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敬等20餘人編寫

《新修本草》~ 卷第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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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 (3)

1. 合藥分劑料理法

古秤惟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成一兩、十六兩為一斤。雖有子谷秬黍之制,從來均之已久,正爾依此用之。但古秤皆復,今南秤是也。晉秤始後漢末以來,分一斤為二斤耳,一兩為二兩耳。金銀絲綿,並與藥同,無輕重矣。古方唯有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湯,則水為殊少,故知非復秤,悉用今者爾。

白話文:

古代的秤只有銖和兩,沒有分這個名稱。現在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成一兩、十六兩為一斤。雖然有子谷秬黍的制度,但從古至今已經統一,就依此標準使用。但是古代的秤都是復秤,現在的南方秤就是復秤。晉秤開始於東漢末年,將一斤分成二斤,一兩分成二兩。金銀絲綿與藥品一樣,沒有輕重之分。古代的藥方只有仲景的藥方,已經使用現在的秤。如果用古代的秤來煎藥,那麼水就會很少,所以知道不是再古代的秤,都是用現在的秤。

方有云等分者,非分兩之分,謂諸藥斤兩多少皆同耳。先視病之大小輕重所須,乃以意裁之。凡此之類,皆是丸散,丸散竟便依節度用之。湯酒中無等分也。

白話文:

方劑中提到的等分,並不是指將藥材均分為兩份,而是指各種藥物的斤兩數量相同。醫生需要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和需要的藥量來確定每種藥物的分量,而不是簡單地將藥材平分。這種按比例分配的藥方,都屬於丸劑或散劑,在使用時應按照規定的劑量服用。而在湯劑或酒劑中,則沒有等分之說。

凡散藥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錢五匕者,今五銖錢邊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藥以升分之者,謂藥有虛實輕重,不得用斤兩,則以昇平之。藥升合方寸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

白話文:

所有散裝藥品中所說的刀圭,是十分方寸匕的十分之一。方寸匕是一把長一寸,寬一寸的匕首,以抄取散裝藥品時,不掉落為準。五錢匕是把五銖錢的邊緣五個字抄取,要抄到不掉落為準。一撮是四個刀圭。十撮是一勺,十勺是一合。如果用升來分量藥品,是因為中藥有虛實輕重,不能用斤兩來稱量,所以用升來平分藥量。藥升和合都是用方寸做的,上端直徑一寸,下端直徑六分,深八分。

內散藥,勿按抑之,正爾微動令平調耳。而今人分藥,多不復用此。

白話文:

藥物散發,不要按壓抑制,只要讓藥物微微發散,使身體得到適當的調和即可。而現在人分取藥物,大多不再採用這種方法。

凡丸藥有云如細麻者,即今胡麻也,不必扁扁,但令較略大小相稱耳。如黍粟亦然,以十六黍為一大豆也。如大麻子者,即大麻子准三細麻也。如胡豆者,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子者,以二大豆准之。

白話文:

凡是丸藥要求如細麻的,就是現在的胡麻,也不一定非要扁扁的,只要大小相稱即可。如黍粟也是如此,以十六個黍子為一大豆。如大麻子者,那就是大麻子,三粒細麻子的大小相當於一粒大麻子。如胡豆者,就是現在的青斑豆,以二粒大麻子的大小相當於一粒胡豆。如小豆者,就是現在的赤小豆,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大小相當於一粒小豆。如大豆者,以二小豆的大小相當於一粒大豆。如梧子者,以二大豆的大小相當於一粒梧子。

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子,准十丸為度。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子准之。

白話文:

把藥材磨成細粉,並與蜂蜜混合至梧子果實的大小。每一份藥粉丸大約為十丸。如果藥丸的大小如雞蛋黃,則每十顆梧子果實當作一份藥粉丸。

〔謹案〕方寸匕散為丸如梧子,得十六丸如彈丸一枚,若雞子黃者,准四十丸。今彈丸同雞子黃,此甚不等。

白話文:

謹慎的考慮一下,方寸匕散製成的藥丸如果像梧桐子那麼大,十六丸就能都合起來成為一粒像彈丸那麼大的藥丸;如果像雞蛋黃那麼大,需要四十丸才能合成為一粒像彈丸那麼大的藥丸。現在的彈丸和雞蛋黃一樣大,這就很有分歧了。

