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椿

《醫學源流論》~ 卷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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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2)

1. 治病必分經絡臟腑論

病之從內出者,必由於臟腑;病之從外入者,必由於經絡。其病之情狀,必有鑿鑿可徵者。如怔忡、驚悸為心之病,泄瀉、膨脹為腸胃之病,此易知者。又有同一寒熱而六經各殊,同一疼痛而筋骨皮肉各別。又有臟腑有病而反現於肢節,肢節有病而反現於臟腑。若不究其病根所在,而漫然治之,則此之寒熱非彼之寒熱,此之癢痛非彼之痛癢,病之所在全不關著,。無病之處反以藥攻之。

白話文:

疾病從內部發生的,必定是由臟腑病變引起的;疾病從外部入侵的,必定是由經絡受損引起的。疾病的具體情況,一定有明確的徵兆可資考證。比如:心悸、心慌是心臟疾病,腹瀉、脹氣是腸胃疾病,這些是容易辨別的。還有,同樣是發熱或寒顫,但不同的經絡表現卻不同;同樣是疼痛,但筋、骨、皮、肉又各不相同。還有,臟腑有病卻表現為肢體病症,肢體有病卻表現為臟腑病症。如果不明確病症的根本所在,而隨意治療,那麼這種寒熱不對症狀,這種痛癢不對症,病症所在與治療措施完全不相關。沒有疾病的地方反而用藥物去治療。

《內經》所謂:誅伐無過,則故病示已,新病復起,醫者以其反增他病,又復治其所增之病,復不知病之所從來,雜藥亂投,愈治而病愈深矣。故治病者,必先分經絡臟腑之所在,而又知其七情六淫所受何因,然後擇何經何臟對病之藥,本於古聖何方之法,分毫不爽,而後治之,自然一劑而即見效矣。今之治病不效者,不咎己藥之不當,而反咎病之不應藥,此理絡身不悟也。

白話文:

《內經》說到,如果治療過度,那麼原本的疾病可能會看似好轉,但新的疾病又會出現。因為醫生在治療時反而增加了其他疾病,然後又去治療這些新增的疾病,卻不知道這些疾病從何而來。結果就是亂投藥物,治療得越多,病情就越嚴重。因此,治病的人必須先清楚病因在哪個經絡、哪個臟腑,還要了解是因為什麼情緒或外界因素引起的,然後才能選擇對應經絡或臟腑的藥物來治療,按照古代聖人的方法精確無誤地進行治療,這樣通常一劑藥就能見效。現在治療不見效的情況,很多人不是去檢討自己用藥是否不當,反而怪罪於疾病不對藥物有反應,這就是沒有真正理解病理的原因。

2. 治病不必分經絡臟腑論

病之分經絡臟腑,夫人知之。於是天下遂有因經絡臟腑之說,而拘泥附會,又或誤認穿鑿,並有藉此神其說以欺人者。蓋治病之法多端,有必求經絡臟腑者,有不必求經絡臟腑者。蓋人之氣血,無所不通,而藥性之寒熱溫涼,有毒無毒,其性亦一定不移,入於人身,其功能亦無所不到。豈有其藥止入某經之理?即如參耆之類,無所不補。

白話文:

疾病分佈在經絡和臟腑,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因此,天下就有因經絡和臟腑而拘泥於藥物搭配,或錯誤地牽強附會,甚至有人藉此神乎其說來欺騙人的情況。其實,治療疾病的方法有很多種,有必須探究經絡和臟腑的,也有不必探究經絡和臟腑的。因為人體的氣血流遍全身,而藥物的性質(寒、熱、溫、涼)和毒性是固定的,進入人體後,藥效也會發揮到全身。難道有藥物只進入某條經絡的道理嗎?像人參和黃耆等補藥,就具有全方位的補益作用。

