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穎甫

《經方實驗錄》~ 第一集上卷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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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上卷 (13)

1. 第一七案,白虎湯證(其一,穎師講授,佐景筆記)

師曰,住三角街梅寄里屠人吳某之室,病起四五日,脈大,身熱,大汗,不譫語,不頭痛,惟口中大渴。時方初夏,思食西瓜,家人不敢以應,乃延予診。予曰:此白虎湯證也。隨書方如下:

石膏(一兩),肥知母(八錢),生甘草(三錢),洋參(一錢),粳米(一小杯)

服後,渴稍解,知藥不誤,明日再服原方。至第三日,仍如是,惟較初診時略安,本擬用犀角地黃湯,以其家寒,仍以白虎原劑,增石膏至二兩,加赤芍一兩、丹皮一兩、生地一兩、大小薊五錢,並令買西瓜與食,二劑略安,五劑全愈。

曹穎甫曰,此證二診時,其夫名玉芳者,固一黑籍冤魂也,靳其資,謂予曰:此婦予甚不愛之,如不愈,先生不必再來。予曰,汝以錢為重,我以人命為重,以後我來與否,汝可不必問也。前後凡六診,兩易方,竟得全可,為之快意者累日。

佐景按,本案方原為白虎加人參湯,卻標作白虎湯證者,蓋為求說解便利,示學者以大範故耳。石膏所以清熱,人參所以養陰,養陰所以佐清熱之不逮,同屬於裡,非若白虎加桂枝湯桂枝加大黃湯之兼有表裡者,故今姑一併及之。後人於白虎湯中加元參、生地、麥冬之屬,即是人參之變味,不足異也。

陳惠民先生醫藥筆記抄曰:「浙鄞有徐姓者,居鸚脰湖浜,不農不儒,始依父兄以閒遊,繼有妻子而號苦。思欲養家,爰記醫方,懸牌療疾,冀得蠅頭之利。人知底蘊,誰肯寄之以命。冬衣敝絮,裹以棉袍;夏衣草衫,蔽以葛衫。日逐遊獵,尋病而醫。人見其濯濯也,以僕隸下人視之。

進而坐談,踞身不起,必俟一飯而後歸。一日,有隔里許之姓朱者,偶觸傷寒,八日而死。徐聞之,貿貿然來。入其門,其屍已移房出堂矣。徐按其胸,曰:心口尚熱,可醫也。朱之家屬以天氣炎夏,急治棺成衣,立圖殯。且知其不精於醫也,無人聽之。徐自取楮筆,書白虎湯一方,令其侄速檢藥石。

其弟侄曰:子非華佗,能挽人於危乎?子非純陽,能起死復生乎?子餓難度,不如與我幫忙,同食三朝,不必以拙技嘗試也。徐曰:氣雖絕,胸尚熱,死馬還須當活馬醫之。子與我錢百枚,我往市中沽藥,能生,乃汝家之福,不能生,算我借用此錢也。其弟侄厭其纏繞,與之。

徐自煎自熬,以湯藥灌死者之口,竟順受而下。須臾,死者手微動,而口有氣。徐曰:生矣。時滿堂哀哭之聲畢止,於是復舁至房,調理數日而愈。咸以此為神醫也,不可貌相,謝銀十兩,由是名聲大振,延者有人。徐欣欣得意云,白虎一湯能起死回生,況病而未死之人乎?(佐景注:此言誤矣!)凡遇病者就之,即開白虎湯與之。不及兩月,醫死者十餘人,被人拷打數次,醫道仍不行,而朱復活二十餘年。

」(錄《現代中醫》)按原案出於文人之手,而非醫者之筆,故所著要之脈證毫不知曉,本無引證之價值。姑引之者,以見白虎之活用,可以肉白骨,誤用足以死病人,亦聊作吾醫界之棒喝云。

曹穎甫曰,病於寒者得火而喜,以為天下莫火若也;病於熱者得水而喜,以為天下莫水若也。蓋狃於一偏者,必有一偏之蔽;苟非精通醫理,而隨證處方,則以薑桂取效者,或不敢用涼劑;以芩連奏功者,或不敢用溫藥;甚有偏於瀉者,以瀉藥而殺人;偏於補者,又以補藥而殺人。自非辨證精審,然後用藥,無論古方時方,何在非殺人之利刃哉?莊生有言:哀莫大於心死,為其執而不化也。是故病機出入,既不能因之斡旋;方治措施,又不能決其功效;則病者之死機未動,醫者之生理先亡,可不警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