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生司命》~ 卷二(元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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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元集) (5)

1. 濕火、鬱火方

升陽散火湯,治過食冷物,抑遏少陽之火於脾土之中。

升麻(淨),葛根獨活柴胡(各八錢),人參白芍(各五錢),防風(二錢五分),甘草(生,二錢),甘草(炙,三錢),羌活(八錢)

火鬱湯,前方去獨活,加蔥白

五苓散,(見瘟疫)治濕,滑以便利,濕自去矣。

二妙丸(見濕證)

香連丸(見痢)

羌活滲濕湯(即升陽散火湯

防風通聖散(見中風)

當歸龍薈丸,治風熱蓄積,時發驚悸,筋惕搐搦,嗌塞不利,腸胃燥澀,狂越等證。

當歸,膽草,梔子黃連(各一兩),黃芩(一兩),黃柏(一兩),木香(一錢),麝香(五分),大黃(酒浸,五錢),青黛(五錢),蘆薈(五錢)

煉蜜為丸,如豆大,白湯下六七丸。

龍膽瀉肝湯,治謀慮不決,肝熱膽溢,口苦熱盛。

柴胡(一錢),黃芩(炒七分),五味(九粒),甘草(生),山梔(炒),知母(炒),天冬,麥冬,黃連(炒),人參(各五分),膽草(五分)

以上方治郁方、濕方擇而用之。

清咽太平丸,膈上有火,早間咯血,面頰常赤,咽喉不清,此方主之。

荷葉(十兩),川芎,甘草,防風,烏犀角柿霜(各二兩),桔梗(三兩),蜜丸噙化。

消風清熱,莫如薄荷,故用為君;佐以烏犀,解心熱也;入以柿霜,生律液也;川芎有清上之功;防風有解散之效;恐諸藥下流,故載以舟楫;因火勢急速,故緩以國老。師云:咽者,膽之候。若只咽間痰熱,膈內和者,宜以平膽之方主之。

溫膽湯,膽熱嘔痰,氣逆吐苦,夢中驚悸,此方主之。

竹茹枳實(麩炒),半夏(制),甘草(各二兩),陳皮生薑(各四兩)

膽,甲木也,為陽中之少陽,其性以溫為常候,故曰溫膽。竹茹之清,所以去熱;半夏之辛,所以散逆;枳實所以破實;陳皮所以消滯;生薑所以平嘔;甘草所以緩逆。傷寒解後,多有此證,是方恆用之。

珍珠散,男婦小兒,五臟積熱,心胸悶亂,口乾舌燥,精神恍惚,癲狂等證,此方主之。

琥珀珍珠鐵粉,花粉,硃砂寒水石,牙硝,大黃(酒浸),甘草(生)

各等分,為細末,薄荷湯調下三錢。

明可以安神,琥珀、珍珠皆明物也,故用之以安神魄;重可以去怯,鐵粉、硃砂皆重物也,故用之以定驚狂;寒可以去熱,硝、黃、水石皆寒物也,故用之以除積熱;熱之盛者必渴,花粉可以生津;火之熾者必急,生甘草所以緩急。

人參黃耆白朮甘草考

實火可瀉,宜用芩、連、梔、柏;虛火可補,宜用參、耆、甘、術,所謂溫能除大熱也。或者以治虛火則火益熾,何以然哉?四者皆降下之品,降多則亡陰,陰亡則不足以濟火,故令火反熾。

天雄附子川烏硫黃考

諸證無火者,宜於四件斟酌之。

壯火不可有,少火不可無,天非此火不足以生萬物,人非此火不足以有生。故凡諸證寒涼太過,幾於無陽,宜審擇而用之。昔人以附子一物為太陽丹,以天雄、附子、川烏為三建湯,以硫黃為金液丹,皆所以養其真陽,壯其真火,而存此身之生氣。明變之士,其善處之。

井花水

水足以濟火,故狂躁煩渴火實之證,內以水飲之,外以水漬之。此既濟之妙,大《易》之理也。

甘梨漿

甘梨漿,水類也。生之可平六腑之陽,熟之可濟五臟之陰,實火宜生,虛火宜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