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症寶筏》~ 卷之四 傷寒類證 (19)
卷之四 傷寒類證 (19)
1. 絡中伏飲
2. 傷食
傷食亦頭痛、惡寒、發熱,但身不痛,右關脈短滑或弦滑,與傷寒異。胸膈飽悶、惡食噯氣,此食滯中脘也。宜辛溫消導,紫蘇、厚朴、枳實、楂肉、神麯、麥芽之類。兼風寒者,身體拘痛也,加羌防散。舌黃口渴者,兼內火也,加連翹、黃芩、萊菔子涼疏之。若兼痛甚者,挾痧穢也,加廣藿梗、川鬱金逐之。
_按:_食與痰,乃傷寒兼有之症,臨證者必須兼參可也。
凡停食脹痛,在大腹臍以上者,尚在小腸之間,宜消導,不可下。其痛滿在臍及少腹,方是燥糞在於大腸,下之可也。
3. 蓄血
蓄血傷寒者,非因傷寒熱瘀蓄血,乃平時勞傷所蓄之血也。病不從太陽入,故無惡寒頭痛之症。但發熱口渴、語言無倫、小便利、大便黑,或胸脅間有痛處,或因血鬱心脾,如見鬼狀。藥不宜涼,亦不可熱,當用川鬱金、參三七、生楂肉、紅花、全當歸、桃仁、延胡、香附、丹參、澤蘭之類和之行之。如舌潤不渴者,加肉桂溫之。舌燥便秘,加酒大黃行之。
4. 痧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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