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約言》~ 食物本草卷之四 (8)
食物本草卷之四 (8)
1. 嘉魚
味甘,溫,無毒。一云微毒。食之令人肥健悅澤。此乃乳穴中小魚,常飲乳水,所以益人。味甚珍美,力強於乳。
《詩》所謂:南有嘉魚。注言:出於沔南之丙穴。是也。
2. 烏賊魚
味鹹,平。主益氣強志,通月經。
《素問》云:主女子血枯。
3. 章舉魚
一名石矩。比烏賊魚差大,味更珍好。
4. 黃頰魚
味甘,平,無毒。醒酒,不益人。
一云能祛風。
5. 比目魚
平。補虛益氣力。多食稍動風。
6. 鮰魚
味美。膘可作膠。與鱁鮧魚白相似。
7. ⿰馬義陽魚
有毒。主瘴瘧。尾有刺,人犯之至死。
8. 鮹魚
味甘,平,無毒。主五野雞,痔下血,瘀血。
9. 鱣魚
無毒。[肝]主惡瘡癬疥。
《詩》言:鱣鮪發發。即今之鰉魚也。
10. 鯊魚
平。補五臟,主蠱氣蠱疰。與鮫魚同。
11. 鱟魚
平,微毒。療痔殺蟲。多食發嗽並瘡癬。鱟,音殼。
12. 鯖魚
味甘,平,無毒。[肉]主腳氣濕痹。[眼睛]主能夜視。[頭中枕]磨服,主心腹痛。[膽]主目暗,並塗惡瘡。貫礬主喉痹,神效。
13. 蟹
類甚多。[螃蟹]味甘,寒,有毒。一云涼。主胸中熱,解結散血,愈漆瘡,養筋益氣,理經脈。乃食品之佳味,最宜人。須是八月一日蟹吃稻芒後方可食,霜後更佳,已前食之有毒。獨螯、獨目、兩目相向者,皆有大毒,不可食。有風疾人,並孕婦不可食。藕、蒜汁、冬瓜汁、紫蘇,俱解蟹毒。
[蠘蟹]殼闊多黃,其螯無毛,最銳,食之行風氣。[蝤蛑蟹]扁而大,性冷無毒。解熱氣,小兒痞氣。[蟛蜞蟹]小毒。食之令人吐痢,與蟛螖蟹同。[擁劍蟹]一大螯待鬥,一小螯供食。余者皆有毒,不可食,誤中者急以黑豆汁解之。其黃能化漆為水。腳中髓並殼中黃熬為末,內金瘡中能續斷筋。
[爪]主墮胎,破宿血,產後血悶。酒及煮湯煎服,良。
14. 鱉
味甘。主補陰,調中益氣,去熱氣血熱,濕痹,腹中癥熱,婦人帶下羸瘦。然性冷,久食損人。妊娠不可食。忌莧菜。又頭足不縮、獨目、目陷、腹下紅,及有十字、五字、王字等形者,俱有大毒,不可食。誤中者,以黃耆、吳藍煎湯解之。[甲]味鹹,平,無毒。主心腹癥瘕,堅積寒熱,去痞、息肉、陰蝕、痔、惡肉,消瘡腫,療瘟瘧,勞瘦骨熱,小兒脅堅,婦人漏下五色,弱瘦墮胎。[頭]燒灰主小兒諸疾。
脫肛,血可塗之。丈夫陰頭癰,取甲一枚燒灰,和雞卵白傅之。產難食灰立出。
15. 車螯
冷,無毒。解酒毒,酒渴,消渴。不可多食。
16. 蚶
味甘,溫,無毒。主心腹冷氣,腰脊冷風,利五臟,益血,溫中起陽,消食健脾,令人能食。
17. 蟶
甘,溫,無毒。補虛,產後虛損。主冷痢,邪熱煩悶。疫後忌食。
18. 淡菜
溫,無毒。補五臟虛損勞,理腰腳氣,益陽事,消食,除腹中冷,消痃癖,潤毛髮。產後血結冷痛,崩中帶下漏下,男子久痢,並宜食之。煮以五味更妙,雖形狀不典,甚益人。
19. 蛤蜊
性冷,無毒。
丹溪云:濕中有火,止消渴,開冒,解酒毒,主老癖能為寒熱者,及婦人血塊,煮食之。此物雖冷,然與丹石相反,食之令腹結痛。湯火傷,殼燒灰,油調搽,神效。
20. 蜆
冷,無毒。闢時氣,開胃,壓丹石,去暴熱,明目利水,下腳氣濕毒,解酒毒,目黃。多食發嗽,並冷氣消腎。
21. 蝦
平。主五野雞病。動風發疥。小兒食之,令腳屈不能行。生水田溝渠中。小者有小毒。海蝦長一尺,作鮓毒人至死。
22. 石決明
味鹹,平、寒,無毒。主目翳痛,青盲。久服益精輕身。
23. 馬刀
味辛,微寒,有毒。主漏下赤白,寒熱石淋。殺禽獸賊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