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馤塘醫話》~ 正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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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

1. 補編·卷上

六經既敘,仍得而匯言之。先言表裡之義,三陽固為表,而太陽非表之表乎?少陽非表中之半表裡乎?三陰固為里,而太陰非里之表乎?少陰非里之半表裡乎?厥陰非里中之裡乎?再言經與臟腑之表裡。太陽經與膀胱也,陽明經與胃府也,少陽經與膽府也,非表中之表裡乎?太陰經與脾臟也,少陰經與腎臟也,厥陰經與肝臟也,非里中之表裡乎?表裡之義得,而汗下之法可明矣。在表俱可汗,是陰症可汗也。

白話文:

當我們瞭解了六條經脈後,可以總結一下它們的表裡關係。

先來說表裡的意思。三條陽經肯定是表,而太陽經是最表的外表嗎?少陽經不是表中帶一點半表裡嗎?三條陰經肯定是裡,而太陰經不是裡最表面的部分嗎?少陰經不是裡中帶一點半表裡嗎?厥陰經不是裡中最裡面的部分嗎?

再來說經脈和臟腑的表裡關係。太陽經和膀胱表裡,陽明經和胃府表裡,少陽經和膽府表裡,這不是表中帶一點半表裡嗎?太陰經和脾臟表裡,少陰經和腎臟表裡,厥陰經和肝臟表裡,這不是裡中帶一點半表裡嗎?

當我們明白了表裡關係,就知道發汗和瀉下的方法了。表證都可以發汗,所以陰證也可以發汗。

在裡俱可下,是陽經可下也。請再言其升降之義,人之身胸膈居上,心居中之上,腹居中之下,少腹更在下。邪在上,則越之可也。邪在上之中,則瀉之可也。邪在中之下,則下之可也。邪在下,泄之可也。越者升而散之也,瀉者徐而滋之也,下者攻而除之也,泄者就勢而推致之也。

白話文:

所有內部問題都可以治療,因為身體的陽經可以下達。請再說明升降的道理。人體的胸部和橫膈膜位於上部,心臟位於中間偏上,腹部位於中間偏下,小腹部位於最下部。邪氣在上方,則可以通過升散的方法治療。邪氣在上方偏中,則可以通過瀉下的方法治療。邪氣在中間偏下,則可以通過攻下的方法治療。邪氣在下方,則可以通過泄下的方法治療。升散是將邪氣向上疏散,瀉下是逐漸滋潤而後排出,攻下是猛烈攻破以排出,泄下是順應勢頭而輔助排出。

故除發汗解肌治表之外,又有瀉心諸方,以瀉中上之邪;有承氣諸方,以下中下之邪;有抵當等湯,以泄少腹在下之邪;外有和解一方,以治半表裡之邪。皆審邪之所在,順邪之性而治之也,俱不外升降之義也。請再言寒熱虛實之辨,正實則邪必虛,正虛則邪必實,其常也。

白話文:

除了發汗解表劑治療表證之外,還有瀉心方劑,用於瀉除中上部的邪氣;有承氣方劑,用於瀉除中下部的邪氣;有抵當等湯劑,用於瀉除少腹部以下的邪氣;此外還有和解方劑,用於治療兼有表裡之邪的證候。所有這些方劑都是根據邪氣所在部位,順應邪氣的性質來治療的,都遵循升降的原則。另外,寒熱虛實的辨證,正氣實則邪氣虛,正氣虛則邪氣實,這是通常的情況。

正虛而邪亦虛,正實而邪亦實,其變也。治其邪實,而必不妨於正,治其正虛,而必無助乎邪,方為善治也。熱則脈證俱熱,寒則脈證俱寒,其真也。熱而脈證似寒,寒而脈證似熱,其假也。治其熱而必兼顧其陽,治其寒而必兼顧其陰,方為妙法也。其間有寒熱錯雜之邪為患者,則又有寒熱錯雜之治,而救陰救陽之理,愈可明矣。

白話文:

正氣虛弱時,邪氣也虛弱;正氣強盛時,邪氣也強盛,這是疾病的變化規律。治療邪氣強盛時,必須不傷害正氣;治療正氣虛弱時,必須不助長邪氣,這纔是良好的治療方法。

發熱時,脈象和症狀都表現為熱證;寒冷時,脈象和症狀都表現為寒證,這是真實情況。發熱時脈象和症狀疑似寒證,寒冷時脈象和症狀疑似熱證,這是假象。治療熱證時必須兼顧陽氣,治療寒證時必須兼顧陰氣,這纔是高明的治療方法。

如果患者同時有寒熱交錯的邪氣,就需要使用寒熱交錯的治療方法,這樣才能更加清楚地理解滋陰救陽的道理。

陰盛而陽衰,必馴至有陰而無陽,此扶陽抑陰,應圖之於早也。陽盛而陰衰,必漸成亢陽而亡陰,此濟陰和陽,應識之於預也。陽無而陰不獨存,陰亡而陽不狐立,相維則生,相離則死,此又陰陽不可偏勝之大綱也。明乎此,則《傷寒論》六經之理已盡,而凡病俱可引伸觸類,其理無盡矣,此余之所以再為伸言也乎。

