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已

《本草約言》~ 藥性本草約言卷之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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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性本草約言卷之一 (3)

1. 山藥

味甘,氣平微涼,無毒,陽中微陰,可升可降,入手太陰經。上氣不足之頭眩,中氣不足之虛羸,下氣不足之泄精,涼而能補之藥也。

江云:山藥專能補胃。

《賦》云:益氣補中,去頭面遊風眩運,強陰清熱,療皮膚肌肉虛羸。

山藥甘溫能補,入肺經而補心肺,滋腎養脾,三焦之潤劑也,然補肺為多。蓋肺主諸氣,今益氣以滋腎化源,故主補虛羸,除泄精等候。補肺為多,肺居上部,主皮毛,故主頭面皮膚等疾。山藥屬土而有金與水,大補陰氣,能消虛腫硬。

經曰:虛之所在,邪必湊之,著而不去,其病為實。非腫硬之謂乎?故補則留滯自不容不行。舊名薯蕷因上字犯宋英宗諱,下字犯唐代宗名,故改此。

一云:山藥能消腫硬者,以益氣補中也,氣補則邪滯自不容以不行。

2. 當歸

味甘、辛,氣溫,無毒,陽也,可升可降,入手少陰、足太陰、厥陰經。血結滯而能散,血不足而能補,血枯燥而能潤,血散亂而能撫,此全體之能也。析而論之,各有優劣,根升而梢降,身緩而守中,善走者長於活血之效,善守者長於養血之功。氣血皆亂,服之即定,能使氣血各有所歸,故謂之當歸

畏菖蒲、海藻,惡濕面。凡使,先去塵並頭尖硬處一分。諸血症皆用當歸,但流通而無定,由其味帶辛甘,而氣暢也,重能補血耳。隨所引到,而各有用焉。與白朮、芍藥、生熟地同用,則滋陰補腎;與川芎同用,能上行頭角,治血虛頭痛;再入芍藥、木香少許,則生肝血以養心血;同諸血藥入以薏苡仁川牛膝,則下行足膝,而治血不榮筋;同諸血藥入以人參、川烏、烏藥、薏苡仁之類,則能營於一身之表,以治一身筋寒濕痛。

大抵用在參、耆,皆能補血;在大黃、牽牛,皆能破血。從桂、附、茱萸則熱,從大黃、芒硝則寒。

酒蒸又治頭痛,以諸頭痛皆屬肝木,故以血藥主之。但大便泄者不宜用,以活血助瀉故也。

又云:當歸、地黃戀膈引痰,如上焦痰嗽者忌之。

按:經云:主咳逆上氣。議者以當歸血藥,如何治胸中氣也?不知當歸非獨主血,味兼辛散,乃為血中氣藥。況咳逆上氣,非止一端,亦有陰虛,陽無所附以致然者。今用血藥補陰,與陽齊等,則血和而氣降矣。《本經》所謂,義或由斯。

又云:川歸力剛可攻,秦歸力柔堪補。凡覓極病優劣,當分行表酒洗片時,行上酒漬一宿。體肥痰盛,薑汁漬,宜曝乾。

3. 白芍藥

味苦、酸,氣微寒,有小毒,陰也,可升可降,入手足太陰經,及足厥陰經。收陰氣而補血,治血虛腹痛之功;扶陽氣而健脾,治脾虛下痢之效;收肺氣而斂汗,抑肝邪而緩中。血虛及寒人禁服,故曰減芍藥以避中寒。江云:伐肝木,瀉脾火,療血虛之腹痛。芍藥酸寒收斂之劑,扶陽收陰,助脾瀉肝之要藥也。

腹中虛痛,脾經也,損其肝者緩其中,即調血也。然酸寒乃收斂之劑,其云可升,須以酒浸用之,以借升發也。酒浸炒,與白朮同用,則能補脾;與川芎同用,則能瀉肝;與蒼朮同用,則能補氣。又下痢腹痛者宜用之,蓋由腸胃濕熱,用此收斂之劑,則脾胃得正,而邪毒不能作興矣。

又治血虛腹痛,以其補虛,抑且以收斂之酸寒,和濕熱之熾盛,則濕熱自是而釋矣。然須得炙甘草為佐。夏月腹痛少加黃芩,惡熱而痛加黃檗,惡寒腹痛加肉桂,痢而腹中痛者炒用,後重生用。有赤、白、紅三種,今之市者,皆採紅種,並非真白芍也。沒藥烏藥雷丸為之使。

腹中虛痛本屬脾,以其瀉肝經之邪,而補中焦脾氣也。

丹溪云:芍藥惟治血虛腹痛,余腹痛皆不可治。以諸痛喜辛散,芍藥酸收故也。又產後不可便用,以酸寒能伐生髮之性也。

脾經之藥,赤應南方,能瀉能散,生用正宜;白應西方,能補能收,酒炒才妙。

又云:若補虛,酒浸日曝,勿見火。惡石斛,畏硝石、鱉甲小薊,反藜蘆

按:酸澀為收,今《本經》有「利小便」一句者,何也?蓋芍藥非能利小便也,以腎主大小二便,既用此以益陰滋濕,故小便得通也。

4. 赤芍藥

氣味行經同於白芍。散滯血,瀉血中之熱火,行結氣,利小便之淋癃,以其絳赤,不與白者同功。赤者瀉熱,而白者補虛;赤者能瀉肝家火,而白者能除肝經邪。故暴赤眼者,或洗或服,皆當用赤芍。又能消癰腫,破積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