凡湯酒膏藥,舊方皆云㕮咀者,謂秤畢搗之如大豆者,又使吹去細末,此於事殊不允;藥有易碎、難碎、多末、少末、秤兩則不復均,今皆細切之,較略令如㕮咀者,差得無末,而粒片調和,於藥力同出,無生熟也。

白話文:

所有湯藥、酒劑、膏藥,古代方劑都說要搗成大拇指那麼大的碎塊,然後吹去細末,這樣做其實不太合適。因為藥物有易碎的、難碎的、粉末多的、粉末少的,如果秤好後再搗碎,就不能保證均勻了。所以現在都先將藥材切成小塊,然後粗略地搗碎成大拇指大小的碎塊,這樣就能保證沒有粉末,而且顆粒和碎塊均勻,藥力也能均勻發揮,不會有生藥和熟藥之分。

〔謹案〕㕮咀,正謂商量斟酌之,余解皆理外生情爾。

白話文:

〔謹慎考證〕「㕮咀」,正是指商量斟酌的意思,我其他的理解都是牽強附會罷了。

凡丸散藥,亦先切細曝燥乃搗之。有各搗者,有合搗者,並隨方所言。其潤濕藥,如天門冬乾地黃輩,皆先切曝,獨搗令偏碎,更出細擘曝乾。若逢陰雨,亦以微火烘之,既燥,小停冷乃搗之。

白話文:

所有的丸散藥,都要先切細曬乾才搗碎。有的藥材要分開搗碎,有的要一起搗碎,要根據藥方的說明來決定。如果藥材比較潤濕,比如天門冬、乾地黃之類的,都要先切碎曬乾,單獨搗碎成更細小的碎末,再拿出來曬乾。如果遇到陰雨天,也可以用小火烘乾。藥材曬乾後,要稍微放涼一下再搗碎。

凡潤濕藥燥,皆大耗,當先增分兩,須得屑乃秤為正。其湯酒中不須如此。

白話文:

所有潤濕的藥物,在乾燥時,都會大幅消耗藥材。此時應先增加份量,等到曬乾後再秤重才準確。不過,在湯藥或酒中使用的藥材,則不須如此處理。

凡篩丸藥,用重密絹令細,於蜜丸易成熟。若篩散草藥,用輕疏絹,於酒服則不泥。其石藥亦用細絹篩如丸者。凡篩丸散藥竟,皆更合於臼中,以杵研之數百過,視其色理和同為佳。

白話文:

篩選丸藥時,使用緻密的絲綢,使藥粉更細膩,以便與蜂蜜混合製成藥丸。如果篩選散劑藥物,則使用輕薄的絲綢,以便與酒混合服用時不會結塊。石藥也使用細絲綢篩選,就像丸藥一樣。所有丸散藥物篩選完成後,都要重新放入研缽中,用杵研磨數百次,觀察其顏色和質地是否均勻一致,以確定藥物的品質。

凡湯酒膏中用諸石,皆細搗之如粟米。亦可以葛布篩令調,並以新綿別裹內中。其雄黃硃砂細末如粉。

白話文:

所有的湯、酒、膏裡面所使用的礦石類藥物,都要搗碎成像粟米一樣細碎。也可以用葛布篩子把藥物碾成粉末狀,再用新的棉花把它們包起來。其中的雄黃、硃砂要磨成像粉末一樣細。

凡煮湯,欲微火令小沸。其水數依方多少,大略二十兩藥,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為率。然則利湯欲生,少水而多取;補湯欲熟,多水而少取。好詳視之,不得令水多少。用新布兩人以尺木絞之,澄去垽濁,紙覆令密,溫湯勿令鐺器中有水氣,於熱湯上煮令暖亦好。服湯家小熱易下,冷則嘔湧。

白話文:

