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源

《醫方簡義》~ 卷五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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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11)

1. 驗胎法

婦人經停三月。或脈象並無胎意。如偶有滲漏。法當驗之。用川芎末一二錢。以艾少許泡湯。空腹調下。臍下微微蠕動。則有胎也。不動者非也。

白話文:

婦女停經已經三個月了,但脈象卻沒有懷孕的跡象。如果有少量流血,就要加以驗證。可用川芎末一到二錢,加少量艾草泡水,空腹喝下。如果臍下微微蠕動,則是有胎兒的徵兆。如果沒有動靜,則沒有懷孕。

2. 胎前藥忌歌

巴豆天雄附子。牡丹硝桂及桃仁紅花薏米偕麻角。茜草藜蘆穿甲莘。槐角茅根與牛膝。三稜莪漆合綿茵。南星瞿麥木通夏。刀豆蔥椒大蒜薪。麻黃薑炭延胡索鱉甲常山麝壞娠。白蠟殼丸皆忌用。車前紅曲紫金倫。麥芽荑鶴山楂肉。香附檳榔牡蠣泯。此種猛烈休來用。胎病之中勿沾唇。

白話文:

巴豆、天雄、附子。牡丹花、硝石、桂枝、桃仁。紅花、薏仁、麻黃。茜草、藜蘆、穿山甲、莘夷。槐角、茅根、牛膝。三稜、莪朮、漆大戟、綿茵陳。南星、瞿麥、木通、夏枯草。刀豆、蔥、椒、大蒜、柴胡。麻黃、生薑、木炭、延胡索。鱉甲、常山、麝香、壞娠草。白蠟、殼丸,這些藥物都要忌用。車前子、紅曲、紫金錠。麥芽、天花粉、山楂肉。香附子、檳榔、牡蠣。這些猛烈刺激的藥物不要使用。懷孕期間勿觸及這些藥物。

昔黃帝問於岐伯曰。婦人重身。毒之奈何。岐伯對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大積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後世之人云。有病則病當之。即此意也。究系破氣破血之品。以忌用為是。切勿藉有故無殞一言。而擅用之耳。慎之戒之。

白話文:

從前,黃帝問岐伯說:「婦女懷孕期間,中毒了怎麼辦?」岐伯回答說:「有禁忌就不會流產,沒有禁忌也未必會流產。如果服用大量有毒的食物,就可能導致流產。後世的人說:『有病就應該用藥治療。』也是這個意思。究其原因,是因為這些藥物會破壞氣血,所以應該忌用。千萬不要藉口『有禁忌就不會流產』這句話,擅自使用這些藥物。一定要慎重,一定要戒備。」

3. 胎前症治

昔陳良甫良方大全有驗胎脈症辨。分縱橫順逆。以斷男女雙產三產之說。未可遽以為是也。故不備錄。凡婦人受胎一月。形如露珠。太極動而生陽。天一生水。謂之胚。足厥陰肝脈司胎。故經閉妨食。受胎二月。形如花瓣。太極靜而生陰。地二生火。謂之腪。名曰惡阻。足少陽膽經司胎。

白話文:

以前陳良甫所寫的《良方大全》有一篇胎脈證辨,把脈象分為縱脈、橫脈、順脈、逆脈,以判斷男女雙生或三生的說法。但我認為這些說法不能草率地下結論,因此不在這裡列出。一般婦女受孕後一個月,胎兒形狀像露珠,太極動而生出陽氣,天一生水,稱為胚胎。足厥陰肝脈掌管胎兒,所以月經停止後會厭惡食物。受孕後兩個月,胎兒形狀像花瓣,太極靜而生出陰氣,地二生火,稱為死胎,又稱為惡阻。足少陽膽經掌管胎兒。

故嘔而思食。受胎三月。形如清涕。先成鼻準。次分雌雄。男女乃定。手厥陰心包絡司胎。故易於動。受胎四月。始受水精。血脈乃成。形象乃具。手少陽三焦司胎。五月始受火精。四肢生。毛髮出。足太陰脾經脈司胎。六月始受木精。筋骨成。遊其魂。左手振。足陽明胃經司之。

白話文:

因此常會嘔吐卻想吃東西。懷孕三個月,胎兒形狀像清鼻涕,首先形成鼻子的輪廓,然後分出雌雄,男女便確定了。手厥陰心包絡負責胎兒的生長,所以容易動。懷孕四個月,開始接受水精的滋養,於是血脈形成,形象具備。手少陽三焦負責胎兒的生長。懷孕五個月,開始接受火精的滋養,四肢生長,毛髮長出。足太陰脾經脈負責胎兒的生長。懷孕六個月,開始接受木精的滋養,筋骨形成,魂魄寄入其中。此時左手指會動,足陽明胃經負責此階段的生長。

七月始受金精。口目全。手太陰肺經司之。八月始受土精。皮膚生。九竅成。遊其魄。右手動。手陽明大腸經司之。九月始受石精。百節具備。三轉其身。足少陰腎經司之。十月神氣完具。氣血已足。足太陽膀胱司之。氣化即能產矣。○嘗云。墮胎須防三五七。其故何也。因三月之胎。

白話文:

七月開始接受金之精華。口目完全。由手太陰肺經掌管。八月開始接受土之精華。皮膚髮育成形。通往各臟腑的九竅形成。魂魄開始遊動。右手出現動作。由手陽明大腸經掌管。九月開始接受石之精華。全身的骨骼關節完備。胎兒會翻動身體三圈。由足少陰腎經掌管。十月神氣完全,氣血充盈。由足太陽膀胱經掌管。氣化完成就能分娩了。曾說過墮胎要注意三、五、七個月。這是什麼原因呢?因為胎兒在三個月時。

手厥陰心包司之。相火一動。雖大聲笑語。亦能動胎。五月之胎。足太陰脾氣司胎。胞系繫於脾經。濕熱傷脾。故致胎病。七月之胎。手太陰肺經司之。始受金精。一遇外邪。肺先受之。故胎易墮。凡治妊婦。必以安胎為主。雖有他病。當以末治之。胎安而病自去矣。苟以祛邪為先。

白話文:

心包經主導著胎兒的發育。當母親情緒激動時,即使是大聲的笑或說話,也會影響到胎兒。在懷孕五個月時,脾臟負責管理胎兒的發育。胎盤與脾經相連,如果母親脾臟受濕熱影響,就會導致胎兒出現疾病。在懷孕七個月時,肺經負責管理胎兒的發育。胎兒開始受到金元素的影響。如果母親受到外邪的侵襲,肺部首先會受到影響,因此胎兒容易流產。因此,在治療妊婦時,必須以安胎為首要任務。即使妊婦患有其他疾病,也應在安胎的基礎上進行治療。只有胎兒安穩,疾病自然會消失。如果以祛除邪氣為優先,可能會對胎兒造成傷害。

安胎為後。則邪未去而胎已傷矣。可不知哉。古人另設安胎一法。不令人於有病之際服之。惟逐月服一二三劑。以養胎清熱。治於未病之先也。豈治於既病之後乎。世人不論有病無病。動以安胎飲服之以示穩當。膠柱鼓瑟。不知通變。何其愚之若是也。余制一方。按月加減養胎之品最為妥當。

如遇外邪。即以清邪之法佐之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