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椿

《醫學源流論》~ 卷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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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12)

1. 涉獵醫書誤人論

人之死,誤於醫家者,十之三;誤於病家者,十之三;誤於旁人涉獨醫者,亦十之三;蓋醫之為道,乃通天徹地之學,必全體明,而後可以治一病。若全體不明,而偶得一知半解,舉以試人,輕淺之病,或能得效;至於重大疑難之症,亦以一偏之見,妄議用藥,一或有誤,生死立判矣。

白話文:

人死的原因,有三成是誤在醫家,有三成是誤在病人家屬,還有三成是誤在那些不懂醫術卻亂給建議的外行人。要知道,醫術是一門博大精深的學問,必須對整體身體狀況有全面瞭解,才能治療疾病。如果對整體狀況不明瞭,卻僅憑一知半解,拿人來做實驗,那麼對於輕微的疾病,或許還能奏效;但是對於重大疑難的病症,卻憑著偏頗的見解胡亂用藥,一旦用錯了,生死立判。

間或偶然幸中,自以為如此大病,猶能見功,益復自信,以後不拘何病,輒妄加議論至殺人之後,猶以為病自不治,非我之過,於是終身害人而不悔矣,然病家往往多信之者,則有故焉。蓋病家皆不知醫之人,而醫者寫方即去,見有稍知醫理者,議論鑿鑿,又關切異常,情面甚重,自然聽信。

白話文:

偶爾碰巧治好了病,自己就以為自己醫術很高明,對於嚴重的疾病還能奏效。於是就更加自信,之後不管碰到什麼病,就隨便發表意見,甚至有人因此而送命。他還以為是病人自己沒治好,而不是自己的過錯,於是終其一生都害人而不悔改。不過,病家往往很相信這些庸醫,這是有原因的。因為病家不懂醫術,而庸醫開完藥方就走了,他們見到稍微懂得一些醫理的人,頭頭是道地發表高論,又熱心關切,對情理也很重視,病家自然會聽信他們。

誰知彼乃偶然翻閱及道聽途說之談,彼亦未嘗審度,從我之說,病者如何究竟,而病家已從之矣。又有文人墨客及富貴之人,文理本優,偶爾檢點醫書,自以為已有心得。旁人因其平日稍有學問品望,倍加信從;而世之醫人,因自己全無根柢,辨難反出其下,於是深加佩服。彼以為某乃名醫,尚不如我,遂肆然為人治病,愈則為功,死則無罪。

白話文:

想不到他只是隨便翻閱後道聽途說而來,自己也沒有仔細考量,就聽信我的話。而病人家裡的人早已聽信他的說法了。還有那些文人墨客和富貴之人,本來文才不錯,偶爾翻閱醫書,自以為有所心得。旁人因為他們平日有些學問和名聲,所以更加相信他們;而世上的醫生,因為自己沒有紮實的基礎,與他們爭論反而說不過他們,於是就十分佩服他們。他們自以為某某有名的醫生也不如自己,於是肆無忌憚地給人治病,治好了就說是自己的功勞,治死了也不用負責任。

更有執一偏之見,恃其文理之長,更著書立說,貽害後世。此等之人,不可勝數。嗟乎!古之為醫者,皆有師承;而又無病不講,無方不通,一有邪說異論,則引經據典以折之,又能實有把持,所治必中,故餘人不得而矣其末議。今之醫者,皆全無本領,一書不讀,故涉獵醫書之人,反出而臨乎其上,致病家亦鄙薄醫者,而反信夫涉獵之人,以致害人如此。此其咎全在醫中之無人,故人人得而操其長短也。

白話文:

此外,更有固執於片面之見,依仗自己的文辭優長,著書立說,貽害後世。這樣的人多不勝數。唉!古代的行醫者,都有老師傳授;而且沒有不研究的疾病,沒有不精通的藥方,一旦有邪門歪理或異議,他們就會引用經書典籍來反駁。此外,他們還能實際掌握醫術,所治療的疾病必定會痊癒,所以旁人無法挑剔他們的論點。現在的行醫者,大都全無真才實學,一本書都沒讀過,所以那些粗略涉獵過醫書的人,反而站到他們之上,導致患病的人也輕視醫生,反而相信這些粗淺之人,以致於造成如此多的危害。這樣的過錯完全在於醫界中無人,所以人人可以指摘他們的優缺點。

