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症寶筏》~ 卷之四 傷寒類證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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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 傷寒類證 (18)

1. 痧疹挾痰

凡時感初起,煩悶嘔惡、手足指冷、寸口脈滯,先用解表透疹之藥。痧疹雖透,而病勢不減,滿悶喘急仍在者,此必痧疹挾伏痰也。當豁痰以透疹,前胡杏仁、象貝、瓜蔞橘紅、海石、羚羊角牛蒡薄荷桔梗竹瀝、薑汁之類主之。痰行結解,痧疹外達,而諸症自平。

2. 絡中濕痰

如發熱脘悶、胸脅肩背皆痛,此濕痰竊踞肺胃之絡,痰氣交阻,故痛。宜六安煎甘草,加桂枝、鉤藤、蒺藜、瓜蔞皮、片薑黃、白殭蠶、木香汁之類通之行之。

傷寒有解表之後,肢體不能動者,此痰入於肝絡故也。當以金星礞石半夏、瓜蔞、茯苓陳皮、天蟲、全蠍、薑汁、炒蒺藜、川桂枝、旋覆花之類,以搜入絡之痰,肢自遂矣。如未應,即以養血藥兼之。

3. 解後伏痰

傷寒解表之後,熱勢稍退,但覺目鈍神呆、身重或痛、胸滿不暢者,此胃中有伏痰也,右關脈必沉伏,或沉滑。宜二陳湯,加枳實瓜蔞、薑汁、竹茹之類,豁之行之。

4. 中宮濕痰

如傷寒胸悶、寒熱模糊、噁心不渴者,中宮有濕痰也。二陳湯枳實厚朴、紫蘇、茅朮之類和之。

5. 積痰

如發熱胸悶、咳嗽氣急、痰多濃厚者,中宮積痰也。宜燥潤並用,如南星、半夏瓜蔞、海石、枳實陳皮茯苓之類,或導痰湯亦可。

6. 解後余痰

凡傷寒汗解後、斑疹已透後,尚覺餘熱未除、目睛微定者,痰也。眼下黑色者,亦痰。其症必中脘痞悶、少納不飢。宜二陳湯枳實麥芽和之。

7. 痰飲

(參《葉案》,語冠諸首)

痰飲證治詳於《金匱》,今述其要。

脈沉弦為飲,面色鮮明為飲。

治飲當以溫藥和之。

飲家咳嗽,當治飲,不當治咳。

外飲治脾,內飲治腎。述仲景法。

8. 寒邪犯肺飲發

凡外感寒邪,引動宿飲,上逆咳嗽,畏冷發熱,當以溫藥和之。宜桂枝乾薑半夏茯苓杏仁、炙草。

9. 溫邪犯肺飲發

如溫邪上犯氣分,以致伏飲內發,上擾乘肺,肺氣不降,喘不得臥,發熱無休,或見咳紅,亦屬絡熱。宜桂枝合越婢法,以開太陽,使濁飲下趨;且桂枝得石膏辛涼,仍不礙於溫邪之治,用石膏、桂枝、半夏茯苓澤瀉杏仁、米仁、白芍甘草

10. 痰飲挾操火

凡咳嗽喉中燥痛或癢,仍不渴飲者,此痰飲挾燥火也。夫脾家有飲,故不渴;而肺家有火,故喉間燥癢也。宜理氣分之熱,兼逐脾家之飲,勿以喉間燥痛而妄用滋清。宜半夏茯苓,重用橘紅杏仁、川鬱金瓜蔞皮、白通草冰糖石膏。此條新法。

11. 陽虛飲泛

如年高脾胃陽虛,氣不收納,痰飲上泛,以致嘔咳,或著枕就嗆,乃痰飲伏於下焦腎絡之中、至陰之界。陽氣衰微,則形寒畏冷。下氣上逆,則著枕就嗆。治法當以溫藥和之,宜桂苓朮甘湯以和脾,都氣飲加熟附、胡桃以治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