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烈

《吳醫匯講》~ 卷八 (1)

回本書目錄

卷八 (1)

1. 木鬱達之論

《內經》云:「木鬱達之」,古來註釋者,以「達」為宣吐;又云:用柴胡川芎條而達之。愚謂此不過隨文訓釋,而於「達之」之意,猶有未盡然也。夫木鬱者,即肝鬱也。《素問》云:「治病必求其本。」而鬱症之起;必有所因,當求所因而治之,則鬱自解,郁者既解,而達自在其中矣。

白話文:

中醫經典《內經》中提到:「木氣鬱結,要用方法疏通它」,過去的註解家都把「達」字解釋為疏通宣洩;還有人說:可以用柴胡、川芎這類藥物來疏通。我認為這些解釋只是根據文句表面意思,對於「達之」的真正含義,還沒有完全理解。木氣鬱結,指的就是肝氣鬱結。而肝氣鬱結,是有一定原因的。如果找到這個原因並加以治療,那麼鬱結自然會解開,鬱結一解開,疏通也就自然而然。

矧木鬱之症,患於婦人者居多,婦人情性偏執,而肝病變幻多端,總宜從其性,適其宜,而致中和,即為達道。彼若吐、若升,止可以言實,未可以言虛也。今人柔脆者恆多,豈可概施升吐哉?其餘火、土、金、水四郁,古人之註釋,雖於《經》義未必有悖,然亦止可以言實,止可以言外因,未可以言虛,未可以言內因也。蓋因郁致疾,不特外感六淫,而於情志為更多。

白話文:

木鬱之症,女性患者居多,由於女性的情性偏執,肝病的表現變化多端。治療時應順應其特性,適當調理,達到中和,這樣纔是治病之道。如果患者出現嘔吐或反胃的情況,可以說是實症,而不是虛證。現代人體質虛弱的人很多,怎麼能一概施用嘔吐或反胃的治療方法呢?至於火、土、金、水四種鬱證,古人的註解雖然不會與經典義理相悖,但也只能說是實症,只能說是外因,不能說是虛證,不能說是內因。因為鬱致疾病,不僅是外感六淫所致,與情志因素也有很大關係。

調治之法,亦當求其所因而治之,則鬱自解,郁者既解,則發、奪、泄、折俱在其中矣。因者病之本,本之為言根也、源也,「君於務本,本立而道生,」可師也。

白話文:

治療的方法應該找出病因並針對病因來治療,這樣一來鬱結就會自然化解,鬱結化解之後,發汗、催吐、瀉下、針灸這些治療方法就都包含在其中了。病因是疾病的根本,所謂「根」,就是源頭,「君主應注重根本,根本確立之後,道路才能產生」,這句話可以作為借鏡。

2. 頤毒頤字辯

按時病之後,多有發頤毒之症,然古人又有云遺毒者,愚謂當以此「遺」字為正。蓋遺者,遺留也,謂餘邪未盡,遺於經絡,以致榮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也。頤者,但以部位相近而言也。然今之患者,發於耳下為多,兩頤甚少。按耳下者,少陽之部也,三陽以少陽為樞,是餘邪從樞而出也。

白話文:

在流行性疾病過後,常有長毒瘡的症狀,古人將之稱為「發頤毒」。然而,愚人認為用「遺毒」二字更為適切。所謂「遺」,意指殘留的毒邪未能清除乾淨,遺留在經絡中,導致氣血不順暢,逆行於肌肉筋骨,因而產生腫脹化膿。頤字在此處僅表示部位的接近。然而,現代患者發病於耳下的情況較多,兩頤發病的情況反而較少。耳下部位屬於少陽經,三陽經以少陽經為樞紐,因此餘邪會從樞紐處發作而出。

兩頤者,少陰之部也,三陰以少陰為樞,是亦餘邪從樞而出也。病在三陽,發於耳下,病在三陰,發於兩頤,此一定之理也。張石頑云:過用發散,引邪氾濫,而頤毒多有延及膺脅肘臂如流注者,則去頤益遠,尚可謂之頤毒乎?

