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生司命》~ 卷六(利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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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利集) (9)

1. 齒病證(四十六)

《內經》曰: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夫齒者,腎之標,骨之餘也。足陽明胃脈絡於齒上齦,手陽明大腸脈絡於齒下齦。手陽明惡寒飲而喜熱飲,足陽明惡熱飲而喜寒飲。故其為痛,有惡寒惡熱之不同。有開口呷風則痛甚者,腸胃中有風邪;有開口鼻穢不可近者,腸胃中有積熱。

又有痛而齒動搖者,又有痛而蟲侵蝕者,又有齒縫疏豁,飲食不便者。大抵齒齦宣露而動搖者,腎元虛也,治宜滋陰補腎為要。憎寒惡熱而口臭穢者,胃氣熱也,治宜清胃瀉火為良。其所謂風邪蟲蝕之證,蓋因熱生風,而風生蟲也。腸胃之火既平,更加擦牙誅蟲之藥以治其標,無有不安者。

學者詳之。

右寸關脈洪數,或弦而洪,腸胃中有風熱,齒痛。尺脈洪大而虛者,腎虛,主齒動搖疏豁,火上炎而痛。

2. 齒病方

清胃散,治上下頭牙疼痛,牽引頭腦,而面發熱。

當歸黃連,生地,丹皮,升麻玄參

又方,用效。

葛根,生地,升麻,石膏知母甘草,川連,白芍,川歸

水煎,食後服。

擦牙散

用青白鹽各等分,以川椒熬水,同灑入鹽內,共炒過搽患處,涎出痛止。

煮牙散,治牙痛,惡寒喜熱者,臥時引風入牙,因致牙痛。

附子尖,天雄尖,全蠍

皆生搗和勻,點少許於痛處。

定風湯,治風熱牙疼,喜寒惡熱。

牙皂角(炙,一兩,去皮),石膏(五錢),荊芥,朴硝(各一錢),蔥白(三寸)

共熬水,時時漱之。

鹽煤擦牙方,治齒縫出血。

以燒鹽用灶突煙煤二物研勻,臥時擦牙漱口良。

又方

骨碎補槐枝同炒,揀去槐枝,將骨碎補研末,搽痛處,涎出即愈。

又方,凡牙間有孔而痛者,此蟲侵蝕也。以下五味得一治之,皆獲奇效。

梧桐淚(主火毒風疳䘌齒),蟾酥(主牙疳),莨菪子(泡,氣蒸齒去䘌),韭子(入艾燒煙薰䘌),石灰(用新燒石灰一味,蜜丸著於齒蝕處,可應手而愈)

3. 附:舌病方

蒲黃一物散,治舌腫滿,口不能出聲。

用蒲黃為末,摻之即愈。

槐花一物散,治舌無故出血,仍有小竅。

用槐花為末,摻之而愈。

洽熱病多舌出,有病愈而舌不能入者,以冰片分許為末,搽舌上即入。

又方

蓖麻油蘸紙作捻,燒煙薰舌,即愈。

又效驗方

偈因食物嚼損舌尖,血流不止,用冰片為末,搽患處,以手指抵之,其血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