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承昊

《折肱漫錄》~ 卷之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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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六 (1)

1. 續養形篇上

五穀皆補養脾氣之物,一煅成灰,反能消食者何?蓋火能軟堅化物,燼從火化故也。諸灰能消食,亦能傷脾,功用不減于山楂、神麯,不可忽之,以為食物而多服、常服也。

予半百時,微有怔忡之意。若犯房室,則是早怔忡特甚,即不犯房而不遠女色,或其寢未免動火,則亦微覺怔忡,但不甚耳。如獨宿,則泰然。自六旬絕欲以來,此病遂愈,即勞心亦不發。要知心腎一脈相通,怔仲之症,未可專求之心也。

已卯冬仲,予患沿爪出水而癢,有友教予:頻以重石壓之,壓出血水多多許即愈,不復作膿、作痛。其效亦神矣。

粵東陳探花諱子壯者,專服黑小豆。初一日服一粒,初二加一粒,以後漸加至十五粒,至十六日則減一粒,以漸而減,至次月朔又服一粒起,如是循環無窮,用白湯生吞下,不為末,久久大得益,補腎、烏鬚髮,大有奇效。

泉州黃宗伯諱汝良者,年九十餘,猶然精神不衰,飲啖如故,平日服補中益氣湯還少丹二藥,故是佳品,宜其得力。還少丹與打老兒丸相同,止少續斷一味。

予同年朱司寇廣原第二子諱茂昭字子藻者,少年時眉絕少,有風鑑相之云:如此好眼,若有眉稱之,必得駿發。子藻每從人求長眉之法。有一方士,自言有藥,但服數釐,眉即生矣。遂進末子藥六、七釐,戒以服藥後,切須避風。服之夕即有汗,偶值有賊至,乃出庭除,及歸寢,大汗不能止,綿被俱濕透,幾至亡陽,遂大憊,自後服人參數十斤,補藥無算,閉戶調理十餘年,始得復元。後亦不壽。

藥之不可輕服也如此。或云:此藥是鬧羊花,未知是否,方士已遁,莫可問也。

寢臥不得多言笑,譬五臟如鐘磬,不懸則不可發聲。(以下出《昨非齋目纂》)

養性之士,唾不至遠,行不疾步,耳不極聽,目不極視,坐不久處,立不至疲。先寒而衣,先熱而解,先飢而食,先渴而飲。不欲甚勞,不欲甚佚,不欲多啖生冷,不欲飲酒當風,不欲數數沐浴。不欲規造異巧。冬不欲極溫,夏不欲極涼,大寒大熱、大風大霧皆不欲冒之。

五味不欲偏多,酸多傷脾,苦多傷肺,辛多傷肝,咸多傷心,甘多傷腎,此五行生剋,自然之理也。

《太素·丹景經》曰:一面之上常欲得兩手摩之使熱,高下隨形皆使極匝,令人面有光澤,皺斑不生。行之五年,色如少女。先當摩切兩掌令熱,然後以拭兩目,又順手摩發,如理櫛之狀。兩臂亦更互以手摩之,使發不白,脈不浮。

2. 續養形篇下

蠣黃肉,《本草》載甘溫,煮食治虛損調中,治丹毒,酒後煩熱,止渴。炙食甚美,令人細肌膚,美顏色。海錯大約多損脾,獨此補益且其味亦冠海錯,予於閩中,備嘗海產,無如此味之佳,但煮食,腥氣不堪,必以厚味先煎後煮,乃佳耳。炙者罕見,惟於泉州有一友,見餉乾者,其味果佳,大勝淡菜。粵東亦有此,頗大而味不佳。

水□即芹菜,《本草》載甘平,養精、保血脈、益氣,令人肥健嗜食,《本草》中佳品也。但生於水田中者,多有螞蝗匿其中,難於選擇,不可輕食。《本草》又云:水芹生黑滑地,食之不如高田者宜人,名白芹。余田者皆有蟲子在葉間,視之不見,食之令人為患。

石耳生於石上,故名。《本草》載甘平,久食益色,至老不改,令人不飢。又云:明目益精,作茹勝木耳,蓋佳品也。此品入素蔬,平平耳,以之煮肉,則味絕佳。予於九江時食之,蓋產自廬山者。

絲瓜之性,世俗相傳以為至寒,食之敗陽。及考《本草綱目》則云甘平。又載《生生編》,指為暖胃助陽。抑何相反之甚也,竊觀《本草》載:此瓜除熱、利腸、去風、化痰、涼血、解毒,治痔漏下血等症。又載其通經絡、行血脈。則知此瓜應是甘涼之氣味。若曰助陽則何以涼血、解毒。若曰性冷,冷則凝,又何以通經行脈,確然甘涼,吹之無損。

