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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氏女科》~ 卷之二 (3)
卷之二 (3)
1. 妊娠中風
太乙者,冬至日在坎,正北;立春日在艮,東北;春分日在震,正東;立夏日在巽,東南;夏至日在離,正南;立秋日在坤,西南;秋分日在兌,正西;立冬日在乾,西北。故太乙移宮之日,即八節日,天必應之以風雨。其風自此方而來為正風,不能傷人。如自沖方而來,謂之虛風,中人即病。
中其皮毛經絡者,則發寒熱,頭項身體皆痛,或肌肉頑痹;中其筋骨者,則拘攣僵直;中其臟腑者,則卒倒昏悶,口眼喎斜,手足瘈瘲,口噤不語。孕婦得此,不可用常治中風之法,只以補虛安胎為本,兼用搜風之劑,增損八物湯主之。
八物內用,歸身、甘草炙,加黃芩、黃耆炙、羌活、防風、秦艽各一錢。
薑棗引。水煎,多服,以平為期。
2. 妊娠中暑
3. 妊娠中濕
4. 妊娠咳嗽
如初得之,惡風寒、發熱、鼻塞聲重,或鼻流清涕者,宜發散,加減參蘇飲主之。
人參,紫蘇,陳皮,白茯,甘草,桔梗,枳殼,前胡,黃芩(各一錢)
姜引,薄荷葉少許。水煎,食後服,得微汗而解。
久嗽不已,謂之子嗽,引動其氣,恐其墮胎,人參阿膠散主之。
水煎,食後服。
5. 妊娠瘧疾
凡孕婦病瘧,不可輕用截藥,恐致損胎,柴胡知母湯主之。
柴胡(一錢半),人參,黃芩,知母,白朮(各一錢),甘草(五分),歸身(一錢)
薑棗引。水煎,多服,以平為期。
如瘧久不退轉甚者,宜與截之,七聖散主之。經云有故無殞,此之謂也。
柴胡,黃芩,炙草,知母,常山(酒炒),草果仁(一錢半),烏梅(去核,三個)
水酒各半煎。臨發,五更服。宜露一宿,湯溫服。忌生冷、雞魚。
6. 妊娠霍亂
7. 妊娠泄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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