凡是煮藥湯,應使用小火並使湯藥微微沸騰。其中所加的水量,須依據藥方中藥材的多少來決定。一般來說,20兩的藥材需加入一斗的水,煮沸後取出四升的湯液,以此為標準。然而,若要服用使藥效發揮快的湯藥,則宜少水而多取湯;若要服用使藥效發揮慢的湯藥,則宜多水而少取湯。服用者應仔細觀察,不可讓湯水比例不適當。使用兩張新的布料,以尺木絞之,將湯液中的懸浮物和雜質澄清去除,再用紙蓋上使其密閉。另外,必須溫熱湯藥,不可讓鍋具中有水氣,並在熱湯上煮至溫熱即可。服用湯藥時,應趁熱喝下即可迅速生效,若湯藥過冷則易引起嘔吐。

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力熱勢足相及。並視人之強羸,病之輕重,以為進退增減之,不必悉依方說。

白話文:

內容分開服用三次者,重要的是要讓藥力熱度和勢頭互相配合。並且觀察病人的體質強弱和病情的輕重,作為調整服藥次數和劑量的依據,不必完全照著藥方說法服藥。

凡漬藥酒,皆須細切,生絹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隨寒暑日數,視其濃烈,便可漉出,不必待至酒盡也。滓可曝燥,微搗,更漬飲之;亦可作散服。

白話文:

所有浸漬藥物的酒,都必須把它們切碎,裝入生絲綢袋子中,然後放入酒裡密封,根據寒暑季節和浸泡時間長短,視其濃烈程度,就可以過濾出來,不必等到酒全部浸完為止。渣滓可以曬乾、搗碎,再次浸漬飲用;也可以做成散劑服。

凡建中、腎瀝諸補湯,滓合兩劑,加水煮竭飲之,亦敵一劑新藥,貧人當依此用,皆應先曝令燥。

白話文:

將建中、腎瀝等補藥,將藥渣和兩劑藥材加水煎煮至水乾,飲用後仍然有效,就像一劑新藥一樣。貧困的人可以依此服用,在煎藥前應先將藥材放在陽光下曝曬。

凡合膏,初以苦酒漬令淹浹,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云晬時者,周時也,從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宿者。煮膏,當三上三下,以泄其焦勢,令藥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仍下之,下之取沸靜乃上,寧欲小生。其中有薤白者,以兩頭微焦黃為候。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黃色也。

白話文:

凡是合製膏藥,一開始用苦酒浸漬,讓藥材充分吸收,不要用太多酒汁,緊密覆蓋不要漏氣。說晚上浸漬,是指一整天,從今天早上到明天早上。也有隻浸漬一夜的。熬製膏藥時,應該三次放藥、三次取藥,這樣可以去除焦味,讓藥效出來。把藥放入後,不斷攪拌並煮沸,然後再把藥取出,等到沸騰後靜置,再把藥放入,寧可讓藥材稍微生的。其中含有薤白的話,以兩端微微焦黃為標準。含有白芷、附子,也要呈現稍微黃色的狀態。

豬肪皆勿令經水,臘月者彌佳。絞膏亦以新布絞之。若是可服之膏,膏滓亦堪酒煮稍飲之。可摩之膏,膏滓即宜以敷病上,此蓋貧野人慾兼盡其力。

白話文:

豬油都不能讓水沾到,臘月裡做的豬油更好。如果絞澄做成膏狀,也用新布絞榨。如果是可以服用的膏,膏渣也可以加酒稍微煮一下喝。如果是可以塗抹的膏,膏渣就適合敷在患處,這可能是貧窮鄉下人想要充分利用膏的效力。

凡膏中有雄黃、硃砂輩,皆別搗細研如面,須絞膏竟乃投中,以物疾攪,至於凝強,勿使沉聚在下不調也。有水銀者,於凝膏中,研令消散。胡粉亦爾。

白話文:

凡是含有雄黃、硃砂等藥膏,都必須另外研磨成粉末,必須等膏藥完全攪拌好之後,再加入。用東西快速攪拌,直到膏藥凝固變硬,不讓它沉澱在下面,導致不均勻。含有水銀的,在膏藥凝固的時候,研磨使其消散。胡粉也是這樣。

凡湯酒中用大黃,不須細銼。作湯者,先水漬,令淹浹,密覆一宿。明旦煮湯,臨熟乃以內中,又煮兩三沸,便絞出,則力勢猛,易得快利。丸散中用大黃,舊皆蒸,今不須爾。

白話文:

凡是在湯劑或酒劑中使用大黃,不須要細細研磨。製作湯劑的人,先用清水將大黃浸泡,讓它充分吸收水分,然後用密閉的容器封住浸泡一晚。第二天早上煮湯,等到湯快煮好的時候,才將大黃放入,再煮兩三分鐘,然後將大黃絞乾取出,這樣大黃的藥力猛烈,容易讓人快速通便。在丸劑或散劑中使用大黃,過去都是蒸製,現在不需要這樣做了。

凡湯中用麻黃,皆先別煮兩三沸,掠去其沫,更益水如本數,乃內余藥,不爾令人煩。麻黃皆折去節,令理通,寸斬之;小草瞿麥五分斬之;細辛白前三分斬之;丸散膏中則細銼也。

白話文:

凡是藥方中含有麻黃的湯劑,都必須先把麻黃單煮兩三沸,把沫子撈乾淨,再加水到原來的分量,然後再加入其他的藥材。如果不這樣做,就會讓人感到煩躁。麻黃都要折斷它的節,讓它理順,再切成一寸長;小草、瞿麥切成五分長;細辛、白前切成三分長;如果做成丸劑、散劑、膏劑,則要切成細末。

凡湯中用完物,皆擘破,干棗、梔子、栝蔞子之類是也。用細核物亦打碎,山茱萸、五味、蕤核、決明之類是也。細華子物正爾完用之,旋覆花菊花地膚子、葵子之類是也。米、麥、豆輩,亦完用之。諸蟲先微炙,亦完煮之。惟螵蛸當中破之。生薑、夜干皆薄切。芒硝飴糖阿膠皆須絞湯竟,內汁中,更上火兩三沸,烊盡乃服之。

白話文:

  1. 在湯劑中使用完的藥物,都應該敲碎,比如干棗、梔子、栝蔞子等。2. 使用帶有細核的藥物也應該敲碎,比如山茱萸、五味、蕤核、決明等。3. 那些帶有細絨毛的藥物,應該完整地使用,不能敲碎,比如旋覆花、菊花、地膚子、葵子等。4. 米、麥、豆等藥物,也應該完整地使用。5. 各種蟲類藥物,先用微火烤過,然後完整地煮熟。6. 只有螵蛸這種藥物,需要從中間劈開。7. 生薑、夜幹都應該切成薄片。8. 芒硝、飴糖、阿膠都需要用湯汁攪拌至完全溶解,然後再加入藥汁中,再煮沸兩三次,使藥汁完全溶解後才能服用。

凡用麥門冬,皆微潤抽去心。杏仁桃仁湯柔撻去皮。巴豆打破、剝皮、刮去心,不爾令人悶。石葦、辛荑刮去毛。鬼箭削取羽及皮。藜蘆剔取根微炙。枳實去其核,止用皮,亦炙之。椒去實於鐺器中微熬,令汗出,則有勢力。礬石於瓦上若鐵物中熬,令沸汁盡即止。礜石皆黃土泥苞使燥,燒之半日,令勢熱而解散

白話文:

  1. 使用麥門冬時,都要稍微潤濕,去掉芯。2. 杏仁、桃仁湯要將仁柔碎,去除皮。3. 巴豆要打破、剝皮、颳去心,否則會讓人煩悶。4. 石葦、辛荑要颳去毛。5. 鬼箭要削去羽毛和皮。6. 藜蘆要剔除根部,稍微炙烤。7. 枳實去除果核,只用皮,也要炙烤。8. 椒去除果實,在鍋中稍微熬製,讓其出汗,這樣纔有療效。9. 礬石在瓦片上或鐵器中熬製,讓沸騰的汁液全部消失即可。10. 礜石都要用黃泥包裹,使其乾燥,然後燒半日,讓其發熱而破裂。

犀角羚羊角皆刮截作屑。諸齒骨並炙搗碎之。皂莢去皮子炙之。

白話文:

