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燾

《外臺秘要》~ 卷第十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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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三 (4)

1. 虛損慘悴作骨蒸方四首

張文仲療虛損慘悴不食。四體勞強。時翕翕熱。無氣力。作骨蒸候方。

童子小便(一大升淡者去前後),豉(一合),蔥白(一合切),杏仁(四十枚去尖皮碎)

上四味合煎。取三分中分之二服使盡。日別一劑。服之至十劑愈。若服經三四劑。覺四體益熱。即服後方。

又方

小便(一大升淡者去前後),蔥白(一合切),豉(一抄),生薑(一大兩切),生地黃(一握碎)

上五味合煎六七沸。絞取汁半升許。分為兩服或三服。每服空腹。服至二七日必瘥。瘥後停三四日將息。更服二七日神驗。每服五六劑。覺內少冷。即服前方。二方以意斟酌間服。常夜合浸。頃久便即煎服。至五更。半令服了。至欲明。更服後丸。服訖。至日出時不妨食。至晚間未食更一服。忌蕪荑

又方

人頭骨(三大兩炙),麝香(一十兩)

上二味搗篩和蜜。搗一千杵。丸如梧子。一服七丸。日再服。以粥飲送藥。若胸前有青脈出者。以針刺看血色。未變黑者。服藥七日必瘥。每日午時。能更服後丸一服亦好。藥既無毒。於事不妨。

蘇遊療骨蒸肺痿煩躁不能食。蘆根飲子方。

蘆根(切訖秤),麥門冬(去心),地骨白皮(各十兩),生薑(十兩合皮切),橘皮茯苓(各五兩)

上六味切。以水二斗。煮取八升。絞去滓。分溫五服。服別相去八九里。晝三服。夜二服。覆取汗。忌酢物。未好瘥更作。若兼服。其人或胸中寒。或直惡寒。及虛脹並痛者。加吳茱萸八兩。

2. 瘦病方五首

病源夫血氣者。所以榮養其身也。虛勞之人。精髓萎竭。血氣虛弱。不能充盛肌膚。故羸瘦也。其湯熨針石。別有正方。補養宣導今附於後。養生方云:朝朝服玉泉。使人丁壯有顏色。去蟲而牢齒也。玉泉。口中唾也。朝未起早漱口吞之。輒琢齒二七過。如此者三乃止。名曰練精。又云:咽之三過乃止。補養虛勞。令人強壯。(出第三卷中)

廣濟療瘦病。每日西即赤色。腳手痠疼。口乾壯熱。獺肝丸方。

獺肝(六分炙),天靈蓋(燒四分),生犀角(四分屑),前胡(四分),升麻(四分),松脂(五分),枳實(炙四分),甘草(五分炙)

上八味搗篩。蜜和丸如梧子。空腹以小便浸豉汁。下二十丸。日再。不利。忌海藻菘菜生蔥熱面炙肉魚蒜黏食陳臭等物。

又療瘦病方。

天靈蓋(一大兩炙),麝香(半臍),桃仁(一大抄去皮),硃砂(一兩半光明者),好豉(一大升干之)

上五味各別搗篩訖。然後總和令調。每晨空腹。以小便半升和散方寸匕。一服瘥止。不利。忌生血物。

又療腹脹瘦病不下食方。

柴胡茯苓(各十二分),枳實(炙),白朮人參麥門冬(去心),生薑(合皮切各六分)

上七味切。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八合。絞去滓。分溫三服。服別相去七八里。吃一服。不利。忌生冷油膩小豆黏食桃李醋物雀肉等。

知母丸。主瘦病。及久癊黃等方。

知母常山(各三兩),甘草(炙),大黃麻黃(去節),黃芩杏仁(各二兩去尖皮熬),蜀漆(洗),牡蠣(各一兩熬)

上九味搗篩。蜜和丸如梧子。空心服。飲下七丸。忌豬肉及蔥酒面。服後心悶即吐。是此病出候。不唾更漸加兩丸。日與諸人服。神驗非一。忌海藻菘菜生蔥生菜等。(此方云是張文仲去英公處傳)

