅盛所致,宜三黃瀉心湯,加黃柏連翹、生地、真犀角尖,不次急服,則愈。

(七)紅色蟲碎舌,紅舌中更有紅點如蟲碎之狀者,熱毒熾盛也,宜小承氣湯下之。不退,再用大承氣湯攻之。

(八)紅色紫瘡舌,瘡在心肺經位者,乃時疫毒中心肺,或楊梅毒注心肺皆有之。宜十全苦寒救補湯,倍加生石膏、黃連,不次急投,至瘡平則愈。

有滿舌明紅,並無他胎者,為絳色,心之本色也。舌絳而潤,為虛熱。絳而干,為實熱。絳而刺,為熱盛。絳而光,為陰液不足。絳而光燥裂,為陰液大傷。溫病、熱病、瘟疫及傷寒,邪熱內傳,三焦熏灼,心包先受熱蒸,則本臟之色見。治宜清心存陰化熱。

紅中兼有白胎者,更感非時之寒也。紅中夾兩條灰色者,濕熱兼挾寒食也。兼黑胎者,邪熱傳入足少陰也。兼黃黑有芒刺者,邪熱入腑也。有紫黑斑,或外症兼發斑者,心胃熱極也。起白泡點者,心肺熱灼也。若紅色柔嫩,望之似潤,而實燥乾者,數行汗下,津液告竭也,病多不治。

六曰紫色,紫見全舌,臟腑皆熱極也。見於舌之某部,即某經鬱熱也。傷寒邪化火者、中時疫者、內熱熏蒸者、誤服溫補者、酒食濕滯者皆有紫舌。有表裡實熱證,無虛寒證。若淡紫中夾別色,則亦有虛寒證。

如淡紫青筋舌,淡紫帶青而濕潤,又絆青黑筋者,乃寒邪直中陰經也,必身涼四肢厥冷、脈沉緩或沉弦,宜四逆湯、理中湯。小腹痛甚者,宜回陽救急湯。若舌不濕潤而乾枯,乃是實熱,宜涼劑。

如淡紫帶青舌,青紫無胎,多水滑潤而瘦小,為傷寒直中腎肝陰證,宜吳茱萸湯、四逆湯溫之。

有紫如熟豬肝色,上罩浮滑胎者,邪熱傳裡,表邪未淨也,既不可下,又不可表下並用,法宜清中以解外。若全紫光暗,並無浮胎者,陽極似陰也,多不可救,急下之,間有得生者。

有紫胎中心帶青,或灰黑,下症復急者,熱傷血分也,宜微下之。

余則酒後中寒及痰熱鬱久者,往往見紫色胎。

七曰藍色,藍者,綠與青碧相合,猶染色之三藍也。舌見藍色,而尚能生胎者,臟腑雖傷未甚,猶可醫治。若光藍無胎者,不論何脈,皆屬氣血極虧,勢必殞命。舊論泥於五行,謂金木相併,火土氣絕,不分有胎無胎,概云不治,亦管窺之見耳。

凡病,舌見藍光無胎者,不治。若藍色而有胎者,心肝肺脾胃為陽火內攻,熱傷氣分,以致經不行血也。其症有顛狂,大熱大渴、哭笑怒罵、捶胸驚怪不等。宜十全苦寒救補湯,倍生石膏、黃連,急投則愈。

若孕婦舌見純藍者,胎死腹中也,宜下之。

若純藍舌,有藍色之紋也,在傷寒為胃氣衰,小柴胡去黃芩加炮姜。若因寒食結滯者,宜附子理中湯,或大建中湯急投。

有舌滑中見藍色胎者,肝臟本色也。邪熱傳入厥陰,陰液受傷,臟色外見。深而滿舌者,法在不治。

如微藍而不滿舌者,法宜平肝息風化毒。舊法主用薑桂。然邪熱鷗張,肝陰焦灼,逼其本臟之色外見,再用薑桂,是抱薪救火也。

瘟疫及濕溫、熱鬱不解,亦有此舌。感受不正之氣,蒸熱不解也。治宜芳香清泄。

濕痰、痰飲證,亦有舌滿滑膩中見藍色者,為陰邪化熱之候。法宜清化。

八曰黴醬色,黴醬色者,有黃赤兼黑之狀,乃臟腑本熱而夾有宿食也。凡內熱久郁者、挾食中暑者、挾食傷寒傳太陰者皆有之。

凡見此舌,不論何證何脈,皆屬裡證,無表證、虛寒證。舊論謂胎薄用桂枝湯加枳、橘、半夏,舌色厚為土邪剋水,鮮有得愈者。皆謬說也。

凡純黴醬色舌,為實熱蒸胃,為宿食困脾。傷寒傳陰、中暑燥煩、腹痛瀉利,或秘結、大遏大熱皆有此舌。不論老少、何病何脈,宜十全苦寒救補湯,連服則愈。

如全舌黴色,中有黃胎,實熱鬱積顯然可見,宜大承氣連服。舊說謂二陳加枳實、黃連,恐未必效也。

如中黴浮厚舌,宿食在中,郁久內熱,胃傷脾困也,或刮不淨而頃刻復生者,不論何證何脈,宜十全苦寒救補湯分二劑(先大承氣,次三黃、白虎等藥),循環急服,則愈。舊說用枳實理中湯加薑、炒川連,此治寒實結胸者,與此舌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