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間來是庵 輯

《靈驗良方彙編》~ 卷之四 救急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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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 救急門 (1)

1. 暴死

凡人涎潮於心,卒然倒僕,急扶人暖室,用火炭沃醋,使醋氣衝入病人鼻中,良久自蘇。或搗韭汁灌鼻中,或用皂角研末吹鼻中,得嚏即醒。或倉卒無藥,急於人中穴及兩足大拇趾離甲二分,各灸三、五壯即活。

凡人卒然昏倒、身冷無痰,此名氣厥,亦名葉氣,身溫有痰者,則名中風。俱用上法治之,令得醒轉。

又須分別閉與脫二症明白。如牙關緊閉、兩手握固,即是閉症,可用蘇合丸牛黃丸之類灌之;若口開手撤、眼合遺尿,汗出如珠,即是脫症,須用大劑理中湯灌之,及灸臍下一寸穴,可救十中一、二。若誤服「蘇合」等丸,必不救矣。

賈似道《悅生隨鈔》云:凡中風者,用荊芥穗三錢為末,以酒調下立愈。

2. 中寒

凡冬月中寒,卒倒、身強口噤,手足厥冷,當濃煎薑湯灌之。凡凍死有氣者,以灰炒熱,盛囊中,熨其心頭,冷即易之,或用薑、熱酒各半溫服亦好。切忌遽以火烘,冷與熱爭必死,浴以熱湯亦死。

3. 中暑

凡人暑月行路,中暑卒死,以路上熱土圍臍,令人溺尿其中即活。或薑湯,或童便,乘熱灌之;或置日中,或令近火,以熱湯灌之,即活。切勿飲以冷水及臥冷地,正如凍死人若速近火即死。

又方,取路上熱土並大蒜同研爛,水調,去渣灌下。

4. 縊死

急用手裹衣物,緊塞穀道,徐徐抱起解繩,切不可將繩索割斷,安被臥之。以一人用腳踏其兩肩,手攙其發,常令弦急,勿使緩縱。以一人揉其項痕,捻圓喉管,並按其胸上,數擊動之。以一人摩其手足屈伸之。若已強直,但漸屈之,並按其腹,以兩人用管吹氣入其兩耳中,又刺雞冠熱血滴其口中,男用雌雞,女用雄雞。

若氣不接,將腰輕打三、四拳,或以皂角末擦鼻,雖得氣從口出,呼吸眼開,仍須如上按摩不住,俟灌湯能咽乃止。大抵自旦至暮,雖身冷皆可救活。若自暮至旦,或陰氣盛而難救些,然救之得法,亦可活也。

5. 溺死

急倒提出水,用牛一頭令橫臥,以腹合牛背上,牽牛徐行,使吐出腹中之水,以老薑擦牙即活。口噤者攪開,橫一筷於牙間,使水得出。如一時無牛,以鍋覆地,將溺人臍對鍋臍俯臥,以手略托其頭,使水流出即活。或俯臥凳上,腳後稍高,蘸鹽擦其臍,待其水自流出。或用皂角研末,綿裹塞其糞門。

須臾出水即活。切忌火烘,逼寒入內不救。凡冬月落水凍死,微有氣者,即脫去濕衣,解活人熱衣包之,用大米炒熱熨心上,冷即換之,以熱酒、薑湯灌之即活。

6. 魘死

凡夜睡魘死者,如原有燈則可,如原無燈。切不可點燈去照,但痛咬其腳跟,或咬大拇指,多唾其面。初聞時,切不可遽前呼喚,但少移動其臥處,徐徐喚之。或用皂角研末,吹入鼻中,得嚏即醒。

7. 論諸毒

《風俗通》曰:禽獸自死者,俱有毒,不可食,而牛為尤甚。豬羊心肝有孔者,大毒。狗懸蹄者,食之立死。兔死而閉眼者,食之害人。魚無腮者有毒,腮大者亦有毒。鱉目凹、獨目、頭足不能縮、赤足、三足者,俱大毒;腹下有紅紋者,皆火練蛇所變,最毒。桃、杏雙仁者,大毒。

雞養至年久者,其頭甚毒,不宜食。鰻昂首無腮、背有黑點,重二、三斤者,食之殺人。蝦無須、肚下通黑,煮之反白,不彎而直者,食之令人生疔不救。鱔項下有白點、通身浮水面並黑色者,食之立死。蟹獨螫獨目、腹下有毛、背有星點者,食之令人眼生翳膜,內障外障。

夏月,酒在銅、錫器停久則有毒。夏月飲食過宿,防有毒蟲食之,則飲食亦毒。昔有食過夜炒雞而驟死者,遂成命案,幸遇廉明之官,再以炒雞試放原處,夜有尺余長蜈蚣來食,方知驟死由此,命案得白,故夏月宜謹防之。炊湯過夜,飲之有毒。屋漏水有毒,令人腹脹。荷花缸中水大毒。

昔有留客過夜,客醉後發渴,不欲驚主索茶,而暢飲荷花缸中水,遂至驟死,亦成命案,幸遇博物之官,素之此水能殺人,究出原由而命案得釋。澤中死水有毒,飲之令人生瘕。土菌上有毛,下面無,仰卷赤色者,大毒。

8. 治中毒

凡中蠱毒,令嘗白礬,不澀而反甘,嚼黑豆不腥氣,即是中蠱毒。可濃煎石榴皮汁飲之,當吐出惡蟲而愈,或米飲調鬱金末三錢下,亦好。

一方,明礬,芽茶等分為末,水調服三錢。

解毒散,治蠱毒及一切蛇蟲惡毒所傷。重者毒氣入腹,則眼黑口噤、手足強直,此藥平易,不傷元氣,大有神效,不可以易而忽之也。

用明礬、甘草為末,每服二錢,冷水下,亦可敷患處。

凡中砒霜毒,急飲以人溺及人糞汁,或刺羊血或鴨血熱服;或以生綠豆半升擂粉,入新汲水攪和,去渣取汁飲之最良。又或以地漿水頓服,若吐出又服。所謂洗盡腹中毒,全憑地上漿也。其法掘地成坑,以水灌注,攪成混水,是謂地漿。或稍澄片時服。

凡中鹽滷毒,宜縱飲生豆腐漿以解之。若婦女服多垂危者,急取活鴨或雞,斬去頭,將頸塞其人口中,使活血灌入可解,或一隻不足,須用至數只。

凡食牛、馬中毒,用甘草擂碎,酒服。當吐瀉,或渴者不可飲水,飲水必死。

一方淡豆豉擂人乳服之即解。

解食鱔、鱉、龜、蝦蟆等毒:淡豆豉半升,新汲水濃煎,溫服可解。然如前所云異形鱔、鱉等,恐不可解也。

解食魚毒,用陳皮濃煎汁,服之即解。

河豚五倍子、白礬等分為細末,水調服之。若一時困殆,倉卒無藥,急以清油多灌之,使毒盡吐出即愈。

解蟹毒,用紫蘇葉濃煮汁飲之,或用蘇子亦可。或搗藕汁,或搗蒜汁飲之俱可。

解面毒:以生蘿蔔搗汁服之。或用大蒜,亦善解面毒。

解章毒:用忍冬葉(即金銀花),生啖之,或煎濃汁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