救急療瘦疾方。

甘草(三兩炙)

上每旦以小便煮甘草三數沸。頓服甚良。忌海藻菘菜。(並第二卷中)

3. 傳屍方四首

蘇遊論曰:大都男女傳屍之候。心胸滿悶。背膊煩疼。兩目精明。四肢無力。雖知欲臥。睡常不著。脊膂急痛。膝脛痠疼。多臥少起。狀如佯病。每至旦起。即精神尚好。欲似無病。從日午以後。即四體微熱。面好顏色。喜見人過。常懷忿怒。才不稱意。即欲嗔恚。行立腳弱。

夜臥盜汗。夢與鬼交通。或見先亡。或多驚悸。有時氣急。有時咳嗽。雖思想飲食而不能多餐。死在須臾。而精神尚好。或兩肋虛脹。或時微利。鼻乾口燥。常多黏唾。有時唇赤。有時欲睡。漸就沉羸。猶如水涸。不覺其死矣。

又論曰:傳屍之疾。本起於無端。莫問老少男女。皆有斯疾。大都此病相剋而生。先內傳毒氣。周遍五臟。漸就羸瘦。以至於死。死訖復易家親一人。故曰傳屍。亦名轉註。以其初得。半臥半起。號為殗殜。氣急咳者名曰肺痿。骨髓中熱。稱為骨蒸。內傳五臟。名之伏連。不解療者。

乃至滅門。假如男子因虛損得之。名為勞極。吳楚云淋瀝。巴蜀云極勞。其源先從腎起。初受之氣。兩脛痠疼。腰脊拘急。行立腳弱。食飲減少。兩耳颼颼。欲似風聲。夜臥夢泄。陰汗痿弱。腎既受已。次傳於心。心初受氣。夜臥心驚。或多忪悸。心懸乏氣。吸吸欲盡。夢見先亡。

有時盜汗。食無滋味。口內生瘡。心常煩熱。唯欲眠臥。朝輕夕重。兩頰口唇悉紅赤如敷胭脂。又時手足五心皆熱。心既受已。次傳於肺。肺初受氣。時時咳嗽。氣力微弱。有時喘氣。臥即更甚。鼻口乾燥。不聞香臭。假令得聞。唯覺朽腐物氣。有時噁心。憒憒欲吐。肌膚枯燥。

或時刺痛。或似蟲行。干皮細起。狀若麩片。肺既受已。次傳於肝。肝初受氣。兩目膜膜。面無血色。常欲顰眉。視不及遠。目常乾澀。又時赤痛。或復睛黃。朝暮⿰豆⿱⿰萑萑又(莫紅切音蒙)㸺。(音凳)常欲閤眼。及至於臥。睡還不著。肝即受已。次傳於脾。脾初受氣。

兩肋虛脹。食不消化。又時渴利。熟食生出。有時肚痛。腹脹雷鳴。唇口焦乾。或生瘡腫。毛髮乾聳。無有光潤。或復上氣。抬肩喘息。利赤黑汁。至此候者。將死之證也。

又論曰:毒氣傳五臟。候終不越此例。但好候之。百不失一。

又論曰:凡患症癖之人。多成骨蒸。不者即作水病。仍須依癖。法炙之。兼服下水藥瘥。

又論曰:此病若脊膂肉消。及兩臂飽肉消盡。胸前骨出入即難療也。若痢赤黑汁。兼上氣抬肩喘息。皆為欲死之證也。此是臟壞故爾。

又論曰:童女年未至十三以上。月經未通。與之交接其女日就消瘦。面色痿黃。不悟之者。將為骨蒸。因錯療之。屢有死者。有此輩者。慎勿療之。待月事通。自當瘥矣。

若用以療痃癖。此乃欲益反損。非直病仍未瘥。兼復更損其脾。脾唯宜溫。不合取冷。如其傷冷。脾氣即衰。脾衰之證。兩肋虛滿。食既不消。兼之下利。如斯穿鑿。欲益反損。終莫能悟。良可悲哉。夫略舉一隅。他皆仿此。

