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證指歸》~ 卷二 (9)
卷二 (9)
1. 下法
溫邪下法原為瀉熱而設,本不拘於結糞之有無,故下不厭早。亦不拘於表證之解與未解,即便當下。蓋溫邪由里達表,必裡氣通而表汗始得。每有下至一二次,或五六次,甚至數十次者,惟以邪淨而後已。至於老人虛人,正虛邪實,又當隨證斟酌,或兼扶正,或兼養陰,或用導法,是又不可不知也。應下諸證列左:
急下證:
舌乾、舌強、舌卷、胎刺、胎黑、齒燥、鼻煤、胸腹滿痛、狂、沉昏、身冷、發熱、汗多、呃逆(有氣鬱熱不可下者,已列前條)。
當下證:
舌赤、舌黃、譫語、多言、善忘、頭脹痛、煩躁、渴飲、便秘、協熱、下利、熱結旁流。
緩下證:
舌胎淡黃、小便短赤、潮熱。
2. 和法
和者解也,解去熱邪即謂之和。仲景惟少陽有和法,若溫病則和法多端,不可枚舉。而所用之藥,有辛涼解熱者,有養陰化邪者,或補瀉兼施,或寒熱並用,化其剛暴,平其炎裊,無不謂之和。至於熱在營衛者,以辛涼之味和之;熱在胸膈及腸胃者,以苦寒之味和之;至於熱入心包,則牛黃紫雪種種皆和法也。
當和證
寒熱往來 盜汙 咽乾 頭眩 胸脅滿 渴耳聾 小便黃 嘔吐 下利心下痛 痞滿心悸 大小便閉塞寒熱 二便自利舌有胎 形體瘦損舌有胎
熱在營衛證
身熱汙自出 不惡寒反惡熱
熱在胸膈證
身熱反減咳嘔噦 咽乾熱入血室 譫語
熱在腸胃
便血便膿血
熱在心包及心證
癡 狂 沉昏 多睡 舌黑久不退
3. 補法
溫邪屬熱原無用補,而有屢經汗下,必侍補而後愈者,當消息陰陽虛處治之。大抵時邪傷陰居多,亦有陽虛者,當斟酌施治。今將陰陽虛證詳列於左:
補當陰證:
舌乾無胎;舌黑憮胎;耳聾;目直視;目不明;服涼藥煩熱加盛;服攻下藥胎更厚;服下藥舌胎芒刺更甚;身體枯瘦,用利藥小便不通;腰膝軟痿;周身骨節痛不可移動;多睡,久熱不退。
當補陽證:
多冷汗,汗出身冷,經日不回;小便清而多;大便利清穀;嘔吐;用清熱開導藥更甚;自利用清下藥更甚;痞滿,服正治藥而熱不退;舌反淡白,惡食。
4. 四損四不足
四損者,大勞、大欲、大病、久病也。四不足者,氣、血、陰、陽也。四損由人事,四不足由天秉然。四不足亦由四損而來。如四損、四不足之人復感溫邪,正虛邪實,極難施治。攻邪則正傷,養正則邪錮。故補瀉兼施。惟在臨證審明虛實。如全局屬實,內中有一二虛象可疑之處,即當吃緊照顧其虛。
如全局俱虛,有一處獨見實證,更當諦視斡旋其實。此抬病權衡也。若夫表之而頭痛、身痛更甚,下之而痞滿倍增,涼之而煩渴愈加,此所謂大虛有盛候也。急宜補之無疑。尤當察之以脈。如脈浮候盛大者,當審其何部無力,即是真虛處。他部諸浮盛脈皆作假有餘。看從而施治,萬無一失。
以上四損、四不足,當以補瀉兼施為善。又視明損之來由邪之輕重。如人參敗毒散、人參白虎湯、黃龍湯、竹葉石膏湯,皆補瀉兼施之法也。至於四不足亦由四損而來。氣不足者,少氣不足以息。感邪雖重,反無脹滿之形。凡遇此證,縱要去邪,必以養氣為主。人參敗毒散最妙。
血不足者,面黃色晦,唇口淡白。雖宜攻利,必以養血為光。四物湯合神解散。陽不足者,肢冷體寒,泄瀉夜甚,口鼻氣冷。受邪雖重,反無身熱、胎刺、煩渴。一遇此證,不可攻利,先溫補待其虛回,實證全現,然後以治實之法冶之。陰不足者,五液乾枯,肌膚甲錯。受邪雖重,縱宜攻利,必先養陰。
待其氣化津回,邪多不治自退。設有未退,酌用清利,不可早攻,愈傷陰津為戒。總之,應補應攻,存乎其人,臨證斟酌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