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案按選》~ 卷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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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4)

1. 脅痛

張戴人治一人危篤脅痛案。

俞按:脅下結硬如石,的系積塊,若宗養正積自除之說而用參、術,何異助紂為虐耶?幸遇戴人以湧法起其沉疴,亦賴脈之沉實有力耳。因知善於切脈者,則如禮樂與干戈,俱能戡亂致治也。

王宇泰曰:秦文山掌教每患脅痛,遇勞忍餓則發,因來求方。余以參、耆、朮、地、芎、歸、萸肉、棗仁、牛膝、木瓜石斛、苡仁、柏仁、桃仁之屬,令常服之。後來謝云:自服藥後,積久之疾,一朝而愈,不復發矣。聞魏崑溟吏部,亦以勞餓得脅痛,無大病也,誤服枳殼青皮破氣之藥,痛愈甚,不數日而殞,可不鑑哉!

孫文垣治李悅齋夫人,胸脅大腹作痛,譫語如狂,寅卯辰三時少輕,午後及夜,痛劇咬人,晝夜不睡,飲食不進者十八日。究其故,原有痰火與頭疼牙痛之疾,又因經行三日後頭疼發寒熱,醫以瘧治,因大惡熱,三四人交扇之,而兩手浸冷水中,口噙水而不咽,鼻有微衄,又常自悲自哭,目以多哭而腫,小水直下不固,喉梗梗吞藥不下,脈則左弦數,右關洪滑。孫曰:熱入血室也。

誤服剛燥之劑而動痰火,以致標本交作。諸人猶謂熱入血室,惟夜間讝語如見鬼,何至胸脅疼劇咬人耶?孫曰:仲景云,經水適來適止,得疾皆作熱入血室治。痛極咬人者,乃胃虛蟲行求食而不得,故喉中梗梗然也。以小柴胡加桃仁、丹皮而讝語減,次日以安蛔湯與服,而疼止食進。

俞按:痛極咬人,合以喉中梗梗,認為蛔飢求食,亦屬偶然應驗。若欲據以辨證,恐不可執。

雄按:此證究屬肝陰大虧為其本病,善後之法,必用滋養肝腎為宜。

2. 腳上諸證

孫文垣治一貧士,兩足不痠不痛,每行動絕不聽其所用,或扭於左而又墜於右,或扭於右而又墜於左,之玄而行,不能一步正走,此亦目之希覯,書所未載。余憶度之,由筋軟不能束骨所致,故行動則偏斜扭墜也。夫筋者肝之所主,肝屬木,木縱不收,宜益金以制之。用參、耆、白芍以補肺金,苡仁、虎骨龜板杜仲以壯筋骨,加鐵華粉以專制肝木,煉蜜丸,早晚服之而愈。

孫文垣治一人,生黴瘡後,偶遭一跌,環跳脫出,不能復入巢臼,疼痛殊堪,兩足因長短不齊。余思不能復入窠臼者,以瘀血流入窠臼,佔滿故竅,致骨不能復入也。今宜消去瘀血,必以行氣活血之劑為主,以下行嚮導之劑佐之,庶可復原。

用陳年窖中磚瓦,洗淨煅過四兩,生地、杜牛膝骨碎補丹參赤芍各一兩五錢,自然銅三兩,蒲黃車前子蘇木各一兩,鹿角二兩,元明粉五錢,各為末,以茅草根一斤,紅花四兩,煎膏拌曬前藥,再以蜜丸。服之尋愈。

施笠澤治張侗初患足脛痛三年矣。診之脈沉細而澀,曰:此下焦元氣不足,不能榮養筋骨,當用滋補舒筋之劑。服後微效。因勞旋作,再診之脈兼浮數,元氣愈耗矣。為制人參膏,及河車天乙丸間服,元氣漸壯,獨兩脛作楚不能忍,因制萬靈膏,去樟腦加韶粉、蘇合、麝香,以軟帛緊繫兩脛,仍令飲甘草湯,不頃刻而痛若失。此膏良驗,方載《本草綱目》。

後用黃耆建中湯加參、歸,調理全愈。

何嗣宗治鍾滄柱少年得腳弱病,痠酸楚無力,兼小便艱難,欲溺必久立之始通,大補肝腎藥不應,何用本草綱目加黃牛腿骨髓一具而愈。以之治此者,道在邇而求諸遠也。

雄按:秀水沈岷源《奇證匯》云,一男子患腳跟骨脫落,動之則痛,艱於行步,葉天士先生視之曰:此濕傷筋絡也。以苦葶藶四兩炒,防己木香茯苓木通人參各二錢五分,為末,棗肉丸如桐子大,每三十丸,桑皮湯下,名聖靈丹。服之果愈。

3. 面病

羅謙甫治一婦,三十餘歲,憂思不已,飲食失節,脾胃有傷,面色黧黑不澤,環唇尤甚,心懸如飢,飢不欲食,氣短而促。羅曰:人身心肺在上,行營衛而光澤於外,色宜顯而不宜藏;腎肝在下,養筋骨而強壯於內,色當隱而不現;又必賴脾胃在中,傳化精微以灌四旁,沖和而不息。若其氣一傷,則四臟失所。

今憂思不已,脾胃氣結而不行,飲食失節,脾胃氣耗而不足,故使陰氣上溢於陽中,而黑色見於面。又經云:脾氣通於口,其華在唇。今水反侮土,故黑色見於唇,此陰陽相反,病之逆也。「上古天真論」云:陽明脈衰於上,面始焦。

可知陽明之氣不足,乃用沖和順氣湯,以葛根一錢五分,升麻防風各一錢,白芷黃耆各八分,人參七分,甘草四分,白芍蒼朮各三分,以薑棗煎,己午時前服,取天氣上升之時,使人之陽氣易達也。數服而愈。此陰出乘陽治法也。

雄按:羅氏此論雖精,但此證乃脾胃虛而清陽不升,故面無華色,並非陰氣上溢於陽中之色黑也。如果陰出乘陽,亟宜驅降濁陰,豈可再服升劑,以助其逆哉?更有多服溫補之藥,火氣上升而面黑者,宜清解化毒為治。

楊曰:議論與方不相照顧,古案多有之,當是病愈後補敘之案,故參差如此,非孟英發明其旨,幾何不貽誤後學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