又論曰:凡患骨蒸之人。坐臥居處。不宜傷冷。亦不得過熱。冷甚則藥氣難通。兼之脹滿食不消化。或復氣上。熱甚則血脈擁塞。頭眩目疼。唇乾口燥。心胸煩悶。渴欲飲水。此等並是將息過度之狀。深可誡也。將養之法。須寒溫得所。先熱而脫。先寒而著。若背傷冷。即令咳嗽。

若手足傷熱。即令心煩。若覆衣傷厚。即眠臥盜汗。若覆衣過薄。即心腹脹滿。所是食飲不限時節。寧可少食。(保無宿疰)數數進之。(助藥勢也)必須傷軟。(易消故也)不宜傷硬。(恐損胃氣致不消也)此皆以意消息之為佳。

又論曰:主療之法。先須究其根本。考其患狀。診其三部。決其輕重。量其可不。與其湯藥。指期取瘥。若能如此。方可措手。先療其根。次其末。針灸湯散。必須相應。無容病根深遠。少服即望痊除。未及得瘳。便復罷藥。乃言藥病乖越。似不相當。如此懷疑。余所不取。

亦有因瘧後作。亦有因痢後為此病根。其源非一。略舉綱紀。比類而取療之。方法如後所言。

又論曰:骨蒸之病。無問男女。特忌房室。舉動勞作。尤所不宜。陳臭酸鹹。黏食不消。牛馬驢羊。大小二豆。豬魚油膩。酒面瓜果。野豬之屬。葵筍蒜蕨及生冷等。並不得餐。自非平復一月以後。乃漸開也。大略如此。觸類而長之。此病宜食煮飯鹽豉豆醬燒薑蔥韭枸杞苜蓿苦菜地黃牛膝葉。

上十二味並細切。於臼中以木杵搗之如泥。納瓶中。以物蓋口封之。勿令泄氣。蒸於一大石米中。飯熟出之。停屋下三日。開出曝乾。搗為散。酒飲服方寸匕。日二服。漸加至一匕半。不利。初服十日內。忌生冷難消之物。以助藥勢。過十日外。即百無所忌。任意恣口食之。

唯忌桃李。若須桃李宜去朮。若不能散。蜜丸服之亦得。一服三十丸。日二服。去病。令人能食肥健。好顏色。忌桃李雀肉蕪荑。(出第四卷中)

文仲論:傳屍病。亦名痎瘧。遁疰。骨蒸。伏連。殗殜。此病多因臨屍哭泣。屍氣入腹。連綿或五年三年。有能食不作肌膚。或二日五日若微勞即發。大都頭額頸骨間。尋常微熱翕翕然。死復家中更染一人。如此乃至滅門。療之方。

獺肝(一具破干炙),鱉甲(一枚炙),野貍頭(一枚炙),紫菀(四分),漢防己(一兩半),蜀漆(洗),麥門冬(去心),甘草(炙各一兩)

上八味搗篩以成煉烊。羊腎脂二分。合蜜一分烊。冷和丸藥如梧子大。服十丸。加至十五丸。日再。以飲下之。其藥合和訖。分一分頭邉著。一分懸門額上。一分系臂上。先服頭邉。次服臂上。次服門上者。大驗。忌海藻菘菜莧菜

又灸法。

立腳於系鞋處橫紋。以手四指於文上量脛骨外。逼脛當四指中節按之。有小穴。取一縷麻刮令薄。以此麻緩繫上灸。令麻縷斷。男左女右。患多減。

又方

青羚羊肺(一具破於布上干之),莨菪子(一升絹袋盛),醋(一升),同漬經三日出。各於布上曝之。令至干。微火熬莨菪子。各搗篩和以蜜丸如梧子。服三丸。加至四丸。

地骨皮白薇,芍藥,甘草,犀角升麻茯神,麥門冬,黃芩桔梗枳實大黃前胡茯苓天門冬,生薑,桑根白皮羚羊角,當歸,柴胡硃砂,芎藭,鱉甲,蜀漆,知母石膏常山烏梅,香豉,黃耆,地黃,橘皮

以上並可詳度病狀用之。(並出第一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