然涉獵之人,久而自信益真,始誤他人,繼誤骨肉,終則自誤其身。我見甚多,不可不深省也。

2. 病家論

天下之病,誤於醫家者固多,誤於病家者尤多。醫家而,易良醫可也;病家而誤,其弊不可勝窮。遙不問醫之高下,即延以治病,其誤一也;有以耳為目,聞人譽某醫即信為真,不考其實,其誤二也;有平日相熟之人,務取其便,又慮別延他人,覺情面有虧,而其人又叨任不辭,希圖酬謝,古人所謂以性命當人情,其誤三也;有遠方邪人假稱名醫,高談闊論,欺騙愚人,遂不復詳察,信其欺妄,其誤四也;有因至親密友或勢位之人,薦引一人,情分難卻,勉強延請,其誤五也;更有病家戚友,偶閱醫書,自以為醫書頗通,每見立方,必妄生議論,私改藥味,善則歸己,過則歸人,或各薦一醫互相毀謗,遂成黨援,甚者各立門戶,如不人己,反幸災樂禍,以期必勝,不顧病者之死生,其誤七也;又或病勢方轉,未收全功,病者正疑見效太遲,忽而讒言蜂起,中道變更,又換他醫,遂至危篤,反咎前人,其誤八也;又有病變不常,朝當桂附,暮當芩連;又有純虛之體,其證反宜用硝、黃;大實之人,其證反宜用參、術。

白話文:

世間的疾病,誤在醫家身上的固然很多,誤在病人身上的更是多。醫家造成的失誤,容易找到好的醫生就可以糾正;病人造成的失誤,它的弊病就不可勝數了。

1、遠方求醫,不問醫術的高低,就請他來治療,這是第一種失誤。

2、只聽信別人的推薦,聽到有人誇獎某位醫生,就相信為真,不去考證他的實際醫術,這是第二種失誤。

3、有平常熟悉的人,為了方便,又怕另請他人,覺得有失情面,而那人又自告奮勇,希望得到酬謝,這正是古人所說的「拿性命去換人情」,這是第三種失誤。

4、有遠方的騙子假冒名醫,高談闊論,欺騙愚人,病人就草率相信,沒有仔細考察,這是第四種失誤。

5、因為至親好友或有權勢的人推薦某人,礙於情面,勉強請他來治療,這是第五種失誤。

6、還有病人的親友,偶爾讀過一些醫書,自以為醫術不錯,每每看到別人的藥方,就妄生議論,私自更改藥物,醫好了就歸功於自己,出差錯了就歸咎於他人,或者各推薦一位醫生,互相誹謗,形成黨派之爭,嚴重者甚至各自開立門戶,像仇人一樣,巴不得對方倒楣,只求自己贏,不顧病人的死活,這是第六種失誤。

7、又或者病情好轉,還沒完全恢復,病人正疑惑為何效果太慢,忽然有各種流言蜚語,中途更換治療方式,又換了另一位醫生,導致病情危篤,反而責怪前一位醫生,這是第七種失誤。

8、還有病情的變化不定,早上需要用溫熱的藥物,晚上需要用清涼的藥物;也有些人體質虛弱,反而需要用瀉下藥、黃連;體質強壯的人,反而需要用人參、白朮等補益藥物。

病家不知,以為怪僻,不從其說,反信庸醫,其誤九也;又有吝惜錢財,惟賤是取,況名醫皆自作主張,不肯從我,反不若某某等和易近人,柔順受商,酬謝可略。扁鵲云:輕身重財不治。其誤十也。此猶其大端耳。其中更有用參、附則喜,用攻劑則懼;服參、附而死則委之命,服攻伐而死則咎在醫,使醫者不敢過症用藥。

白話文:

病人不知道原因,只覺得稀奇古怪,不聽從名醫的建議,反而相信庸醫的話,這是第九個錯誤;另外有些人吝嗇錢財,只選便宜的藥,況且名醫都有自己的想法,不願意聽從我的建議,不如找某某之類的醫生,他們和氣可親,願意聽從我的意見,報酬也可以少給一些。扁鵲說:重視錢財輕視健康的人,不值得醫治。這是第十個錯誤。以上只是主要原因。

其中還有一些人,使用參附之類的補藥時很開心,用瀉下藥時就害怕了;服用參附而死了就說是命運,服用瀉下藥而死了就怪罪醫生,導致醫生不敢對症下藥。

更有製藥不如法,煎藥不合度,服藥非其時,更或飲食起居,寒暖勞逸,喜怒語言,不進不節,難以枚舉。小病無害,若大病則有一不合,皆足以傷生。然則為病家者當何如?在謹擇名醫而信任之。如人君之用宰相,擇賢相而專任之,其理一也。然則擇賢之法若何?曰:必擇其人品端方,心術純正,又詢其學有根柢,術有淵源,歷考所治,果能十全八九,而後延請施治。然醫各有所長,或今所患非其所長,則又有誤。

白話文:

此外,還有製藥方法不當、煎藥時間不足或過度、服藥時間不對,以及飲食起居、寒暖勞逸、喜怒言語等生活方式不當的情況太多,難以一一列舉。小病可能無害,但如果是大病,只要有一項不合適,都可能危害生命。那麼,做為病人的家屬應該怎麼做呢?在於謹慎挑選名醫,並信任他。就像國君任用宰相,必須挑選賢能的宰相並專任他,道理是一樣的。那麼,選擇賢醫的方法是什麼呢?首先,必須挑選品格端正、心術純正的人。其次,要了解他有沒有扎實的學問基礎和深厚的醫術功底。最後,要考察他過去的治療案例中,是否能達到十全八九的成功。只有經過以上的考察,才能請他來診治。然而,每位醫生的專長不同,如果所患的疾病不是醫生的專長,也可能造成誤診。

必細聽其所論,切中病情,和平正大;又用藥必能命中,然後托之。所謂命中者,其立方之時,先論定此方所以然之故,服藥之後如何效驗;或云必得幾劑而後有效,其言無一不驗,此所謂命中也。如此試醫,思過半矣。若其人本無足取,而其說又怪僻不經,或遊移恍惚;用藥之後,與其所言全不相應,則即當另覓名家,不得以性命輕試。此則擇醫之法也。

白話文:

一定要仔細聽醫師的論述,確保醫師能準確診斷病情,治療方法得當。醫生開藥也必須精準,然後才能委託他治療。所謂「精準」,指的是開立藥方時,必須事先說明藥方的原理,以及服藥後的預期效果;有些醫師會預測需要服用的劑量,而實際效果都與預測相符,這就是所謂的「精準」。如此測試醫師,也能瞭解他一半以上的醫術水平。如果醫師的學識能力不足,而且言論荒誕不經,或者遊移不定、語意模糊;又或者用藥後效果與醫師的預測完全不符,那麼就應該立即另覓名醫,不要拿自己的性命輕易嘗試。這是選擇醫生的方法。

3. 醫者誤人無罪論

人命所關亦大矣。凡害人之命者,無不立有報應。乃今之為名醫者,既無學問,又無師授,兼以心術不正,欺世盜名,害人無算,宜有天罰,以彰其罪。然往往壽考富厚,子孫繁昌,全無殃咎,我殆甚不解焉。以後日與病者相周旋,而後知人之誤藥而死,半由於天命,半由於病家,醫者不過依違順命以成其死,並非造謀之人。故殺人之罪,醫者不受也。

白話文:

人命關天,至關重大。凡是因醫療事故導致死亡的,沒有不立即遭受報應的。但如今這些名醫,既無學問,又無師承,加上心術不正,欺騙世人,盜用名聲,害人不計其數,理應受到天罰,彰顯他們的罪孽。然而,這些人卻往往長命百歲,富貴滿堂,子孫昌盛,絲毫沒有災禍,這讓我很是不解。後來,我與病人長期接觸後才明白,因誤用藥物而導致的死亡,一半是命中註定,一半是病人家屬的錯,醫生只是順應既定命運而促成死亡,並非故意所為。所以,殺人的罪責,醫生不應承擔。

