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文泉

《研經言》~ 卷一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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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7)

1. 承氣湯類諸方總論

胃實則不調,承氣意在調胃,故或以「調胃」二字冠之。大黃下一切積,芒硝軟一切堅,考之本草,皆屬盪滌腸胃之品,故仲景合二味以治胃實,而一切病胃實者准此,其用甘草,不過和硝、黃之味而已,不必泥和中益氣,謂為:「調胃」二字命名之所在也,此本籠統之方,用之者隨症加減,往往師其意而易其名。

白話文:

當胃部實熱積滯時,不能正常運作。承氣湯的用意在於調理胃部,因此取「調胃」二字為名。大黃能瀉下各種積滯,芒硝能軟化各種堅硬之物。根據本草記載,這些藥物都屬於清除腸胃的藥物,所以張仲景將這兩種藥物合用來治療胃實。所有胃實的病人皆可依此處方加減使用。使用甘草只是為了調和芒硝和大黃的藥味,不一定要拘泥於它能調和中氣、益氣的作用,也不一定要認為這就是「調胃」二字命名的原因。這個方子本身是個概括性的方子,使用時應根據病症加減用藥,常常只要遵循其意,就能改變方名。

故見腹滿,則加樸、枳,去甘草,為大承氣;見腹滿不結者,則加樸、枳,去甘草,為小承氣;有瘀血則加桃、桂,為桃核承氣;見水結,則加甘遂,去草,為大陷胸;見吐食,則去硝,為大黃甘草湯。一方生五方,有條不紊。

白話文:

若出現腹脹,則添加樸硝、枳實,去除甘草,稱為大承氣湯;若腹脹但不解便,則添加樸硝、枳實,去除甘草,稱為小承氣湯;若有瘀血,則添加桃仁、桂枝,稱為桃核承氣湯;若有水氣停滯,則添加甘遂,去除甘草,稱為大陷胸湯;若吐出未消解的飲食,則去除硝石,稱為大黃甘草湯。一種藥方可化生出五種應對不同症狀的藥方,條理分明。

若夫從大承氣來者,則去硝為厚朴三物湯;三物合桂枝、去芍藥,則為厚朴七物湯,皆主厚朴也。

白話文:

如果從大承氣湯(一種瀉下藥)中來的證候來看,則去除硝石,加入厚朴、大黃、芒硝這三味藥;將這三味藥與桂枝配伍,去掉芍藥,就成為厚朴七物湯。這些藥方都以厚朴為主藥。

其從小承氣來者,則差其分,為厚朴大黃湯;差其分而加芍藥、二仁,為麻仁丸。皆主大黃也。

白話文:

對那些從小就體虛的人,方劑略有不同,是用厚朴大黃湯;再略微調整,加芍藥、二仁,就成了麻仁丸。這些方劑都以大黃為主要藥材。

其從桃核承氣來者,則大黃䗪蟲丸、桂枝茯苓丸抵當湯及丸,皆主桃核也。

白話文:

源自桃核承氣的(方劑),例如大黃䗪蟲丸、桂枝茯苓丸、抵當湯和丸,都主要治療桃核(症狀)。

其從大陷胸來者,則大陷胸丸十棗湯甘遂半夏湯,皆主甘遂也。而己椒藶黃丸,又從大陷胸丸來,以同用葶藶也。

白話文:

如果病症從胸部大陷處發生,則以大陷胸丸、十棗湯、甘遂半夏湯為主,這些藥方都使用甘遂。而己椒藶黃丸又是由大陷胸丸演變而來,因為都使用了葶藶。

其大黃硝石湯、備急丸大黃附子湯,即承氣之隨症加減法也。而小陷胸湯白散,則又因所治之部位略高,而師承氣之意以變焉者也。小陷胸主心下結痛,與心下痞相近,故又生出瀉心一派來。小陷胸主胸有黃涎,與胸痹之頑唾相近,故又生出栝蔞薤白一派來,要之,白散之下以巴豆,小陷胸之下以栝蔞。其栝蔞薤白湯、栝蔞薤白加半夏湯枳實薤白桂枝湯三方,皆從小陷胸來。

白話文:

大黃硝石湯、備急丸、大黃附子湯這些方劑,都是從承氣湯中根據症狀的不同加減配伍而來的。而小陷胸湯、白散,則是因為所治療的部位稍高,師承承氣湯的原理而加以變化。小陷胸湯主治心下結痛,與心下痞證類似,因此又衍生出瀉心的治療方法。小陷胸湯主治胸中有黃色粘液,與胸痹的頑固唾液類似,因此又衍生出栝蔞薤白這一派。總之,白散用巴豆瀉下,小陷胸湯用栝蔞瀉下。栝蔞薤白湯、栝蔞薤白加半夏湯、枳實薤白桂枝湯這三種方劑都是從小陷胸湯衍生而來的。

2. 古方權量有定論論

從來考古方權量者,人各言殊,大半誤以漢制當之耳!豈知經方傳於仲景,而不自仲景始。《外臺》卷一謂桂枝湯為歧伯授黃帝之方,而分兩與《傷寒論》悉同。可見經方傳自上古,所用權量,亦上古制,非漢制也。《千金》備詳神農秤及古藥升之制。蓋古醫權用神農、量用藥升,於一代常用權量外,自成一例。

白話文:

過去考證古代藥物的分量,每個人的說法都不一致,大多數人都誤以為是用漢代的標準。難道不知道醫方是傳自張仲景,而張仲景並不是醫方的創始人嗎?《外臺祕要》第一卷說「桂枝湯」是歧伯傳授給黃帝的藥方,而藥方的分量與《傷寒論》中記載的完全相同。由此可見,醫方流傳自上古,所用的分量標準也是上古的標準,而不是漢代的標準。《千金方》詳細記載了神農秤和古代藥升的用法。古代醫藥界所用的分量標準是神農秤,計量單位是藥升,與當時社會通用的分量標準不同,自成一系。

仲景而下,訖於《外臺》,所集漢晉宋齊諸方皆然。迨隋唐人兼用大兩大升,而後世制方遂有隨代為輕重者,此古權量所由湮也。國朝吳王繩林所考,宗法《千金》,參以考訂,定為古一兩,當今七分六釐;古一升,當今六勺七抄。洵不刊之論,無間然矣。其書載在《吳醫匯講》中。

白話文:

從張仲景以降,一直到《外臺祕要》,所收集的漢、晉、宋、齊各朝代的藥方都是這樣記載重量和容量的。直到隋、唐時期,人們開始同時使用大兩和大升這兩種單位,而後世的藥方配製就有了隨著時代而輕重不一的現象,這也就是古時權衡度量規格失傳的原因。清朝的吳王繩林考證,根據《千金要方》並進行參照考訂,確定古時的一兩等於現在的七分六釐,古時的一升等於現在的六勺七抄。他提出的論證合情合理,無可爭議。這份考證記載在《吳醫匯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