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脈》~ 傷寒辨證篇 卷二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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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辨證篇 卷二 (12)

1. 辨熱結下利

陶節庵曰:熱邪傳裡,胃有燥屎,心下硬痛,身熱口渴,譫語,下利純是清水者,此非內寒之冷利,乃日飲湯藥而下滲也,名熱結下利。俗醫妄稱為漏底傷寒,以熱藥止之,殺人多矣。治法:初起身熱脈實者,用黃龍湯下之(見攻裡門)。若年老氣血衰弱之人,湯內減去硝黃。

若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下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裡不解者,服桂枝人參湯(見發表門)。

2. 辨類傷寒同傷寒總括

類傷寒有五證,初病之時皆與太陽表證相類也。同傷寒有十二證,初病之時皆與太陽表證相同也。初見表證雖與太陽傷寒相類、相同,而病因、脈證、治法實不同類也。蓋傷寒因傷冬月之正寒而得名,同傷寒則因傷三時之暴寒,傷感風濕、食熱、異氣、疫邪兼時令之氣而為病也。世人見其傳變六經表裡,情狀似乎傷寒,通名傷寒,又名曰時氣,故以同類二字別之。

分疏證治於下:

類傷寒有五證:停痰、傷食、腳氣、虛煩、內癰是也。

同傷寒十二證:冬溫、寒疫、瘟疫、溫病、熱病、風溫、溫瘧、濕溫、中暍、溫毒、風濕、痙證是也。

3. 類傷寒門

停痰

一曰停痰,該飲而言也。清稀者為飲,稠黏者為痰。初起發熱惡寒,表實無汗,狀類傷寒,但不頭頂強痛,只胸膈滿悶,痰飲壅塞,喘氣不得息,或氣上衝咽為異耳。諸般證治,詳見三卷痰飲門。

傷食

一曰傷食,統積滯而言也。初起寒熱無汗,狀類傷寒,但身不強痛,只心胸痞悶,或腹脹痛,失氣噫臭,吞酸、吐酸為異耳。治詳三卷中食、四卷腹痛。

腳氣

一曰腳氣,兼干、濕二證而言也。初起表證,狀類傷寒,但病起自腳兩足,或腫痛焮熱,或乾枯冷痛,大便硬難為異耳。證治載三卷腳氣門。

虛煩

一曰虛煩,兼懊憹不眠、中虛等證而言也。初起惟發熱心煩,而無惡寒無汗之表證,亦無躁渴便秘之裡證為異耳。治法見前諸煩不眠條。

內癰

一曰內癰,統肺、脾、心、肝、腎、胃府、三焦、大小腸癰而言也。此九證初起皆狀類傷寒,然各經募穴必隱痛微腫,現出本經應有之證,詳見外科二卷後。再有羊毛疔、暗疔、內疔,俱狀似傷寒,證治各別,詳見外科四卷疔瘡門。又有大頭、天行,狀似傷寒,脈證治法詳見四卷頭痛門。

4. 同傷寒門

總括

《金鑑》曰:同傷寒十二證,皆非四時正令之常病也。惟冬病傷寒,春病傷風,夏病暑熱,秋病瘧疾,乃四時正令之常病。若春應暖而反寒,夏應熱而反涼,秋應涼而反熱,冬應寒而反溫,此非其時而有其氣,疫為殃也。

冬溫、寒疫、瘟疫

此三證病因異而治法同。如冬應冷而反溫,致表裡傳經同乎傷寒者,名曰冬溫。如春應溫而反寒,致表裡傳經同乎傷寒者,名曰寒疫。若一時之氣不正,長幼皆病,互相傳染,同乎傷寒而傳變尤速者,名曰瘟疫。治法:須識歲氣太過、不及,六淫勝復亢害承製之理(見八集運氣篇),及審人之強弱,藏之虛實。輕者用雙解通聖散解表通里,重者用二聖救苦丹(俱見表裡門)。

再有時疫、瘟斑,痧疹,詳載三卷瘟疫門。

春溫病、夏熱病

經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至夏為熱病。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冬傷於寒,謂冬傷正令微寒,未即病也。凡陰虧之人,冬不藏精,或辛苦之人,其汗易出,內外失其固密,在冬則早已損傷腎藏陰氣,陽熱獨治,所以至春一感微邪,即引內熱炎炎之勢不能已矣,故病而即渴,不惡寒也。二證名異而治法同。

如初起無汗,表實裡熱者,服雙解通聖散(見表裡門)。若有汗而內熱盛者,用黃連解毒湯白虎湯涼膈散之類清解裡熱(俱見瀉火門)。熱甚便秘,用諸承氣湯攻之(見攻裡門)。大抵溫病、熱病,陽熱居多。清之、攻之,急瀉陽以救陰。苟因循失治,熱盛昏狂諸證叢起,則難治矣。

亦有表無實邪,里無實熱者,當循一卷六經傷寒治例活法治之。

《總注》曰:凡治春溫、夏熱病,初起無汗者,用大青龍湯發之。若時有汗、時無汗者,服桂枝二越婢一湯(俱見發表門)。若蒸熱發熱,自汗煩渴者,服桂枝白虎湯(見瀉火門)。如表裡俱實,服雙解通聖散(見表裡門)。表實無汗,倍用麻黃;裡實便秘,倍用大黃。量其病之輕重,藥之多少而解之,三日之前未有不愈者。

其有外感邪重,內早傷陰,已經汗下而不解者,又當審其表裡虛實,隨其脈證,或清散,或和解,活變施治。如黃芩敗毒散之類,聽其選用(見發表門)。

又曰:前法惟西北苦寒之地,四時皆可行之。至江淮楚粵,地偏溫暖處,但於冬月春初乃可用此法。若春末秋前,即脈證合,有當用麻、桂、青龍等湯者,亦必輕而減之,適可而止,慎不可過,過則腠理疏,反致變逆矣。經所謂同病異治者,此之謂也。余可類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