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生司命》~ 卷八(貞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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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貞集) (5)

1. 帶方

治赤帶方,赤屬血分,自小腸來,濕熱居多。

黃芩黃連黃柏,山梔,丹皮,蒼朮當歸,生地,白芍

治白帶方,白屬氣分,自大腸來,濕痰居多。

二陳加南星,川芎香附,苡仁,瓦壟子,蛤粉,蒼朮,白朮,活石,海石

又治白帶丸

香附(五錢),龜板(二兩),黃柏(一兩),白芍(七錢五分),樗白皮,山萸,苦參(各五錢),梔子(二兩),乾薑,貝母(各二錢五分)

酒糊丸梧子大,空心白湯下。

魏元君濟生丹,治白帶。

蕎麥粉,雞蛋

二味為丸,白湯下。此方加吳茱萸更妙。

二妙散(見濕證),治白帶。

又方,治赤白帶及經水先期。

當歸,白芍(各八分),白茯,白朮,蒼朮(各七分),玄胡,香附,陳皮,川芎,花粉,黃柏(各三分)

補中益氣湯(見內傷),治白帶,下氣虛脫。

本方加升舉藥。

四物湯(見中風),治血虛帶下。

本方加二妙,入阿膠、貝母、香附。

東垣桂附湯,治白帶腥穢,多悲不樂,陰寒之證。

黃柏,知母肉桂(各五分),附子(一錢)

主方

四物加,黃柏,樗根,貝母,乾薑,甘草

痰加白朮、半夏;赤加條芩、荊芥;久加熟地牡蠣;氣虛加參、耆;腰腿痠疼加鹿角膠或阿膠。

治白帶神方

北黑棗(三斤,煎汁),蒼朮(一斤,煎汁)

二汁共熬成膏,每日清晨滾水調服二三錢,即愈。

2. 胎前諸證(六十五)

胎前有三禁:不可汗,若發汗者,如傷寒下早之證;不可下,若下者,則脈數已動於脾;不可利小便,若利小便,則內亡津液,胃中枯燥。宜清熱養血為主,故白朮、條芩乃安胎之聖藥也。茺蔚子,活血行氣,有補陰之妙,名曰益母,以其行中有補也。胎前無滯,產後無虛,均宜服之。

墮胎,乃血氣虛損,不能榮養胎元而然。亦有內多邪熱,致血氣沸騰,胎不寧靜,久當自落者;又胎氣繫於脾,脾虛則蒂無所附,故落者。治宜以白朮、條芩為主,一以健脾,一以清熱,氣血和平,胎亦寧靜。古方用杜仲續斷為丸,蓋取大補腎氣,使腎氣充足,托住胎元,永不墮矣。二方間服,妙不可言。至九月、十月改服益母丸等藥。

胎前有虛、有熱,四物加阿膠、白朮、條芩、麥冬、陳皮人參、續斷、益母草;腹痛用玄胡、條芩、砂仁;腰痛宜杜仲、續斷、砂仁、艾葉。非月數多者,不可多用。

3. 胎前諸證

子腫者,謂懷孕或手足或遍身浮腫是也。安胎養血為主,加茯苓皮生薑皮桑白皮之類。輕者不須治,產後腫自消。

子煩者,謂懷孕心煩熱悶,煩躁不安是也。洽宜麥冬、知母、山梔、條芩,仍兼四物。

子淋者,謂懷孕小便澀少淋瀝。用片芩、車前木通、燈心、赤茯。凡利小便,亦斟酌用之,不可過多。

子癇者,妊娠中風,頭項強直,筋脈攣急,言語蹇澀,痰涎壅盛,或時發搐,不省人事。治宜羚羊角散

子懸者,妊婦胎氣不和,湊上心腹,脹滿疼痛。治宜紫蘇飲加炒山梔、黃柏香附

子瘖者,娠婦忽然失音不能言語,《內經》曰:子瘖者,乃胎氣使然,當十月復。非藥可療,故不用服藥,產後自能言。

子暈者,娠婦忽然卒倒,僵仆不知人事,少頃即蘇。宜葛根湯,若氣血兩虛,八物加阿膠陳皮

惡阻者,妊中惡心嘔噦。由血阻痰亦阻,故噁心,飲食不進。多從痰治,二陳湯小半夏茯苓湯加條芩、藿香蒼朮白朮,月數多者,去半夏用貝母。

婦人三部浮沉正等,無他病而不月者,孕也。尺大而旺亦然。左尺洪大滑實為男,右尺洪大滑實為女。

體弱之婦,尺內按之不絕,便是有子;月斷病多,六脈不病,亦為有子,所以然者?體弱而脈難顯也。《脈經》曰:「三部沉浮正等,按之無絕者,妊娠也。」何嘗拘於洪滑耶?「陰搏陽別,謂之有子」。搏,伏而鼓也。陰搏者,尺中之陰搏也。是陰中有別陽,故謂有子。

妊娠初時,寸微尺數,按之散者,三月也,按之不散者,五月也。

婦人經斷有軀,其脈弦者,後必大下,不成胎也。

妊娠七八月,脈實牢強大者吉,沉細者難產而死。

《脈經》曰:左手沉實為男,右手浮大為女。左右手俱沉實,猥生二男;左右手俱浮大,猥生二女。《脈經》之所論止於二男二女而已,若三男三女;一男一女,皆未之及也。《脈訣》雖有縱橫順逆之論,於理難通。是固高陽生之私言耳,戴同父非之是也。然則三男三女,一男一女,聖經未有明言,後學亦不必強為之說。

若曰知之,必是遇長桑君飲以上池之水,能視垣一方人者,斯可矣。吾則不能為妄語以誑世也。

婦人陰陽俱盛,曰雙軀。若少腹微緊者,血即凝濁,經養不周,胎前偏夭,其一獨死,其一獨生,不去其死,害母失胎。

女人得革脈,曰半產漏下。得離經之脈,曰產期。離經者,離乎經常之脈也。蓋胎動於中,脈亂於外,勢之必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