犀牛角、羚羊角都刮下來製成粉末。各種牙齒骨骼都經過烘烤搗碎。皁莢去掉皮之後烘烤。

凡湯、丸散,用天雄、附子、烏頭、烏喙、側子,皆煻灰火炮炙令微拆。削去黑皮乃秤之。惟姜附湯及膏酒中生用,亦削去皮乃秤,直理破作七八片。隨其大小,但削除外黑尖處令盡。

白話文:

無論是製成湯汁、藥丸或藥散,如果用到天雄、附子、烏頭、烏喙、側子,都必須用煻灰火炮炙,直到藥材微開裂為止。然後削去藥材的黑皮才能稱重。只有「姜附湯」和「膏酒」服用生藥,也需削去藥材的皮,再稱重,並且直接用刀切成七、八片。依據藥材的大小,只要削除最外層的黑色尖端即可。

凡湯酒丸散膏中,用半夏皆且完。以熱湯洗去上滑,手挪之,皮釋隨剝去,更復易湯洗令滑盡。不爾,戟人咽喉。舊方云二十許過,今六七過便足。亦可煮之,沸易水,如此三過,仍挪洗畢便訖。隨其大小破為細片,乃秤以入湯。若膏酒丸散,皆須曝燥乃秤之。丸散止削上皮用之,未必皆洗也。

白話文:

在所有湯劑、酒劑、丸劑、散劑、膏劑中,用到的半夏都要先處理。先用熱水洗去表面的黏滑層,用手搓揉,皮就很容易剝掉,換水再洗,直到洗掉黏滑層。如果不這樣處理,半夏會刺激咽喉。舊的方子說要洗二十次左右,現在洗六七次就夠了。也可以煮半夏,沸騰後換水,如此三次,然後搓洗乾淨就可以了。再根據半夏的大小,把它切成小片,稱重後才能入藥。如果是膏劑、酒劑、丸劑、散劑,都要曬乾後再秤取。丸劑、散劑只需要削去表皮就可以了,不一定都要洗。

凡丸散用膠皆先炙,使通體沸起燥,乃可搗。有不沸處更炙之。

白話文:

製作丸散時若使用膠類,都要先炙烤膠類,使其整個表面都冒泡沸騰變乾,纔可以搗碎。若有未沸騰的地方,則繼續炙烤。

丸方中用蠟皆烊,投少蜜中,攪調以和藥。若用熟艾,先細擘,合諸藥,搗,令散,不可篩者,別搗內散中和之。

白話文:

膏藥製作中使用的蠟,先用火溶化,然後加入少量蜂蜜中攪拌,使其與藥物均勻混合。如果想使用熟艾,首先將熟艾細心地撕碎,然後與其他藥物混合,搗碎成粉末,不能過篩的,就單獨搗碎,再加入粉末狀藥物中,混合均勻。

凡用蜜,皆先火上煎,掠去其沫,令色微黃,則丸經久不壞。克之多少,隨蜜精粗。

白話文:

無論用什麼藥蜜,都要先在火上煎煮,去掉浮沫,讓顏色變成微黃,這樣做的藥丸可以保存很久。加入蜜的比例,應依據蜜的精細程度而定。

凡丸散用巴豆、杏仁、桃仁、葶藶、胡麻諸有膏脂藥,皆先熬黃黑,別搗令如膏。指㩢視泯泯爾,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搗,令消散,乃復都以輕疏絹篩度之,須盡,又內臼中,依法搗數百杵也。湯膏中用,亦有熬之者,雖生並搗破。

白話文:

凡是使用巴豆、杏仁、桃仁、葶藶、胡麻等含油脂藥物的丸散,都應先熬成黃黑色,再搗碎成膏狀。用手指揉搓,直到藥膏細膩均勻,然後將事先準備好的散藥倒入。慢慢加入臼中,一起研磨搗碎,直到藥粉完全分散,再用輕薄的絹篩過濾,務必過濾乾淨。然後再放回臼中,按照方法搗數百次。如果藥物要用於湯劑或膏劑中,也有先熬製的,但可以直接搗碎。

凡用桂、厚朴杜仲秦皮、木蘭輩,皆削去上虛軟甲錯,取里有味者秤之。茯苓豬苓,削除黑皮;牡丹、巴戟天遠志、野葛等皆捶破去心;紫菀洗去土皆畢乃秤之;薤白、蔥白除青令盡;莽草、石南草、茵芋澤蘭皆剔取葉及嫩莖去大枝;鬼臼黃連皆除根毛;蜀椒去閉口者及目熬之。

