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梃

《醫學入門》~ 外集·卷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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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集·卷三 (3)

1. 表裡陰陽汗吐下溫解五法

表可汗而里可下,表證屬太陽。凡見頭疼、發熱、惡寒、清便自調、腰項脊強、脈浮緊者,即是表證,不拘日數多少,便宜解表,不宜下滲。有汗為表虛,宜解肌;無汗為表實,宜發汗。但發汗亦有輕重不同,古謂春夏宜汗者,借天時而喻陽邪在外也。其實春月陽氣尚微,秋月陽氣欲斂,俱不可大汗。

夏月天氣熱,玄府開,不必大汗。冬月陽氣伏藏,感冒輕者,尤不宜汗。惟傷寒重者,時令嚴慄,皮毛堅緻,非大汗無由得散,不得已而從權也。至於陰證,但厥無汗者,妄汗動經則死,或有表邪,辛熱微汗以散之可也。

里證始焉脈浮而大,今則沉而數;始焉惺而靜,今則躁而動;始焉頭疼發熱惡寒,今則不惡寒反惡熱,煩躁倍加,胸連臍腹滿痛,腋下掌心自汗濈濈,以致胃干糞燥,大便不通,小便赤澀,口渴,發狂,譫語,掀衣揭被,揚手擲足,六脈有力,即是傳經熱證。又謂陽盛誤汗即死。

或有初病即見此證者,不拘日數多少,便宜通利,失下則血氣不通而發厥矣。抑又有說焉,純乎表而里無一毫病者,當解表時勿攻裡;純乎里而表無一毫病者,當攻裡時勿解表;如表裡俱見,或表多里少,表急里緩,則先治其表而後攻其里;或里多表少,裡急表緩,則先攻其里而後救其表也。又表虛里實,則藥宜辛涼;裡虛表實,則藥宜辛熱,皆以里為主,內氣正而後可以治表。

雖莫急於內,表亦不可緩也,表裡虛實,而醫之大分明矣。

表裡半者,宣吐與和;

凡病,或渴或不渴,或胸中煩不煩,或嘔不嘔,或腹脅痛不痛,或咳,或心下悸,或小便不利,或有為之證,少陽所主也。邪在表則多寒;邪在裡則多熱;邪在半表裡,則寒熱往來。邪在表,則心腹不滿;邪在裡,則心腹脹滿;邪在半表裡,則胸脅滿。邪在表,則呻吟不安;邪在裡,則狂言亂語;邪在半表裡,則欲言不言。

邪在表,則小便清而易;邪在裡,則小便濁而難;邪在半表裡,或利或不利。邪在表,則不煩不渴不嘔;邪在裡,則煩滿而渴。故或煩或嘔者,邪在表方傳裡也。若見耳聾、脅痛、寒熱、嘔而口苦、胸脅緊滿,脈見弦數者,即是半表半裡。脈大,胸滿多痰者,或挾宿食,可吐。

《百問》云:氣浮上部,填塞心胸,頭痛多涎,此吐證也。《內經》云:其高者,因而越之。脈雖大無頑痰者,不可吐,只當和解。古謂春宜吐者,順陽氣發生於上也;秋冬宜下者,順陽氣收斂於內也。此亦道其常耳,有病皆當從權。

陽可寒而陰可熱,概言之,三陽經病即陽證,手之三陽從頭走足,故頭疼身熱云云;三陰經病即陰證,足之三陰從足走腹,故腹痛自利云云。然陰陽俱有表裡二證,陽證表裡同歸於熱而已,陰證表郁似陽,入里則有傳經、直中之殊。大抵陽證之表,發熱惡寒,清便自調,面光聲亮,鼻息往來如常,手足溫。

陽證之裡,唇焦舌燥,爪甲紅活,身輕易於轉側,煩渴,掀衣,揚手擲足,大便或閉或硬,小便或赤或澀,脈浮洪數,宜汗、吐、下、和四法以治之。陰證之表,無熱惡寒,面慘聲短,鼻息往來氣冷,手足厥逆。陰證之裡,唇紫舌卷,爪甲青黑,身重難於轉側,不渴,引衣,臥多蜷足,大便泄利,小便清白,脈細沉微,每與陽證相反。蓋陽證自下而上,故初起有頭疼,陰證則無頭疼也。