何以言之?夫醫之妨否,有一定之高下。而病家則於醫之良者,彼偏不信;醫之劣者,反信而不疑。言補益者以為良醫,言攻散者以為庸醫;言溫熱者以為有益,言清涼者以為傷生。或旁人互生議論,或病人自改方藥,而醫者欲其術之行,勢必曲從病家之意。病家深喜其如順,偶然或愈,醫者自矜其功;如其或死,醫者不任其咎。

白話文:

為什麼會這樣說?醫生的好壞是有標準的,好的醫生,病人反而不相信;差的醫生,病人反而深信不疑。病人覺得開補益藥的是好醫生,開攻散藥的是庸醫;覺得開溫熱藥的有益,開清涼藥的會損害身體。有時候旁人議論紛紛,有時候病人自己改變藥方。醫生為了讓自己的醫術順利實施,不得不順著病人的心意。病人很喜歡醫生這樣順從自己,偶爾治好了病,醫生自誇有功;如果病人死了,醫生不承擔責任。

病家亦自作主張,隱諱其非,不復咎及醫人。故醫者之曲從病家,乃邀攻避罪之良法也。既死之後,聞者亦相傳,以為某人之病,因誤服某人之藥而死,宜以為戒矣。及至自己得病,亦復如此。更有平昔最佩服之良醫,忽然自生疾病,反信平日所最鄙薄之庸醫而傷其生者,是必有鬼神使之,此乃所謂命也。

白話文:

病患也會自己胡亂猜測,隱瞞自己的錯誤,不敢再責怪醫生。因此,醫生順著病患的想法,是為了逃避責怪和罪過的一種好方法。病人死後,聽說的人也會流傳,認為某人的病是誤服了某人的藥才死的,應該引以為戒。等到自己生病時,也還是這樣。還有平時最佩服的好醫生,突然自己生病了,卻反而相信自己平日最鄙視的庸醫,而因此送了命,這一定是鬼神在作祟,這就是所謂的命運啊!

蓋人生死有定數,若必待人之老而自死,則天下皆壽考之人而命無權,故必生疾病,使之不以壽而死。然疾病之輕重不齊,或其人善自保護,則六淫七情之所感甚輕。命本當死,而病淺不能令其死,則命又無權,於是天生此等之醫,分布於天下。凡當死者,少得微疾,醫者必能令其輕者重,重者死。

白話文:

人生的生死都有定數,如果一定要等到人老了才自然死亡,那麼天下人都是高壽之人,命運就沒有權力了。因此,必須產生疾病,讓人無法活到壽終正寢。但是,疾病的嚴重程度不同,有人善於自我保護,那麼外邪和七情六慾的影響就會很輕微。命本該死,但疾病較輕無法致死,那麼命運再次失去權力。於是上天就產生了這些醫生,分佈在天下。凡是該死的人,只要患上輕微的疾病,醫生一定能讓輕病變重,重病致死。

而命之權於是獨重,則醫之殺人,乃隱然奉天之令,以行其罰,不但無罪,且有微功,故無報也。惟世又有立心欺詐,賣弄聰明,造捏假藥,以欺嚇人,而取其財者,此乃有心之惡,與前所論之人不同。其禍無不立至,我見亦多矣。願天下之人細思之,真鑿鑿可徵,非狂談也。

白話文:

但是,如果醫生掌握了生殺大權,那麼醫生殺死人,就隱約是奉天之命執行懲罰,不但無罪,還有微功,所以不用報應。只有世間還有存心欺騙、耍小聰明的人,捏造假藥以恐嚇人,以此取其錢財,這是蓄意作惡,與前面討論的人不同。他們的災禍無不立時降臨,我也見過很多了。希望天下人細細思量,這是千真萬確可以驗證的,不是我信口開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