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氏醫案》~ 卷三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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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7)

1. 發熱

丹溪朱氏曰:近世治病,不分氣血,不辨虛實,但見虛病,便用耆、參,然果屬氣虛者,宜矣,若是血虛,豈不助氣而反耗陰血耶?是謂血病治氣則血愈耗,甚而至於氣血俱虛,故治病用藥,要知病在血分,不可用氣分之藥,以犯仲景之禁耳。

曾治湯同庚,素勤苦,飲食失節,大便下血或赤,其面部或黯,其後非盜汗則下血,非惡寒則發熱,延予診之。按之右寸浮大而芤,心脾則澀,左關沉弦,左尺細數無力。余曰:此思傷心脾,不能攝血歸經。蓋血即汗,汗即血。其面色赤黑,便血盜汗,皆火之升降微甚耳;惡寒發熱,氣血俱虛也。

與之補中益氣湯令午前服,以滋脾胃之化源;午後用歸脾湯加麥、味,以統脾陰之血,收耗散之津液。不兩月諸證痊愈,元氣如舊。

又有後天陽虛之證,夜則靜,晝則發熱。兼表宜小柴胡湯梔子黃連地骨皮,虛加耆、朮、歸、芍,寒者酌加乾薑,此藥宜五更煎好,必須黎明將曙服之,方可奏效如神。

陰虛之證則反此,晝則靜,夜則發熱,或天明或五更清爽而熱便退,一到黃昏或更初又覺昏沉。宜四物湯重用生地五錢,加黃連、梔子、柴胡、粉丹各二錢,知、柏各一錢,虛甚者加干熟地一兩,或酌加鱉甲、首烏,必於日將晡申酉二刻煎藥,速服二次以截之,則陰氣回而邪不敢入矣,所以一劑而奏效如響。

日夜俱發熱者,氣血俱受邪也。宜用小柴胡合四物湯加梔子仁、川黃連,一劑而安。不應,即用升陽散火湯,一劑而效若桴鼓。

升陽散火湯

升陽散火湯名義:柴胡以發少陽之火為君;升麻葛根以發陽明之火,羌活防風以發太陽之火,獨活以發少陰之火,五味各用二錢為臣,此皆味薄氣清上行之藥,升舉其陽,使三焦暢遂而火邪皆散矣;人參補正;甘草一錢,生、熟並用,益脾土而瀉熱尤妙;用白芍五錢泄脾火而斂陰,酸斂甘緩,散中有收,不致有損陰氣,以為佐使也。

治驗

曾治子東山,於一歲時出花,不密不稀,紅潤可喜,精神如常,未藥而安。及至四歲而麻出,亦紅潤如前,至靨未藥,因有伏火匿於血分,將與清涼解毒之藥,忽徐進士家迫請,因友誼重強去,及二日歸見此子,火熱已極,人事懨懨,刻不容緩,即請兒科劉卓然先生診視,曰:病勢迫矣,藥不能及,速用取蟾酥的癩蝦蟆劈破撲胸,但得鼻中有水出去之。果撲二個而應,遂與之藥。

明日先生復視,曰:無憂也,仍服前方。余知先生確有識見,所用歸、地、知、柏、梔子、連翹、桑皮、元參、桔梗石膏,連進四劑而熱減八分,仍然精神不慧。先生曰:歸師勿掩,窮寇勿追。歇三日,連服二劑而精神爽慧,行動如常。明年五歲中秋夜二更,忽周身如火,捫之烙手,而人安然熟睡,及至五更熱退身涼,醒來仍然清爽,飲食如常。乃請前醫,與以人參敗毒散,連服二劑,其熱更甚。

於滋陰藥內加陽藥十餘劑而不效,病漸昏沉,如癡如醉,自九月初八至十五不大便,摸其腹肢,全無影響。余與先生商曰:七八日不大便,得非少陰轉陽明乎?先生依余言而用下法。

愚思此子發熱一退身即涼矣,想腹中必有伏陰,以致陰邪干犯胃陽,灼干津液,以致熱邪結於肛門不能運送而然,膽於方中加黃耆白朮各三錢大補中氣,附子肉桂各一錢以助腎中真陽。煎服一劑,是夜稍平,腹中全無響動,天明令伊登廁,惟掙時許,果出干軟黑糞三寸,余皆稀溏。連日藥水盡下,而人事略疏快,即以補中益氣湯滋其化源,而熱退身安。

