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十八理集·雜證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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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八理集·雜證謨 (4)

1. 不寐論列方

半夏湯(和十四),三陰煎(新補十一),補中益氣湯(補三十),五福飲(新補六),七福飲(新補七),天王補心丹(補百八),歸脾湯(補三二),壽脾煎(新熱十六),《金匱》腎氣丸(補一二四),理中湯(熱一),理陰煎(新熱三),十味溫膽湯(和一五三),養心湯(補七九),排氣飲(新和六),竹葉石膏湯(寒六),安神丸(寒一四二),四磨飲(和五二),五君子湯(新熱六),六安煎(新和二),溫膽湯(和一五二),大和中飲(新和七),平胃散(和十七),導痰湯(和九一),酸棗仁湯(補八四),五苓散(和一八二),滾痰丸(攻七七),《秘傳》酸棗仁湯(補八五),五皮散(和六七、六八),大補元煎(新補一)

2. 論外備用方

遠志湯(補八八,虛煩),益營湯(補九一,心血耗傷),茯苓補心湯(補八三,多煩),聖愈湯(補九十,血虛),酸棗仁湯(補八六,虛熱),琥珀多寐丸(補百十九,清心養神)

3. 經義

《陰陽別論》曰:二陽之病發於脾,其傳為風消。二陽結謂之消。

《氣厥論》曰:心移寒於肺,肺消,肺消者飲一溲二,死不治。心移熱於肺,傳為鬲消。

《五變篇》曰:五臟皆柔弱者,善病消癉。

《本藏篇》曰:五臟脆者,皆善病消癉易傷。

《師傳篇》曰:中熱消癉,則便寒。胃中熱則消穀,令人懸心善飢。胃中熱,腸中寒,則疾飢,小腹痛脹。

《脈要精微論》曰:癉成為消中。

《玉機真藏論》曰:肝傳之脾,病名曰脾風,發癉,腹中熱,煩心出黃。

《通評虛實論》曰:凡治消癉僕擊,偏枯痿厥,氣滿發逆,肥貴人,則高粱之疾也。帝曰:消癉虛實何如?岐伯曰:脈實大,病久可治,脈懸小堅,病久不可治。

《邪氣臟腑病形篇》曰:心脈、肺脈、肝脈、脾脈、腎脈微小,皆為消癉。

《腹中論》帝曰:夫子數言熱中,不可服高粱芳草石藥,石藥發瘨,芳草發狂。夫熱中消中者,皆富貴人也,今禁高粱,是不合其心,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願聞其說。岐伯曰:夫芳草之氣美,石藥之氣悍,二者其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以服此二者。夫熱氣剽悍,藥氣亦然,二者相遇,內恐傷脾,脾者土也,而惡木,服此藥者,至甲乙日更論。

《奇病論》帝曰:有病口甘者,病名為何?何以得之?岐伯曰:此五氣之溢也,名曰脾癉。夫五味入口,藏於胃,脾為之行其精氣,津液在脾,故令人口甘也。此肥美之所發也。肥者令人內熱,甘者令人中滿,故其氣上溢,轉為消渴。治之以蘭,除陳氣也。

《五邪篇》曰:邪在脾胃,則病肌肉痛。陽氣有餘,陰氣不足,則熱中善飢。

4. 論證(共二條)

三消之病,三焦受病也。上消者,渴證也,大渴引飲,隨飲隨渴,以上焦之津液枯涸。古云其病在肺,而不知心、脾、陽明之火皆能熏炙而然,故又謂之膈消也。中消者,中焦病也,多食善飢,不為肌肉,而日加削瘦,其病在脾胃,又謂之消中也。下消者,下焦病也。小便黃赤,為淋為濁,如膏如脂,面黑耳焦,日漸消瘦,其病在腎,故又名腎消也。

此三消者,古人悉認為火證,然有實火者,以邪熱有餘也;有虛火者,以真陰不足也。使治消證而不辨虛實,則未有不誤者矣。

一、消證有陰陽,尤不可不察。如多渴者曰消渴,善飢者曰消穀,小便淋濁如膏者曰腎消,凡此者,多由於火,火甚則陰虛,是皆陽消之證也。至於陰消之義,則未有知之者。蓋消者,消爍也,亦消耗也,凡陰陽血氣之屬日見消敗者,皆謂之消,故不可盡以火證為言。何以見之?如《氣厥論》曰:心移寒於肺,為肺消,飲一溲二,死不治。

此正以元氣之衰,而金寒水冷,故水不化氣,而氣悉化水,豈非陽虛之陰證乎?又如《邪氣臟腑病形篇》言五臟之脈細小者,皆為消癉,豈以微小之脈而為有餘之陽證乎?此《內經》陰消之義固已顯然言之,而但人所未察耳。故凡治三消證者,必當察其脈氣、病氣、形氣,但見本元虧竭及假火等證,必當速救根本,以資化源。若但知為火而專務清理,未有不陰陽俱敗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