砒鴆之類,無所不毒,並不專於一處也。所以古人有現成通治之方,如紫金錠至寶丹之類,所治之病甚多,皆有奇效。蓋通氣者,無氣不通;解毒者,無毒不解;消痰者,無痰不消。其中不過略有專宜耳。至張潔古輩,則每藥註定云獨入某經,皆屬附會之談,不足徵也。曰:然則用藥竟不必分經絡臟腑耶?曰:此不然也。

白話文:

砒霜、毒藥等各種毒物,並不會只毒害身體的特定部位。因此,古人有通用的治理方法,例如紫金錠、至寶丹等,可以治療許多疾病,且效果顯著。因為通氣的藥方,可以暢通任何氣滯阻塞之處;解毒的藥方,可以解除各種毒素;消痰的藥方,可以消除任何痰液。其中可能有些藥方稍微偏重於某一方面的療效。到了張潔古等人,卻把每種藥物都規定只能作用於某一條經絡或臟腑,這種說法都是牽強附會的,不足為信。有人問:既然如此,用藥就不必分經絡臟腑了嗎?當然不是這樣。

蓋人之病,各有所現之處;而藥之治病必有專長之功。如此胡治寒熱往來,能愈少陽之病;桂枝治畏寒發熱,能愈太陽之病;葛根治肢體大熱,能愈陽明之病。蓋其止寒熱,已畏寒,除大熱,此乃柴胡、桂枝、葛根專長之事。因其能治何經之病,後人即指為何經之藥。孰知其功能,實不僅入少陽、太陽、陽明也。

白話文:

人的疾病各有表現的地方,而藥物治療疾病必定有專門的功能。就像柴胡可以治療寒熱往來的疾病,能治癒少陽經的疾病;桂枝可以治療畏寒發熱,能治癒太陽經的疾病;葛根可以治療肢體大熱,能治癒陽明經的疾病。因為這些藥物可以止寒熱、消除畏寒、去除大熱,這些都是柴胡、桂枝、葛根的專門功能。由於它們能治療何經的疾病,後人就稱它們為何經之藥。但其實它們的功能並不僅僅侷限於少陽、太陽、陽明經。

顯然者尚如此,余則更無影響矣。故以某藥為能治某經之平凡則可,以某藥為獨治某經則不可。謂某經之病,當用某藥則可;謂某藥不復入他經則不可。故不知經絡而用藥,其失也泛,必無捷效。執經絡而用藥,其失也泥,反能致害。總之變化不一,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也。

白話文:

顯而易見的是,尚且如此,其他就更沒有影響了。因此以某種藥物可以治療某經絡的疾病是可行的,但以某種藥物只能治療某經絡的疾病則不可行。說某經絡的疾病,應當用某種藥物治療是可行的;說某種藥物只能進入某經絡則不可行。因此不瞭解經絡而使用藥物,治療起來沒有針對性,難以見效。執著於經絡而使用藥物,治療起來過於拘泥,反而會造成危害。總之,藥物的運用變化多端,只有對藥物和疾病機理有深刻理解的人才能靈活運用,取得好的治療效果。

3. 腎藏精論

精藏於腎,人盡知之。至精何以生,何以藏,何以出?則人不知也。夫精,即腎中之脂膏也。有長存者,有日生者。腎中有藏精之處,充滿不缺,如井中之水,日夜充盈,此長存者也。其欲動交媾所出之精,及有病而滑脫之精,乃日生者也。其精施去施生,不去亦不生,猶井中之水,日日汲之,不見其虧;終年不汲,不見其溢。

白話文:

腎臟儲藏精華,這是眾所周知的事。但是,這個精華是怎麼產生的?怎麼儲藏的?怎麼釋放的?這些都是人們不知道的。

精華,就是腎臟中的脂肪和油脂。有些是永遠存在的,有些是每天產生的。腎臟有儲存精華的地方,總是滿滿的,像井裡的泉水,日夜充滿,這就是永遠存在的精華。

至於想要交媾時釋放的精華,以及生病時滑出的精華,這些都是每天產生的。精華的釋放和產生是平衡的,不釋放也不產生,就像井裡的泉水,每天都有人取水,但取不完;一年到頭不取水,也不會滿出來。

