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臺玉案》~ 卷之六 (3)
卷之六 (3)
1. 重舌鵝口
舌者。心之苗也。以為君火。其體本熱。而況小兒以純陽之軀。先受於胎。復感熱於外。其母愛惜之至。惟恐其寒。而又裹之以綿衣。覆之以重衾。幾何而不為兒之病哉。重舌鵝口之症。未必皆兒之自病。或者其母有以致之也。古人云。若要小兒安。常令飢與寒。飢則不致於傷脾。
寒則不致於生熱。此保嬰之道乎。所謂寒者。亦非使之凍也。惟令常溫。不至甚暖耳。冷暖得宜。豈復有鵝口重舌之患耶。然何以名之曰重舌。重者舌下腫突。其狀又若一層。故謂之重。非真有兩舌也。何以名之曰鵝口。鵝口者。滿口皆白。有似鵝之口中。俗謂之雪口是也。
分而言之。重舌屬心。鵝舌屬脾。合而言之。總為心熱。何者。心統於脾。故曰治於口也。使不由於心熱。則口雖白。而舌自赤。何為而舌上皆白耶。大法內服瀉心清熱之劑。而外敷涼藥。則重者可消。白者可退矣。
2. 立方
清熱飲,治重舌。
黃連,生地(各一錢),甘草,木通,連翹,石蓮子(各五分),淡竹葉七片。時時灌入口中。
瀉脾飲,治鵝口。
山梔,石膏,黃連(各八分),生地,黃芩,白茯苓(各七分),燈心十莖。徐徐灌之即愈。
涼心散,重舌鵝口。皆可吹入舌上。
3. 丹毒門
丹毒火症也。得於胎熱。其母受胎之後。不忌胡椒姜蒜。煎熬炙爆。酒面之類。或感風熱。或不節房事。皆能助火。火邪內攻。胎受其毒。而傳氣於兒。故小兒出胎之後。多有是症。近則五六日。或十日。或半月。遠則彌月之後。或兩三月。其症形不同。或頦下如櫻桃突出。
色赤而光。謂之赤瘤。或遍身紅點如灑珠。謂之丹疹。或遍身紅腫。熱氣如蒸謂之火丹。或小腹⿰缶公上陰囊等處。忽然紅腫如霞。流行不定。謂之赤遊丹。病名非一。總為丹毒。丹毒入腹。腹脹不飲乳者死。必於未入腹之時。急服退毒涼劑。外用小刀輕輕刺出惡血。猶有可生。
其入腹者。無如一瀉。間有瀉而得生者。乃千百中之一也。諸丹毒。惟赤遊丹為至危。善保嬰者。若見小兒多啼。多哭。多乳。則遍視其身上。一有紅色即急治之。苟看視不周。丹毒在身。而母猶未覺。及至覺時。已入腹矣。救之奚及。丹毒惟絲瘤不治。因久服熱藥迫熱在胎。
非藥所能解也。
4. 立方
解毒湯,治小兒一切腫硬焮赤。諸般丹毒。初起即服立愈。
黃芩,橫柏,黃連(各一錢),甘草,連翹,天花粉,皂角刺(各五分),竹葉十片。不拘時呷之。
化毒飲,治火丹遍身紅腫。
防犀飲,治丹疹遍身。如灑珠者。
防己(三錢),朴硝,犀角,黃芩,黃耆,升麻(各八分),竹葉十五片。煎服。
消毒飲,治五種丹毒。
鬱金,天花粉,乾葛(各一錢二分),甘草,赤芍(各八分),燈心二十莖。不拘時服。
慰毒散,多年胞衣化開。同金汁塗之。神效。
又方,綿羊腦子。同朴硝研貼患處。並治赤瘤神效。十種丹毒。三日不治。毒入腸胃。則不可救。治法錄後。
一從頭項起。腫用蔥白研汁塗之。二從頭上起紅腫痛。用赤小豆末。雞子清調搽。三從面起紅腫。用灶心土。雞子清調搽。四從背起赤點。用桑白皮為末。羊脂調搽。五從兩臂起赤腫黃色。用柳葉燒灰水調塗。六從兩脅起虛腫。用生鐵屑和豬糞調搽。七從臍上起黃腫。
用檳榔末。米醋調搽。八從兩腳起赤腫。用乳香末。羊脂調搽。九從兩腳有赤白點。用豬槽下土。麻油調塗。十從陰上起黃腫。用屋漏處土。羊脂調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