冬瓜,俗傳為暖肚之物,考之《本草》,甘、微寒,大能散熱毒,利小便,則非暖腹可知。

黑小豆,《本草》所不載,止載大豆,及《綱目》注何首烏有用黑小豆蒸曝之語。世傳黑小豆方藥功用甚盛,不知《本草》何以獨遺,惟《食物本草》載一種黑小豆最佳,陶節庵以此豆入鹽煮熟,時常食之,謂能補腎。要知此豆功用更勝大豆也。又皇甫《本草發明》載,黑小豆即藿豆。

《本草》只言黑豆小者入藥,並無馬料豆、藿豆之名,蓋即此豆是。也。此豆北方最多,以之餵馬,故名馬料豆。販此至者,只至常州而止,並無粒豆到三吳,覓之苦不可得,是不可解。往時,吳中少馬,故此豆不來,今大亂之後,北馬在三吳武林者甚多,而此豆終不至,更不可解。

食粳米以晚白米為上,以其性涼益人。李時珍曰:六七月收者為早粳,止可充食。八、九月收者為遲粳,十月收者為晚粳。北方氣寒,粳性多涼。八、九月收者,即可入藥。南方氣熱,粳性多溫。惟十月晚稻,氣涼,乃可入藥。遲粳、晚粳得金氣多,故色白,能入肺而解熱也。早粳得土氣多,但益脾胃。

丈人責子路五穀不分,吾輩自思之,吾亦不能分晰確然也。稱黍、稷、麥、菽為五穀,見於朱注矣。其所稱梁與粟又是何物,考諸本草名家之說紛然,總非確論。惟《綱目》李時珍所訂,庶幾近是。然以稻獨指為糯米,竊以為未然,稻是大米之總稱,為粳、為糯、為秈,總皆稻之類也。

而粳有早、中、晚、水、旱之殊,糯與秈有赤、白、水、旱之別,或有芒,或無芒,據鄉人分別不下一、二十種,總以稻冠之可也。黍與稷是小米之總稱。時珍曰:稷與黍一類而二種,黏者為黍,不黏者為稷。稷可作飯,黍可釀酒,猶稻之有粳與糯也。竊見北人總稱為小米為黃米。

然稷之生也,形似蘆粟,其子叢生,直立於苗端,而米粒細。黍之生也,形似稻,其子疏散,分垂於苗端,與大米相似,而米粒較稷稍粗。其種迥異,一為黍,一為稷,斷斷無疑。麥有大麥小麥、蕎麥,人皆能辨之。

菽為諸豆之總名,亦人所易曉,惟《詩經》又有黍稷稻粱之稱,《周禮》又有九穀、六穀之名,有粱無粟,意粟即是粱,又有云大而毛長者為粱,細而毛短者為粟,則是一種而稍異者耳,即今之蘆粟是也。《本草》又注粟米即小米,則更可疑。竊見北地頗多種蘆粟者,呼為膏粱,亦是粱即粟之一證,然日用嘗食盡是稷米,呼為小米,膏粱間取以佐食,不以為正糧也。

釀酒之黍米亦呼為小米,未聞呼蘆粟為小米,今《本草》指為即小米,毋乃淆混而無別耶!至於南人種蘆粟甚罕,普天下多食粳、秈二種。今言粱即是粟,則食粟者寡矣。何以粱之名目古今稱之比比耶?愚見竊謂五穀之名見於經傳,谷當以五為準。粱與粟乃古者大米小米之通稱,《論語》冉子請粟,齊景公曰:雖有粟。

《孟子》米粟非不多,農有餘粟等類,豈非粟乃米穀之通稱乎。若必指粟為即粱,即蘆粟,即小米,寧不小視粟而大費唇舌耶。且《本草》已標蜀黍為蘆粟,則粟又是黍類矣,何以又曰即粱耶?至於秫也者是糯米之別名。陶淵明好酒,田皆種秫,陶是九江彭澤人,地宜大米,則秫非粱粟可知。

李時珍所云稷之黏者為黍,粳之黏者為糯是矣。又云:粟之黏者為林,豈其然乎?予宦九江二載,從未見有小米酒,則陶之秫斷是大米無疑也。《食物本草》所載,諸谷訛亂尤甚,亦可謂五穀不分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