陽證自外傳入,故鬱而為熱,陰證則無身熱而反厥冷也。陽證搖手擲足,陰證則臥多蜷足。陽證內熱而渴,陰證則不渴。陽證二便閉,陰證二便清且利也。惟有腹痛與嘔,陰陽二證俱有,然陰脈沉微。凡言陽證,多得之風寒暑濕,邪生於太陽也;凡言陰證,多得之飲食起居喜怒,邪生於少陰也。故云傷寒挾內傷者,十居八九,此陰陽正病也。

陰陽極者,從治非訛。

陽邪不深,不能至於厥逆;陰邪不甚,不能至於煩躁。此水極似火,火極似水,謂之反化,亢極則害之義也。陽證潮汗秘赤,滿渴狂譫,甚則斑血喘急,然熱極忽然伏於內,故身寒四肢厥逆,狀若陰證。但身雖冷而不欲近衣,神雖昏而氣色光潤,脈必沉滑而有力,此陽極似陰也,宜大柴胡湯下之,或白虎湯竹葉石膏湯。陰證厥冷吐利,不渴靜蜷,甚則咽痛鄭聲,然寒極忽然火浮於外,發躁擾亂,狀若陽證。

然身雖煩躁而引衣目蓋,口雖燥渴而飲水不下,脈必沉細無力,此陰極似陽也,宜通脈四逆湯。從治者,反攻也,熱藥冷飲,冷藥熱飲,或熱藥為君而佐以涼藥,或冷藥為君而佐以熱劑,亦非判然如庸醫之差訛也。借有熱病服熱藥而愈者,必先服寒藥過多;寒病服寒藥而愈者,必先服熱藥過多故耳。

若夫以寒治熱,以熱治寒,此為逆治。逆治者,正治也。正治之法,人孰不知之乎!

表裡俱無,不可犯上犯下;

傷寒,頭痛寒熱,表也。口失滋味,腹中不和,或閉或泄,里也。若四五日後,以至過經十三日,既無表證,又無里證,身微熱者,虛熱耳,小柴胡湯和之。不可汗、吐以犯上焦清氣,不可大下以犯下焦胃氣。身熱,目中不了了,睛不和,大便硬者,乃可大柴胡,小承氣下之。設或已下而脈數,消穀善飢,六七日不大便者,瘀血症也。

表裡俱有,察其孰少孰多。

表裡俱見,必分多少治之。脈浮而大為表,煩渴尿赤為里,五苓散主之。頭疼身熱便閉為里,小便清利為表,桂枝主之。心滿不食便閉為里,惡寒頭汗為表,小柴胡湯主之。太陽病因下早而協熱下利,心痞硬者,謂之表裡不解,桂枝人參湯。太陽病因下早而腹痛有積者,謂之太陽太陰,又謂之裡傳表,掛枝加芍藥湯,甚者加大黃

太陽病下早利不止,脈促,喘而汗出,表未解也,葛根芩連湯。脈弦胸滿者,梔豉湯吐之。通治表多里少者,白虎湯或合小柴胡湯。里多表少者,五苓散或合小柴胡湯。表裡俱急者,防風通聖散、大柴胡湯。

當汗而下,則為瘀血懊憹痞氣結胸之患;

太陽證,脈浮緊者,宜汗。而汗之不解者,再與汗之。若失其汗,則寒邪傳經,當看傳過何經,變出何病。若應汗而反下滲,表邪乘虛內陷,則熱蓄於裡,變為瘀血、懊憹、痞氣,結胸等證。

當下而汗,則為悸惕亡陽譫語厥竭之疴。

里證具而脈沉實者,宜下。若下後熱不退,脈未和者,猶當量虛實再下。若失下則邪無從出,又或應下而反汗之,則津液內竭,變為動悸等證。

不可汗,諸虛咽瘡淋血壞證,動氣與風溫風濕脈遲;

可汗者,脈證全在表也,然太早太過,則津液竭而變生焉。有不可汗者,諸虛損咽乾口燥,咽痛瘡瘍,淋瀝,經水適至,諸失血,吐沫咳嗽壞證,臍中上下左右動氣,風溫、風濕、濕溫、脈遲微澀者,或厥而脈緊者,俱宜和解,不宜汗。若強發之,病微者難瘥,劇者言亂目眩而死。

不可下,諸虛咽腫嘔厥結胸,動氣與脈浮脈虛帶表。

可下者,脈證全在裡也,然太早太過,則水穀脫而變生焉。有不可下者,諸虛,咽腫,嘔吐厥逆,結胸不轉矢氣,臍中左右上下動氣,脈浮細虛微澀,帶表惡寒等證。下之則危,隨宜以溫熱藥救之。

陰虛挾火而脈數,(不可)灸之者消;