《易》云: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其理然也。曰:然則縱欲可無害乎?曰:是又不然。蓋天下之理,總歸自然。有腎氣盛者,多欲無傷;腎氣衰者,自當節養。《左傳》云:女不可近乎?對曰:節之。若縱欲不節,如淺狹之井,汲之無度,則枯竭矣。曰:然則強壯之人而絕欲,則何如?曰:此亦無咎無譽,惟腎氣略堅實耳。

白話文:

《易經》裡說:水井的管道不能不修理,所以接下來一卦就叫做「革」,這是合乎道理的。有人問:根據這個道理,放縱慾望是否不會有危害呢?回答:這也不對。天下的道理,都是歸於自然的。腎氣旺盛的人,即使放縱慾望也不會受傷;腎氣虛弱的人,自然應該節制慾望。

《左傳》裡說:女子不能接近嗎?回答:要節制。如果縱欲不節制,就像水井淺窄,汲水不適可而止,最後就會乾涸。有人又問:那麼強壯的人完全斷絕慾望,會怎樣呢?回答:這既沒有過失也沒有功勞,只是腎氣稍微堅實一點罷了。

但必浮火不動,陰陽相守則可耳。若浮火日動而強制之,則反有害。蓋精因火動而離其位,則必有頭眩、目赤、身癢、腰疼、遺泄、偏墜等症,其者或發癰疽,此強制之害也。故精之為物,欲動則生,不動則不生。能自然不動則有益,強制則有害,過用則衰竭。任其自然,而無所勉強,則保精之法也。

白話文:

但精氣的浮陽之火必須不動,陰陽相互調和,這樣纔好。如果浮陽之火每天都動,卻用強硬手段制止,反而有害。因為精華受火氣的刺激而離開了它原來的位置,就會出現頭暈、眼睛發紅、身體發癢、腰疼、遺精、一邊的身體發沉等症狀,嚴重時甚至會長出癰瘡,這是強行壓制的後果。所以,精華這種東西,如果讓它自然運動,它就會生長,不動它就不會生長。能自然而然地不動它是有益的,強行壓制就有害,過度使用就會耗盡。順其自然,不要勉強,這樣纔是保持精氣的方法。

老子云:無法道,道法自然,自然之道,乃長生之訣也。

4. 一臟一腑先絕論

人之死,大約因元氣存亡而決。故患病者,元氣已傷,即變危殆。蓋元氣脫,則五臟六腑皆無氣矣。竟有元氣深固,其根不搖,而內中有一臟一腑先絕者。如心絕,則昏昧不知世事;肝絕,則喜怒無節;腎絕,則陽道痿縮;脾絕,則食入不化;肺絕,則氣促聲啞。六腑之絕,而失其所司亦然。

白話文:

人的死亡,主要取決於元氣是否存留。因此,生病的人,元氣一旦受損,情況就變得危險。因為元氣耗盡,五臟六腑就沒有動力。

有些人元氣深厚,其根基穩固,但內在的某個臟腑可能會先衰竭。如果心臟衰竭,人會昏迷不清,對周遭事物毫無知覺;肝臟衰竭,情緒會失控,喜怒無常;腎臟衰竭,陽道會萎縮;脾臟衰竭,吃進去的東西無法消化;肺臟衰竭,會呼吸急促、聲音嘶啞。六腑衰竭,也會喪失它們的功能。

其絕之象,亦必有顯然可見之處。大約其氣尚存,而神志精華不用事耳,必明醫乃能決之。又諸臟腑之中,惟肺絕則死期尤促。蓋肺為臟腑之華蓋,臟腑賴其氣以養,故此臟絕,則臟腑皆無稟受矣。其餘則視其絕之甚與不甚,又觀其別臟之盛衰何如,更觀其後天之飲食何如,以此定其吉凶,則修短之期可決矣。然大段亦無過一年者。此皆得之目睹,非臆說也。

