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卿子

《張卿子傷寒論》~ 卷三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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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8)

1. 小建中湯方第三十九

桂枝(三兩去皮味辛溫),甘草(三兩炙味甘平),大棗(十二枚擘味甘溫),芍藥(六兩味酸微寒),生薑(三兩切味辛溫),膠飴(一升味甘溫),

白話文:

桂枝(三兩,去掉樹皮,味道辛辣溫和),甘草(三兩,烤乾,味道甘甜平和),大棗(十二枚,掰開,味道甘甜溫和),芍藥(六兩,味道酸微寒),生薑(三兩,切開,味道辛辣溫和),膠飴(一升,味道甘甜溫和)。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內膠飴。更上微火消解。溫服一升。日三服。嘔家不可用建中湯。以甜故也。

白話文:

使用上好的六味藥材,加入七升水,煎煮至三升,去除渣滓,加入飴糖,再小火煮至糖融化,溫服一杯,一天三次。嘔吐的病人不能服用建中湯,因為建中湯太甜了。

建中者。建脾也。內經曰。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膠飴大棗甘草之甘。以緩中也。辛、潤也。散也。榮衛不足。潤而散之。桂枝生薑之辛。以行榮衛。酸、收也。泄也。正氣虛弱。收而行之。芍藥之酸。以收正氣。

白話文:

建中湯:補益中氣。

《內經》說:脾臟喜歡緩和,急著吃甘甜的食物來緩和它。膠飴、大棗、甘草的甘甜,都是用來緩和中氣的。

辛味有潤澤、宣散的作用。榮衛不足的時候,用它來潤澤與宣散。桂枝、生薑的辛味,是用來運行榮衛的。

酸味有收斂、瀉下的作用。正氣虛弱的時候,用它來收斂與瀉下。芍藥的酸味,是用來收斂正氣的。

成氏云。或謂桂枝解表而芍藥數少。建中湯溫里而芍藥數多。何也。皮膚為近。則制小其服。心腹為遠。則制大其服。此所以為不同也。

白話文:

成無己說:有人說桂枝湯用來解表,芍藥的用量很少;建中湯用來溫裏,芍藥的用量很多。這是為什麼呢?因為皮膚較為表淺,所以藥物服用時宜用量少;心腹較為深層,所以藥物服用時宜用量多。這就是兩者不同的原因。

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

柴胡證。是邪氣在表裡之間也。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但見一證。便宜與柴胡湯治之。不必待其證候全具也。

白話文:

柴胡證,是指邪氣在身體表面和內部之間。症狀可能包括:

▪︎ 胸中煩悶不嘔

▪︎ 口渴

▪︎ 腹痛

▪︎ 脅下痞硬

▪︎ 心悸

▪︎ 小便不利

▪︎ 身體微熱

▪︎ 咳嗽

即使只出現其中一項症狀,也可以使用柴胡湯來治療。不必等到所有症狀都出現了才開始治療。

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

邪在半表半裡之間。為柴胡證。即未作裡實。醫便以藥下之。若柴胡證仍在者。雖下之。不為逆。可復與柴胡湯。以和解之。得湯。邪氣還表者。外作蒸蒸而熱。先經下。裡虛。邪氣欲出。內則振振然也。正氣勝。陽氣生。卻復發熱。汗出而解也。

白話文:

邪氣在半表半裡之間,就是柴胡證。此時病邪還沒有成為裡實,醫生就用藥來攻下它。如果柴胡證還在,那麼即使攻下它,也不算逆。可以再用柴胡湯來調和。服了柴胡湯後,邪氣又回到表證,外感熱蒸蒸,先經過攻下,裡虛,邪氣要出來,裡面振振作響。正氣勝過邪氣,陽氣生出,又出現發熱,出汗而解。

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

前條心下悸而煩。皆與柴胡湯。此條悸而煩。建中主之何也。前條悸而煩。以往來寒熱默默不食。自表傳裡之悸煩也。此條悸而煩。以邪氣在表裡。頭疼發熱之時而悸煩。此裡虛血氣不勝其邪之故也。故與建中湯以溫里。如此可悟。凡治悸煩之例也。

白話文:

前一條病症是心下悸動煩躁。皆用柴胡湯治療。這一條病症是悸動煩躁。為什麼用建中湯治療?前一條病症的悸動煩躁。是因往來寒熱,飲食不振。自表及裡的悸動煩躁。這一條病症的悸動煩躁。是因邪氣在表裡。頭痛發熱時伴有悸動煩躁。這是體內虛弱,氣血不足,無法抵禦邪氣的緣故。所以用建中湯溫暖裡邊。這樣就可以理解。凡是治療悸動煩躁的例子也是如此。

傷寒二三日。邪氣在表。未當傳裡之時。心中悸而煩。是非邪氣搏所致。心悸者。氣虛也。煩者。血虛也。以氣血內虛。與小建中湯。先建其里。

白話文:

傷寒二、三天。邪氣在體表,尚未傳入裡面的時候。心中悸動且煩躁。這不是邪氣搏擊所引起的。心悸是氣虛。煩躁是血虛。用氣血內虛,先以小建中湯建和裡氣。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嘔不止。心下急。鬱郁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白話文:

太陽症。超過十幾天了。已經反覆瀉了二三次。過了四五天,柴胡症狀依然存在的人。先服用小柴胡湯。嘔吐不止。心下急。悶悶不樂煩躁的人。這是沒有被解除病根。服用大柴胡湯瀉一下。就可以痊癒。

日數過多。累經攻下。而柴胡證不罷者。亦須先與小柴胡湯。以解其表。經曰。凡柴胡湯疾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者是也。嘔止者。表裡和也。若嘔不止。鬱郁微煩者。裡熱已甚。結於胃中也。與大柴胡湯。下其裡寒則愈。

白話文:

服藥時間過多。經過多次攻下。柴胡證仍然不消失的人。也必須先服用小柴胡湯。讓汗表透出,病邪從表排出。經書上說:凡是柴胡湯證,卻用了攻下法治療。而柴胡證仍然還在。此時復用柴胡湯。這是正確的。如果嘔吐停止了。表示表裡已調和。如果嘔吐不止。心中鬱鬱不樂,微有煩躁。是說裡熱已經很嚴重了。結聚在胃中了。此時服用大柴胡湯。就可以把裡熱攻下,疾病就會痊癒。

2. 大柴胡湯方第四十

柴胡(半斤味甘平),黃芩(三兩味苦寒),芍藥(三兩味酸微寒),半夏(半升洗味辛溫),生薑(五兩切味辛溫),枳實(四枚炙味苦寒),大棗(十二枚擘甘溫),大黃(二兩味苦寒),

白話文:

柴胡(半斤,味甘、性平)

黃芩(三兩,味苦、性寒)

芍藥(三兩,味酸、性微寒)

半夏(半升,洗淨後使用,味辛、性溫)

生薑(五兩,切片,味辛、性溫)

枳實(四枚,炙焦後使用,味苦、性寒)

大棗(十二枚,剖開,味甘、性溫)

大黃(二兩,味苦、性寒)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一方用大黃二兩。若不加大黃。恐不為大柴胡湯也。

白話文:

以上七種藥材,加水一斗二升,煮沸後取六升的藥液,去除藥渣。再煮一次,溫熱後服用一升,每天服用三次。

另一種做法是用大黃二兩。如果不加人參,恐怕就不是大柴胡湯了。

柴胡黃芩之苦。入心而折熱。枳實芍藥之酸苦。湧泄而扶陰。辛者、散也。半夏之辛。以散逆氣。辛甘、和也。薑棗之辛甘。以和榮衛。

白話文:

柴胡、黃芩的苦性,可以進入心臟,去抑制熱性。枳實、芍藥的酸、苦性,可以通利水液,扶正體內的陰氣。辛性的藥物具有發散的作用。半夏的辛性,可以散去逆氣。辛甘類的藥物具有調和的作用。薑棗的辛甘性,可以調和榮衛。

成氏云。方有緩急輕重。醫當臨時斟酌。如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者。非駛劑則不能泄。是以有大小承氣之峻也。如不至大堅滿。惟邪熱甚而攻下者。又非承氣湯之可投。必也輕緩之劑。乃大柴胡湯。用以逐邪熱也。是知大柴胡為下劑之緩者。

白話文:

成無己說:方劑有緩急輕重之分,醫生應根據實際情況斟酌使用。如果病人大便不通,並且有乾燥糞便的,必須使用峻烈的瀉藥,如大小承氣湯,才能使大便通暢。但如果大便不通不是因為大便堅硬、乾燥,而是因為邪熱太盛,反而不能使用承氣湯,否則可能會加重病情,必須服用緩和的瀉藥,如大柴胡湯,以祛除邪熱。因此,大柴胡湯是瀉藥中最緩和的一種。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

白話文:

傷寒症狀超過十三天沒有好轉,胸脅脹滿、嘔吐,下午發作潮熱,不久出現輕微的腹瀉。這原本是應該服用柴胡湯證。服用下瀉藥後,卻沒有腹瀉,反而出現腹瀉。知道是醫生用丸藥做的治療,不是合適的治療方法。潮熱是身體有實熱的緣故,先用小柴胡湯來解除外感,然後用柴胡加芒硝湯來治療。

傷寒十三日再傳經盡。當解之時也。若不解。胸脅滿而嘔者。邪氣猶在表裡之間。此為柴胡湯證。若以柴胡湯下之。則更無潮熱自利。醫反以丸藥下之。虛其腸胃。邪氣乘虛入腑。日晡所發潮熱。熱已而利也。潮熱雖為熱實。然胸脅之邪未已。故先與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以下胃熱。

白話文:

傷寒病發展到第十三天又傳遍全身。這時應該服用解痙化瘀的藥。如果沒有服用,胸脅滿痛,並伴有嘔吐的症狀,說明病邪仍然在表裡之間。這就是柴胡湯的證候。如果用柴胡湯來治療,就會出現潮熱自利的症狀。醫生又用丸藥來治療,虛弱了腸胃,病邪乘虛侵犯臟腑。每天下午會出現潮熱,熱退後就會腹瀉。雖然潮熱是熱盛的表現,但胸脅的病邪還沒有完全消除。所以先用小柴胡湯來解表,然後再用柴胡加芒硝來治療胃熱。

3. 柴胡加芒硝湯方第四十一

小柴胡湯方內。加芒硝六兩。余依前法。服不解。更服。

白話文:

在小柴胡湯的方劑中,加入六兩芒硝。其他成分不變。服用後,病情沒有好轉。又服一次。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當硬。而反下利。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白話文:

傷寒十三天後仍不見好轉,且出現胡言亂語的現象。這是因為身體有熱的緣故,應當服用湯藥來治療。如果小便通暢,大便卻反覆腹瀉,而脈搏卻調和,這說明醫生用丸藥來治療不對。如果腹瀉是由患者本身造成的,脈搏應該微弱且短促,但現在脈搏反而調和,這是因為身體內有實證。要用調胃承氣湯來治療。

過經不解而譫語。其為熱證明矣。以湯藥下之。則熱除垢淨。以丸藥下之。則熱留腸胃而下利不止。與調胃承氣以盪滌餘熱。

白話文:

如果通過經絡後,不能清醒地說話,並且胡言亂語。這說明是熱邪證。用湯藥瀉下,就能除熱淨垢。用丸藥瀉下,那麼熱氣就會留在腸胃,而導致下瀉不止。用調胃承氣湯來盪滌餘下的熱氣。

傷寒十三日再傳經盡。謂之過經。譫語者。陽明胃熱也。當以諸承氣湯下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滲。大便當硬。反下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也。下利脈微而厥者。虛寒也。今脈調和。則非虛寒。由腸虛胃熱。脅熱而利也。與調胃承氣湯。以下胃熱。

白話文:

如果傷寒經過十三天後,再次傳經遍及全身,則稱為過經。如果出現說胡話的症狀,則是由於陽明胃熱引起的。應當使用諸承氣湯來瀉下。如果仍然能夠小便,那麼說明津液偏於滲透。大便應當是堅硬的。但如果出現泄瀉的症狀,那麼說明是醫生使用了丸藥來瀉下的。如果出現泄瀉,脈搏微弱且四肢厥冷的症狀,那麼屬於虛寒。如果脈搏調和,那麼就排除虛寒,而是由腸臟虛弱、胃熱引起的脅熱和泄瀉。應當使用調胃承氣湯來瀉下胃熱。

王宇泰云。經文內實之實。當作熱。注偏滲。偏、當作漏。

又云。此叚有五反一對。熱與厥反。丸與湯反。便硬與下利反。脈微與脈和反。藥下與自利反。小便與大便硬為一對。讀者宜細詳之。

白話文:

又說,這些配藥有五種相反和一組相對應的。熱證和厥證相反。丸劑和湯劑相反。大便硬結和腹瀉相反。脈搏微弱和脈搏和緩相反。藥物服用後通便和自然通便相反。小便和大便硬結為一組相對應。讀者應仔細詳讀。

王三陽云。前條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里。用四逆者。觀身有疼痛。則知邪全在表。大不當下。下之。則裡虛之甚。略無分毫邪氣在裡。故元氣受損。清穀不止。急當用溫藥救里。況醫下之。不云丸藥。則必是承氣湯。里之受病多矣。可不急救乎。

白話文:

王三陽說:上條敘述傷寒病,經過醫生的誤下,而繼續拉肚子,清穀下利不止,身體又疼痛的,應該趕快搶救他的裏氣。用四逆湯的理由是,觀察到病人有疼痛,就知道病邪全在表,實在不該再下。一再下攻,就會裡虛嚴重,根本沒有半點病邪留在裡邊,所以元氣受損,清穀不止。應該趕快用溫陽藥來搶救裏氣。何況醫師把病人下到這個樣子,卻沒交待吃丸藥,那一定是承氣湯了。這對病人的裡氣傷害很大,難道可以不趕快搶救嗎?

且外疼痛。亦須用桂枝可知。此證寒未變熱。或寒中陰經之證。全未熱也。此條本柴胡證邪在半表半裡。一半不當下。一半當下。況以丸藥下之。表熱不能徹去。故邪熱乘虛傳裡。為脅熱利。且外證譫語。內有實邪可知。脈又調和。元氣頗在。故用承氣湯後下之也。此二條。

白話文:

疼痛也出現在外面。也可以用桂枝。知道這種病症,寒氣尚未變成熱氣。或寒氣在陰經的病症。完全沒有熱氣。本條是柴胡症狀,病邪在半表半裡。一半不應該攻下,一半應該攻下。況且用丸藥攻下。表面的熱氣不能徹底消除。所以病邪趁虛往下傳,成為脇熱腹瀉。另外,外證有胡言亂語,就知道內在有實邪。脈象又平和,元氣相當充足。所以用承氣湯後下之法。這兩個條文。

正宜參看用藥。不可誤也。

過經譫語。陽明胃熱也。成注的甚。前條胸脅滿而嘔。日晡潮熱下利。乃大柴胡症。過經譫語。乃陽明症。不可不辨。

白話文:

胡亂地說話。是陽明胃部有熱的緣故。成無已的註釋得很詳細。前面條文胸脅滿脹而且嘔吐。下午到晚上有潮熱和腹瀉。那是大柴胡湯證。胡亂地說話,那是陽明經的證狀。不可不辨別。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方。

白話文:

太陽病沒有解除。熱氣凝聚在膀胱。這個人就像瘋了似的。同時下血,則病情可能好轉。但外在症狀沒有解除的,還不能攻下,應該先解除外在症狀。外在症狀解除後,只有小腹急結的,纔可以攻下。適合使用桃核承氣湯方。

太陽、膀胱經也。太陽經邪熱不解。隨經入腑。為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者。為未至於狂。但不寧爾。經曰。其人如狂者。以熱在下焦。太陽多熱。熱在膀胱。必與血相搏。若血不為蓄。為熱迫之。則血自下。血下。則熱隨血出而愈。若血不下者。則血為熱搏。蓄積於下。而少腹急結。

白話文:

太陽經和膀胱經是一條經脈。太陽經的邪熱之氣如果不解除,就會隨著經脈進入體內,在膀胱中形成熱結。患者會出現如瘋狂般的症狀,但還沒有真正發狂,只是感到不安。醫經上說,患者出現如同發狂的症狀,是因為熱氣在下焦。太陽經多有熱氣,熱氣在膀胱中,必定會與血液相搏。如果血液不能被儲存,被熱氣迫使,就會向下流動。血液向下流動,熱氣就會隨著血液排出體外,患者就會痊癒。但是,如果血液沒有向下流動,就會被熱氣積聚在下焦,導致小腹急結。

乃可攻之。與桃核承氣湯。下熱散血。內經曰。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先治其外。後調其內。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