白話文:

凡是使用桂皮、厚朴、杜仲、秦皮、木蘭等藥材,均要削去表層無藥效的部位,取有藥效的內部部位並稱重。茯苓、豬苓,清除黑色外皮;牡丹、巴戟天、遠志、野葛等都搗碎後去心;紫菀清洗乾淨後去除泥土後再稱重;薤白、蔥白除去青色部分;莽草、石南草、茵芋、澤蘭選擇葉子和嫩莖,去除粗大的莖枝;鬼臼、黃連去除根須;蜀椒去除封閉口的和破損的。

狼毒、枳實、橘皮、半夏、麻黃、吳茱萸,皆欲得陳久者,良。其餘須新精。

白話文:

凡是狼毒、枳實、橘皮、半夏、麻黃、吳茱萸這些藥物,皆須選用陳舊的為佳。其餘的藥物則須選用新鮮而精良的。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當先去心皮竟秤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烏頭若干枚者,去皮竟,以半兩准一枚。枳實若干枚者,去核竟,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棗有大小,三枚准一兩。云乾薑一累者,以重一兩為正。

白話文:

凡是方劑中提到巴豆若干枚的,巴豆的粒大小不一,應當先去心去皮,然後才秤重。一分巴豆大約是十六枚。附子、烏頭若干枚的,去皮後,半兩為一枚。枳實若干枚的,去核後,一分約為二枚。橘皮一分約為三枚。棗子的個頭大小不一,三枚約等於一兩。方劑中提到乾薑一累的,重量為一兩為標準。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竟秤五兩為正。蜀椒一升者,三兩為正。吳茱萸一升者,五兩為正。菟絲子一升,九兩為正,菴䕡子一升,四兩為正。蛇床子一升,三兩半為正。地膚子一升,四兩為正。此其不同也。云某子一升者,其子各有虛實輕重,不可通以秤准,皆取平升為正。

白話文:

如果處方寫半夏一升,那麼洗淨後稱重,五兩纔是標準分量。蜀椒一升,三兩纔是標準分量。吳茱萸一升,五兩纔是標準分量。菟絲子一升,九兩纔是標準分量,菴䕡子一升,四兩纔是標準分量。蛇牀子一升,三兩半纔是標準分量。地膚子一升,四兩纔是標準分量。這些都有所不同。處方寫某子一升,這些種子各有虛實和輕重,不能直接以秤稱量,都要取平升的數量作為標準分量。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畢,重半兩為正。甘草一尺者,重二兩為正,凡方云某草一束者,以重三兩為正。云一把者,重二兩為正。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豬膏一斤者,有一升二合也。

白話文:

所有藥方中提到使用一尺桂枝的,要去皮後稱重半兩纔算標準。甘草一尺的,稱重二兩纔算標準。所有藥方中提到某種草藥一束的,以稱重三兩纔算標準。提到一把的,以稱重二兩纔算標準。所有藥方中提到一斤蜂蜜的,約是七合。一斤豬油的,約是一升二合。

  1. 凡是藥方中提到用桂一尺的,都要把桂皮削掉,淨重半兩為標準。2. 凡是藥方中提到用甘草一尺的,淨重二兩為標準。3. 凡是藥方中提到某種草藥一束的,淨重三兩為標準。4. 凡是藥方中提到一把的,淨重二兩為標準。5. 凡是藥方中提到蜜一斤的,實際量為七合。6. 凡是藥方中提到豬膏一斤的,實際量為一升二合。上合藥分劑料理法。

白話文:

  1. 凡藥方中雲桂一尺者,削去桂皮,淨重半兩。
  2. 凡藥方中雲甘草一尺者,淨重二兩。
  3. 凡藥方中雲某草一束者,淨重三兩。
  4. 凡藥方中雲一把者,淨重二兩。
  5. 凡藥方中雲蜜一斤者,實七合。
  6. 凡藥方中雲豬膏一斤者,實一升二合。上合藥分劑料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