當一個人接近生命的終點時,通常會有明顯的跡象可以觀察到。大體上,這個人的生命氣息可能還存在,但他的意識和精華已經不再活躍了,只有經驗豐富的醫生才能確定這一點。在所有的臟腑中,肺如果停止工作,人的死亡將非常迅速。因為肺是所有臟腑的保護傘,其他臟腑都依靠肺的氣息來維持生命,所以一旦肺功能停止,其他臟腑也就無法繼續運作了。至於其他臟腑,則要看它們停止運作的程度以及其他臟腑的強弱狀況,還有病人後來的飲食情況,來決定他的生死吉凶,從而判斷生命的長短。但是,通常情況下,這樣的病人很難超過一年的時間。這些都是我親眼所見,不是憑空想象的。

5. 君火相火論

近世之論,心火謂之君火,腎火謂之相火,此說未安。蓋心屬火,而位居於上,又純陽而為一身之主,名曰君火,無異議也。若腎中之火,則與心相遠,乃水中之火也,與心火不類,名為相火,似屬非宜。蓋陰陽互藏其宅,心固有火,而腎中亦有火。心火為火中之火;腎火為水中之火,腎火守於下,心火守於上,而三焦火之道路,能引二火相交。心火動,而腎中之浮火亦隨之。

白話文:

近來的醫學論述中,認為心臟之火是君主之火,而腎臟之火是輔助之火,這樣的說法並不恰當。因為心臟屬火,位於身體的上方,同時也是純陽之氣的源頭,因此稱之為君主之火是合理的。但是腎臟中的火,與心火不相干,而是如同水中的火,與心火不同,稱之為輔助之火似乎不太妥當。陰陽二氣互相依存,心臟固然有火,腎臟中也有火。心火是火中的火,而腎火是水中的火,腎火守在下,心火守在上,而三焦之火可讓這兩股火產生聯繫。心火活動時,腎臟中的浮火也會跟著移動。

腎火動,而心中之浮火亦隨之;亦有心火為動而腎火不動,其患獨在心;亦有腎火動而心火不動,其害獨在腎。故治火之法,必先審其何火,而後用藥有定品。治心火,以苦寒;治腎火,以鹹寒。若二臟之陰不足以配火,則又宜取二臟之陰藥補之。若腎火飛越,又有回陽之法,反宜用溫熱,與治心火迥然不同。

白話文:

腎臟火氣妄動,會導致心臟虛火上浮。也有因心臟火氣妄動而腎臟火氣未動,這種情況下病症只在心臟。還有腎臟火氣妄動而心臟火氣未動,這種情況下病症只在腎臟。因此,治療火氣的方法,必須先辨別是哪一種火氣,然後針對性使用藥物。治療心臟火氣,使用苦寒性藥物;治療腎臟火氣,使用鹹寒性藥物。如果心臟和腎臟的陰氣不足以平衡火氣,還需要加上調理心臟和腎臟陰氣的藥物。如果腎臟火氣過旺,甚至需要使用回陽法,反而需要使用溫熱性藥物,與治療心臟火氣的方法截然不同。

故五臟皆有火,而心腎二臟為易動,故治法宜詳究也。若夫相火之說,則心胞之火參令人怔忡、面赤、煩躁、眩暈,此則在君火之旁,名為相火,似為確切。試以《內經》參之,自有真見也。

白話文:

因此,五臟都會有火,而心臟和腎臟這兩個臟腑容易受到波及,因此治療方法應該仔細研究。至於「相火」這個說法,是指心包的火氣,會讓人怔忡不安、面紅、煩躁、頭暈,這就是位於心火旁邊的,稱為「相火」,似乎是準確的。不妨參考《內經》來驗證,自有真正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