白話文:

兩頤(下顎兩側)屬於少陰經的範圍,三陰經以少陰經為中心,所以病邪也會通過少陰經而外發。病在三陽經,會發作於耳下;病在三陰經,會發作於兩頤,這是固定的規律。張石頑說:如果過度使用發散藥物,會導致病邪蔓延擴散,而頤毒(下巴附近的腫毒)會嚴重到蔓延到胸脅、肘部和手臂,就像水流一樣,已經遠離了頤,還能稱為頤毒嗎?

3. 方藥等分解

嘗讀古方,每有藥味之下不注分兩,而於末一味下注「各等分」者,今人誤認為一樣分兩,余竊不能無疑焉。夫一方之中,必有君臣佐使,相為配合,況藥味有厚薄,藥質有輕重,若分兩相同,吾恐駕馭無權,難於合轍也。即如地黃飲子熟地、菖蒲,分兩可同等乎?天真丹杜仲、牽牛,分兩可同等乎?諸如此類,不一而足,豈可以各等分為一樣分兩哉?或曰:子言是矣。

白話文:

我曾經研究過古代醫方,發現有些方劑在藥材名稱下方沒有註明分量,只在最後一種藥材下方註明「各等分」。現在的人誤以為這是指藥材分量相同,但我對此存有疑問。

在一個方劑中,必然要有君臣佐使之藥,它們相互配合,作用不同。況且藥物的體積有大小,藥材的質量有輕重,如果它們的分量相同,恐怕會導致藥力失衡,難以發揮應有的效果。

比如地黃飲子中的熟地和菖蒲,它們的分量可以相同嗎?天真丹中的杜仲和牽牛,它們的分量可以相同嗎?諸如此類的例子很多,豈能用「各等分」來概括為分量相同呢?有人說:你的說法有道理。

然則古人之不為註定而云各等分者,何謂耶?愚曰:「各」者,各別也,古人云:用藥如用兵,藥有各品,猶之將佐偏裨,各司厥職也。「等」者,類也,分類得宜,如節制之師,不致越伍而譁也。「分」者,大小不齊,各有名分也。惟以等字與上各字連讀,其為各樣分兩,意自顯然;今以等字與下分字連讀,則有似乎一樣分兩耳。千里之錯,失於毫釐,類如是耳。

白話文:

但是古人不註明藥物的重量,而說「各等分」,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我想:「各」就是各別的意思,古人說:用藥就像用兵一樣。藥物有不同的種類,就像軍隊中有將領、佐將和裨將,各自分別擔任不同的職務。「等」就是類的意思,如果分類得當,就像軍隊的編制一樣,不會混亂成一團,也就不會發出騷動。「分」就是份量,大小不一,各有自己的份量。只有把「等」字和上文的「各」字連讀,才能清楚地表達出「各種不同的份量」這個意思;現在如果把「等」字和下文的「分」字連讀,就會讓人產生「同樣的份量」這種誤解。這就像千里之外的差錯,源自於毫釐之間的偏差,道理是一樣的。

窺先哲之不以分兩明示後人者,蓋欲令人活潑潑地臨證權衡,毋膠柱而鼓瑟也。竊以為古人之用心如此,不揣愚陋,敢以質諸高明。

4. 保護元陽說

聖人作《易》,爻先一畫,是元陽為萬物資始,神變化合太和,所以《彖詞》獨稱其大耳。讀仲景《傷寒》,首論太陽,以桂枝為方祖,誠一法立而諸法已悉具,亦此經治而他經可不傳。

白話文:

聖人創造了《易經》,爻最開始只有一畫,這是元陽作為萬物的起始點,神妙變化融合在整體的和諧之中,因此《彖辭》特別稱讚它的博大。

閱讀仲景的《傷寒論》,開篇就講述太陽病,以桂枝湯作為治療的基本方劑,只要掌握了這個方法,其他方法就都包含在其中了,也可以說把這個經方學好了,其他的經方就可以不用再學了。

