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志宏

《簡明醫彀》~ 卷之四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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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 (19)

1. 金瘡

一切刀斧所傷也。

主方(作膏),黃柏黃芩當歸赤芍藥,黃連黃耆牡丹皮地骨皮生地黃,桑皮(各錢半),甘草白芷,馬藜梢(用葉,燒過。各一錢),木鱉子(三個,去殼),筋斷加杜仲續斷各二錢。

上用桐油二兩,煎藥焦,濾去渣,油仍入鍋燒熱,下白嫩松香(一兩),黃蠟(一兩),慢火煎,頻用柳條攪勻,傾水內扯白。另研乳香沒藥末、黃丹(真者,泡,飛,研。各七錢。)手揉和膏,納入缽,水養蓋好,七日換水。凡刀斧傷量大小,取膏填傷孔中,白紙護之疼止,一日一換。五日生肌收口,加龍骨末五分入膏。損傷只用油紙攤貼。

止血散,刀斧傷出血不止。或加石灰(風化)、澱粉(各一兩),去無名、倍子。

龍骨(三錢),無名異(一兩),乳香,沒藥(各二錢),五倍子(二兩,半生半炒),白礬(一兩,半生半枯)

各研細和勻,摻傷處,不作膿,不怕風,定痛生肌。

長肌散,治金瘡止血定痛,生肉收口。內以本婦衣帶二寸燒灰,酒服。

乳香,沒藥,三七象皮,龍骨,飛丹,兒茶,軟石膏(煅,飛,),各研極細,等分和勻,摻。

簡便方,出箭頭。花蕊石(煅七次),研細,撒傷處,四周箭頭自出。一捻金,金櫻葉,嫩苧頭(各二兩),桑葉(一兩),搗敷。或端午閉日研末備用。

刀斧傷:降真香,五倍子,銅末,等分研勻敷。

又,桑葉炕干為末,更搗汁調敷。桑汁調石灰亦可。

又,石灰入臘月牛膽,陰乾研敷。頭碎亦效,或石灰、飛面敷。

又,夏枯草嚼爛敷。或白芨末,或雞肫內黃皮,焙,研敷。

血不止:三七嚼,花蕊石研,五倍子研,野苧葉搗,隨用。

傷未透膜:乳香、沒藥(各一錢),研細。以小便,熱酒(各半盞)調服(外用敷藥。)

傷重氣存:蔥白搗,炒熱,遍敷傷處,冷則再換,痛止。

止痛:劉寄奴為末,糯米湯調敷。

凡傷處,急用炒鹽摻,不爛。

2. 杖瘡

飲童便或眾人尿,則血不攻心。切忌房室,犯之難斂。

主方,歸尾,赤芍,生地,白芷防風荊芥羌活連翹黃連黃芩黃柏梔子枳殼車前子甘草(等分)水煎服。

潤肌湯,治杖瘡日久不斂。

人參白朮茯苓當歸白芍熟地香附陳皮,貝母,白芷(各八分),甘草(三分)

水煎服。寒熱加柴胡、骨皮。口乾,麥冬、五味子。膿清,黃耆;膿多,川芎。斂遲,肉桂

消腫寧痛膏,濾淨豬油(二兩),下鍋燒熱,熬化黃蠟(一兩),攪入後藥。

乳香沒藥,兒茶,雄黃(各三錢),輕粉(一錢),官粉(一兩)

各研細,和入油,勻收缽內,用油紙攤貼,去腐,抽膿、定痛,長肉。

洗方,防風,荊芥,苦參,當歸,煎湯洗。

簡便方,杖不破者,瓷鋒出血,用豆腐切片鋪傷處,散血定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