因幼不肯服藥,以致失補,明年前證復作,又治而愈,然竟費手。又明年又發,是夜更甚,余心恨天不明,去請前醫,明早已行,自揣頓止,若去請他,仍用發散,靜而籌之半日,方得其解,此子由於痘麻後未與滋陰,以致陰虧火旺,每因失調而作,是以晝則靜,夜則熱,若用發散,相隔天淵,可見從前治法亦概誤矣。

余用四物湯,生地倍用,加梔子仁、知、柏、黃連、粉丹、柴胡六味各二錢,酉初煎藥,布漉去渣,進服二次,自必陰氣回而邪不敢入矣。譬如人家門戶緊防,鎖鑰嚴整,司更值宿之僕,俱各精健絕倫,賊必望風退卻,此亦理之所有者也。故日將晡乃服,服早則至夜不能敵矣。

果服後安然熟睡,不發熱矣,明夜安好如故。但不能除根,每發則服一劑而安,其效如鼓應桴。自十二歲以後,至今不復發矣。

曾治蕭善人大公郎廩員蕭岱瑞,年十六,讀書勤勞,患陰虛發熱,自與補中益氣數劑,每夜身熱如焚,手不可近,天明退去。善人倉皇來舍請診,詳說病情,余哂曰:不須診視,倘信吾方,便教晚服一帖,夜靜即安,明晚再服一劑痊愈。乃以前案方藥與之。

善人曰:我止有此子,發熱數夜,我與同臥,捫之烙手,寸心如割,望名公賜一妙方,何乃又用四物加知、柏、黃連大隊陰藥,況小兒本之先天不足,以此施之,恐未相宜乎?余曰:要知病在陰分,不可用陽分之藥,以犯仲景之禁耳。善人獨不聞,有是病必用是藥,我乃分辨陰陽,斷不致有錯誤,用此方藥活人多矣,又何疑哉?遂信余言,而依其法煎服一劑,是夜燒熱減去大半,明晚仍依前法,一劑而安。

又明日迎予診,與之八珍湯加黃耆、五味;歸脾湯料去木香、甘草,加五味子、肉桂、鹿茸為丸,湯、丸並進,元氣大復。

曾治宋豪士乃郎,患證如前,緣由內傷外感,醫家不與溫經解表,肆行發散,病已數旬,表證難罷,干犯陰血,愈治愈熱,病者、醫家無法可措,交相為苦,來寓求診。按之六脈沉細而數,右關微弦。余曰:發散太過,血虛之甚,又被陰火逼迫,而其勢不可緩。乃用當歸、白芍、元參、生地各三錢,熟地五錢,知、柏、梔子、黃連、川芎各二錢,柴首三錢,如前法煎藥,晚服而效。改服八珍湯八劑,諸證漸退。

是日晴朗,走出街口觀望,以致迎風復作,是夜較前更甚。豪士復延余問曰:是病復作,其熱如火,捫之烙手,熱若不退,此子危矣。余曰:足下勿憂,不過再多服藥,可保無傷。又如前藥二劑而熱退,其身安矣。多服十全大補湯,體遂健旺。

又治三子輯五,年六歲時,因麻痘後患陰虛發熱,其證與二子東山無異,亦服前方,一劑而愈。屢發用之屢效。乃一日發時,投之不應。又明日巳刻,人事昏昏,捫之亦熱,較夜則輕,余細察之,是陰居六七,陽居二三之證。經曰:火鬱則發之。升陽散火湯是的對之方(方見前),果煎服一劑熱退身安,神氣清爽。

再煎八珍湯加黃耆、五味子,兼服六味地黃丸,至今不發。

曾治鄒姓者,素患咳嗽吐血,去秋大作,晝則發熱,夜則安靜,誤服滋陰之藥,臥床不起,飲食不進,諸醫斷以必死,伊表曾其恆,代請診視。按之六脈沉微,惟右寸浮大而軟。余曰:此陽虛之證,前醫不知分辨陰陽,一見發熱,寒涼肆投,轉致陰愈長而陽愈消,不救之候也,猶幸脈小身溫,許予數劑而安。

遂以補中益氣湯加黑薑、茯神遠志、熟地、麥、味,倍用耆、術,一劑而蘇,明日不發熱矣,即進飲食。再服十全大補湯兼龜鹿地黃丸,旬日而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