無論《太陽篇》內輒用桂枝,即陽明表未解,尚宜桂枝,少陽柴胡症每合桂枝;至於誤下腹痛,桂枝加芍藥、桂枝加大黃等湯,乃屬太陰矣;若夫少、厥二陰,風熱痰壅,有半夏散及湯,發表溫中,有當歸四逆,液涸用復脈法,蛔動用烏梅丸,凡此不以桂枝命名者,而仍不離夫桂枝,可知仲景意不特陽經宜用,即陰經亦常兼顧及陽也。

白話文:

雖然《太陽篇》中經常使用桂枝,但當陽明表症未解除時,仍然適合使用桂枝。而少陽柴胡症通常也會合併使用桂枝。至於誤服中藥導致的腹痛,則需要使用桂枝加芍藥、桂枝加大黃等湯藥,這已經屬於太陰證了。如果遇到少陰、厥陰二陰證,出現風熱痰壅的症狀,則可以使用半夏散或半夏湯來宣發解表、溫中化痰;如果出現液體耗損的症狀,則可以用當歸四逆湯來補氣養血;如果出現蛔蟲作動,則可以用烏梅丸來驅蟲。凡是這些不以桂枝命名的方劑,雖然並未直接使用桂枝,但仍然包含了桂枝的藥性,這說明仲景的治療理念不只著重於陽經的應用,對陰經的治療也經常兼顧到陽氣。

再參《金匱》,開卷論臟腑經絡,次章治痙,必先列括蔞桂枝,其餘各症,以桂枝法加減者,復不勝枚舉,此非始終體干行健,教人以保護元陽哉?近來風氣,畏溫熱而喜寒涼,每見元虛,濕溫、風溫等症,舌白渴不欲飲者,亦有用犀角、地黃、竹葉石膏輩,病本在氣分,或反引入血分,或胃敗不納,呃逆泄瀉,輕病重,重病死,深為扼腕。

白話文:

再看看《金匱要略》,開篇論述臟腑經絡,下一章治療痙攣,必定首先列出葛根和肉桂,其他各類疾病,按照肉桂的用藥法則加減的,更是不勝枚舉。這不正是始終貫徹「動則生陽」的原則,教導我們保護元陽正氣嗎?

近來醫界風氣,懼怕溫熱,偏好寒涼。時常見到元氣虛弱、濕溫、風溫等疾病,患者舌頭發白、口渴卻不願意喝水。這類病情本在氣分,卻反而用犀角、地黃、竹葉、石膏等寒涼藥物治療,導致病情轉入血分,或者胃部虛弱不接納藥物,出現呃逆、腹瀉,輕病變重病,重病導致死亡,讓人扼腕嘆息。

試觀大《易》,以陽剛喻君子,以陰柔喻小人,若使陰道長則陽道消,何以輔相裁成,躋斯人共登壽域。以方位論,五穀利在東南,以歲時論,百卉敷榮春夏,由此推之,天包乎地,氣先於血,元陽實生生之本,亟宜保護,醫當活潑潑地,雖不必偏熱,而斷不可偏寒也明矣。彼丹溪陽常有餘,陰常不足之說,故景岳非之。

白話文:

古人說:不懂得《易經》的人,不足以談醫學。這句話用《易經》的道理來闡述醫理,以保護陽氣為論點,並論及仲景使用桂枝湯等方劑,都是為了保護陽氣,這是一個正確的論斷。因為只要陽氣有一絲不竭,人就不會死亡。人如果能夠保護好元陽之氣,那麼太和的元氣就會充滿身體,人就會健康快樂,一起邁向健康美好的未來。《易經》用陽比喻君子,我對楊君也是這樣評價的(繆松心註解)。

洞見本源(江淑齋跋)

古人云:不知《易》者,不足以言醫,此淪以《易》理闡明醫理,而以護陽立說,並論及仲聖用桂枝諸方,皆從護陽起見,誠為確論。蓋陽氣一分不盡則不死,人能保護元陽,則太和之氣充滿於身,熙熙皞皞,共躋春臺矣。《易》以陽喻君子,吾於楊君亦云然(繆松心識)。

以儒理通醫理,故其指遠,以《易》理通《傷寒》、《金匱》之理,故其辭文(年姻家眷弟葉元符拜讀)。

講《易》講醫,《三墳》一理(受業門人程清泰百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