陰陽二毒,及少陰證吐利,及口和背惡寒脈微澀,屬陽虛者,宜灸。陰虛挾火脈微數者,不宜灸。蓋外火能助內火,火炎則下體必重痹,骨焦肉消,或因此遺精潮咳見紅,皆火氣之所使也。《活人》云:凡灸後,燒針後,證與火邪發狂者同,小柴胡加龍骨牡蠣治之。

膈寒肢冷而脈微,(不可)吐之者夭。

膈上寒飲乾嘔,少陰病也;四肢冷,胃虧也;脈微,下虛也。誤吐內煩,損傷元氣,遂致不救者有之。若應吐而反溫之,則毒氣鬱結於胃,而為發狂等證。

急下以救水,存液之機甚微;

傷寒,熱氣入臟,流於少陰之經,咽路焦,口燥渴,腎水乾也;熱病,熱不已,目睛不和,亦腎水乾也,皆急下以救腎水。陽明發熱汗多,或已汗不解,腹滿痛,及狂譫不大便者,皆急下以存胃液。傷寒脈弦而遲,弦為寒,遲為臟;脈大而緊,大為陽,緊為寒,俱謂之陽中伏陰,急下以分陰陽。

又下利三部脈平,心下硬者,內實也;下利脈遲而滑,或浮大按之反澀,惡食者,皆胃有宿食也。但宿食忌巴霜,只宜大黃盪滌。

急溫以和陽,止嘔之功非小。

脈沉厥冷,膈上寒飲乾嘔,或時頭痛,皆寒氣上攻也,急溫之,三味參萸湯。內寒已極,厥逆吐利,不渴靜蜷,陽和之氣欲絕,六脈若有若無,急溫之,四逆湯。凡言急者,病勢已篤,將有變革,非若他病可以緩也。他如太陽汗出不止,汗後惡風,汗後煩躁,心悸身痛,皆宜急用附子加於桂枝,芍藥之類三陽脈遲腹痛,建中湯當先施也。但一服,中病即止,傷寒之藥皆然。

過經(不解)汗下從輕,傷寒六日,傳經一遍,七日當解,再傳至於十三日以上不愈,謂之過經。汗下失宜,以致邪氣留連不已,神昏譫語,胸滿潮渴,隨其表裡證見而調之,或從輕再汗再下。如脈亂髮躁,尺寸陷者危。如脈緩安睡,邪未淨者,正未復耳,參胡芍藥湯調之。

有大便下利而脈和者,知醫以丸藥下與,停留餘熱。凡過經氣虛,或加異氣,宜與壞證參看。

尺遲暫補何忌。

凡尺寸遲弱,血少也。不問風寒初證雜證,俱忌汗吐下,宜先以小建中湯,或黃耆建中湯救脈。如素實者,小柴胡湯亦好,俟脈不遲,方可施治。

發表攻裡溫里之方,扶陽助陰抑陰之義。

此陰陽,指表裡言。病者為虛,不病者為實。表病里和,則邪出於外而為陽虛陰盛,故發表不遠熱,而用辛甘之劑,所以扶陽也。里病表和,則邪入於內而為陰虛陽盛,故攻裡不遠寒,而用酸苦之藥,所以扶陰也。若陰經自受寒邪,則為臟病投陰,陽氣將脫,急宜辛熱回陽抑陰。

故曰: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乃亡。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醫殺之耳。此汗、下之杼機。

法以得中為貴,不及愈於太過;

法,謂汗、吐、下、溫、解五法,各有不同。汗有大汗發表,微汗解肌,以別輕重。下有急下、少與、微和、滲利,以分清濁。溫有兼補者。吐有宣湧、探引,或只寬利而不敢吐者。和解則一而已。或曰傷寒無補法,熱氣得補復盛,更復下之,是重困也,惟虛煩裡寒陰證,不在此例。

得中者,五法洞中懇劇;太過者,粗工猛進;不及者,中工從緩從輕。凡傷寒汗下藥,一服中病即止,不必盡劑,與雜病不同。傷寒不過汗吐下三證,若用之得當,有何傳變,全在醫者精明審處之耳。

證有似是而非,不識寧可不治。

傷寒題目未定之時,不知有無風濕、勞役、痰食等項相兼,似是而非,最宜詳辨,故不知者,寧可不治。班固有言曰:有病不治得中醫。倘一藥之誤,悔將噬臍。噫!古以醫藥救夭札,今以醫藥治其生,治生可也,而誤人於死,豈不與謀劫者同哉!慎之!慎之!

上一段論表裡陰陽汗吐下溫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