白話文:

如果陰氣過盛,陽氣衰弱,最終會導致只有陰氣而沒有陽氣。此時應儘早採取扶陽抑陰的治療措施。如果陽氣過盛,陰氣衰弱,則會逐漸演變成陽氣亢盛而陰氣消失。此時應採取濟陰和陽的治療措施。陽氣若不存在,陰氣也無法獨立存在;陰氣若消失,陽氣也無法獨自存在。陰陽相互依存才能維持生命,如果分離則會導致死亡。這就是陰陽不能偏勝的原則。明白了這個原則,對於《傷寒論》中六經辨證的理論也就完全掌握了。所有疾病都可以根據這個原則進行類比推斷,其道理無窮無盡。這就是我再次闡述這些道理的原因。

古昔聖賢,治一病必有一主方,千變萬化,不脫根本。

在氣分者,但行其氣,不必病輕藥重,攻動其血。在血分者,則必兼平氣治,所謂氣行則血隨之是也。

大凡體質素虛,驅邪及半,必兼護養元氣,(參草之類是也。)仍佐清邪。

暑病首用辛涼,繼用甘寒,再用酸泄酸斂,不必用下,可稱要言不煩矣。而時下不外發散消導,加入香薷一味,或六一散一服。考本草香薷辛溫發汗,能泄宿水。夏熱氣閉無汗,渴飲停水,香薷必佐杏仁,以杏仁苦降泄氣。長夏濕令,暑必兼濕,暑傷氣分,濕亦傷氣,汗則耗氣傷陽,胃津大受劫爍,變病由此甚多,發泄司令,里真自虛,所以夏月用香薷者宜慎。春令發痧,從風溫濕,夏季從暑風,暑必兼熱,秋令從熱爍燥氣,冬月從風寒(此是秘訣。

白話文:

治療暑熱的疾病,首先使用辛涼藥物,接著用甘寒藥物,再用酸性藥物瀉酸止酸。不必使用瀉下藥物,就能說是言簡意賅了。而現在的治療方法不外乎發散、消導,加上香薷一味,或六一散一劑。

根據本草綱目記載,香薷性辛溫,能發汗,可以瀉除積聚的水分。夏季暑熱導致氣機閉塞,不出汗,口渴飲水後又停積在體內,此時使用香薷必須搭配杏仁,利用杏仁的苦降特性來瀉氣。

長夏潮濕多雨,暑熱必定夾雜濕氣。暑熱傷及氣分,濕氣也會傷及氣分。出汗會導致氣分耗損,傷及陽氣,胃津也會受到嚴重蒸發。由此變化而衍生的疾病很多,發散解表的藥物使用過度,體內的氣分就會虛弱,所以夏季使用香薷需要謹慎。

春季發痧,源於風溫濕邪;夏季發痧,源於暑風;暑熱必定夾雜熱氣;秋季發痧,源於熱爍燥氣;冬季發痧,源於風寒(這是祕訣)。

)痧本六氣客邪,風寒暑濕,必從火化。痧既外發,世人皆云邪透,孰謂出沒之際,升必有降,勝必有復,常有痧外發。身熱不除,致咽啞齦腐,喘急腹脹,下痢不食,煩躁昏沉,竟以告斃者,皆屬裡症不清致變。須分三焦受邪孰多,或兼別病,須細體認。

白話文:

痧是由風、寒、暑、濕這六種外邪侵襲人體而來的,必須通過火化才能被祛除。痧發作後,人們都說邪氣已經透出體外了,但實際上,出沒之間,升必有降,勝必有復,往往會有痧毒外發後,身熱不退,導致嗓子沙啞、牙齦腐爛,氣喘腹脹,拉肚子不吃東西,煩躁昏沉,最後死亡的例子,這些都是由於裡症不清造成的。需要分清三焦受邪的程度,或者合併其他疾病,需要仔細辨別。

上焦藥用辛涼,中焦藥用苦辛寒,下焦藥用酸寒。上焦氣味宜輕,肺主氣,皮毛屬肺之合,外邪宜辛勝,里甚宜苦勝。若不煩渴,病日久邪郁不清,可淡滲以泄氣分。中焦藥痧火在中,為陽明燥化,多氣多血,用藥氣味苦寒為宜。若日多胃津消爍,苦則助燥劫津,甘寒宜用。下焦藥鹹苦為主,若熱毒下注成痢,不必咸以軟堅,但取苦味,堅陰燥濕。

白話文:

上焦藥物:辛涼,可以散熱、清火。

中焦藥物 :苦辛寒,可以清熱、瀉火、降氣。 下焦藥物 :酸寒,可以收澀、固澀。

上焦 :肺部,主導氣,與皮毛相應。外來邪氣宜用辛涼藥物,內在熱邪宜用苦寒藥物。如果沒有發熱口渴,病情較久,邪氣鬱結不清,可以用淡滲藥物來瀉除氣分。

中焦 :胃部,有陽明燥熱。氣血旺盛,宜用苦寒藥物。如果長時間胃液減少,使用苦寒藥物會加重燥熱,損傷津液,宜用甘寒藥物。

下焦 :腎臟,宜用鹹苦藥物。如果熱毒下注,形成痢疾,不必用鹹藥來軟堅,只要取苦味,可以堅固陰分,燥濕。

2. 論溫熱病舌黃

再論三焦不得從外解,必致成里結。里結於何在?陽明與胃腸也。亦須用下法,不可以氣血之分,就不可下也。但傷寒熱邪在裡,劫爍津液,下之宜猛。此多濕邪內搏,下之宜輕。傷寒大便溏,為邪已盡,不可再下。濕溫病,大便溏,為邪未盡,必大便硬,慎不可再攻也,以屎燥為無濕矣。

白話文:

再次強調,三焦的瘀滯不能從體表化解,必定會導致身體內部瘀結。內部瘀結在哪裡呢?在陽明經和胃腸中。此時也需要使用瀉法治療,不能因為辯證分為氣血虧虛,就不能瀉下。

但是,傷寒的熱邪在體內,會消耗津液,這時候瀉下宜猛烈。而如果邪氣多是濕邪內合,則瀉下宜緩和。傷寒時大便溏,說明邪氣已盡,不可再瀉。濕溫病時大便溏,說明邪氣未盡,必定會轉為大便乾結,這時候千萬不能再攻下,因為大便乾燥並不代表沒有濕邪。

人之體脘在腹上,其地位處於中,按之痛,或自痛,或痞脹,當用苦泄,以其入腹近也。然必驗之於舌,或黃或濁,可與小陷胸湯瀉心湯,隨症治之。倘或白不燥,或黃白相兼,或灰白不渴,慎不可亂投苦泄。其中有外邪未解,里先結者,或邪郁未伸,或素屬中冷者,雖有脘中痞痛,宜從開泄,宣通氣滯,以達歸於肺。如近俗之杏、蔻、橘、桔、等,是輕苦微辛,具流動之品可耳。

白話文:

人體腹部上方中間位置就是脘部,如果按壓這裡疼痛,或者自行疼痛,或者有痞塊和脹滿,應該使用瀉下苦寒的藥物,這是因為這些藥物容易進入腹部。但一定要先檢查舌象,如果舌苔黃膩或濁,可以服用小陷胸湯或瀉心湯,根據症狀對症治療。如果舌苔白而不燥,或黃白相間,或灰白而不渴,就要慎重使用瀉下苦寒藥物。如果外邪沒有完全解除,而內部已經出現結塊,或邪氣鬱結沒有舒展,或本來就有中寒問題,即使脘部有痞痛,也應該從疏通和宣洩入手,讓氣血流通,最終歸於肺部。民間常用的杏仁、蔻仁、橘子、桔子等,屬於微苦微辛的藥物,具有疏通的作用,可以考慮使用。

再前之舌黃或濁,須要有地之黃。若光滑者,乃無形濕熱,中有虛象,大忌前法。其臍以上為大腹,或滿或脹或痛,此必邪已入里矣,表症必無,或十隻存一,亦要驗之於舌。或黃甚,或如沉香色,或如灰黃色,或老黃色,或中有斷紋,皆當下之。如小承氣湯,用檳榔青皮枳實、元明粉、生首烏等,若未現此等舌,不宜用此等法。

白話文:

在之前提到舌苔發黃或發濁,必須有黃色的地色。如果舌苔光滑,說明不存在有形的濕熱,其中隱藏著虛象,切忌使用前面提到的方法。

臍部以上的大腹部,可能有飽滿、脹滿或疼痛的情況,這說明病邪已經深入體內,表證一定很輕,可能只有十分之一。這時也需要觀察舌苔進行驗證。

如果舌苔黃得厲害,或像沉香的顏色,或像灰黃色,或呈老黃色,或者有斷裂紋,都應該瀉下。可以使用小承氣湯,其中包括檳榔、青皮、枳實、元明粉、生首烏等藥材。如果沒有出現這些舌象,就不要使用這種方法。

恐其中有濕聚太陰為滿,或寒濕錯雜為痛,或氣壅為脹,又當以別法治之。再黃苔不甚厚而滑者,熱未傷津,猶可清熱透表,若雖薄而乾者,邪雖去而津受傷也,苦寒之藥當禁,宜甘寒輕劑可也。

白話文:

恐怕其中有濕邪積聚在太陰經(肺臟)導致胸滿,或寒濕之邪相互混雜導致疼痛,或氣機壅滯導致脹滿,此時應採用不同的方法進行治療。

再者,如果舌苔黃色不厚且滑潤,說明熱邪尚未傷及津液,仍可清熱透表。但是,如果舌苔雖然薄但發乾,說明邪氣雖然已經消除,但津液已經受損。因此,應避免使用苦寒的藥物,宜選用甘寒輕瀉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