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仙醫案》~ 十二、陶文毅公治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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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陶文毅公治效

1. 十二、陶文毅公治效

宮保陶云汀夫子,於道光五年撫蘇。適辦海運,夏秋季往來上海,親至海隅,相度機宜。旋又蒞金陵臨鄉試。是歲陽明燥金司天,少陰君火在泉,秋熱更甚於夏熱。夫子重受暑熱,非止一日。於八月初六日發為時邪,此宜治以辛涼者也。乃醫者竟用傷寒辛溫發散,且屢用桂枝,邪不能達,其熱轉加,致成熱瘧,寒少熱多。

醫者改用柴胡,亦仍加桂,而其佐使者,無非厚朴蒼朮草果青皮,一派溫燥克伐。觀察錢益齋夫子素知醫道,時為監試,心竊非之。因在常鎮道任內,知予善於治瘧。回明宮保,專差菲請。十八日晚予到轅門,隨即進診。細詢瘧在陰分,不過微寒,旋即發熱,壯熱六時許,解時無汗,熱時煩躁,至不能受,渴欲冷飲,飲亦不多,脈則十分弦數,舌則紅赤無苔,溲則其赤如血,且不寐者多日矣。予曰:「此大熱症。

加以燥劑傷陰,陰虛作瘧,陰虛不能化邪,無汗故熱邪難解,陰虛故神煩不寐,治宜養陰化汗以化邪。」於是即據此立案開方。惟思進見之初,未便驟用大劑,故以小柴胡去參,加大生地五錢、當歸二錢、赤芍一錢半、夜交藤三錢。三更後瘧勢減,進藥,竟安眠至天明,可謂小效。

次日,本地陳、林二醫至,知服予藥,密告宮保曰:「大人此症不可服當歸,服則熱必重出。」又謂予曰:「尊方用何首烏太早。」予曰:「未也。意者謂夜交藤乎?此乃首烏之藤,非首烏也。且此不過取夜交之意,為不寐而設。葉氏治瘧亦常用之,以交通陰陽。用藥之意,虛實皆宜。

非如首烏之力能溫補也,君得毋見《本草備要》不列夜交藤,其何首烏注內有曰一名交藤,遂認夜交藤為何首烏乎?」伊掩飾曰:「恐敝地藥店止有何首烏,無此藥耳。」予曰:「昨藥系予親見,其藤甚佳,君等或未用過耳。」予知道不同不相為謀。伊等亦公然開方,並不讓予。

惟是日盡去溫燥,改用黃連石膏,而宮保服之,燥熱有加無已。蓋伊等只知寒涼以治熱,不知黃連苦燥仍然傷陰,石膏雖能清熱,而不能養陰,虛人服之,轉伐胃氣。雖《本草備要》之語,伊等未能全覽耳。然是時宮保未能信任,總服二人之方。予屢告辭,堂官不肯放行。

予曰:「如此治法,必不能愈。設有不測,而余在幕中,將毋留以為二人歸過地耶?」堂官轉稟方伯張公,張公進見宮保,病固沉重,出見二醫語言荒謬,遂往告唐陶山方伯,蓋陶山方伯乃宮保之同鄉,兼戚誼,而精通醫理者也。廿二日早陶山方伯來,細切脈理,遍閱諸方,出與二醫及予相見。

先問二醫曰:「先生們看大人究系何症?」陳醫俯首無言。林醫曰:「是瘧疾。」方伯曰:「瘧疾吾豈不知,但是何瘧疾?」林醫不能對。方伯轉而問予,予對曰:「據愚見乃陰虛作瘧耳。」方伯曰:「誠然,此當用四物湯合小柴胡加減,去川芎、重用生地。何方藥並不及此?」林醫曰:「服此即能愈否?」方伯曰:「汝等治已半月有餘,愈治愈壞。吾僅一言即當全愈耶?雖然,如果重用養陰,症當大減,愈亦無難。

譬如無氣亢熱已極,不得一場大雨,何以回涼。但可下雨而不可下冰雹,冰雹亦能傷人,如黃連、石膏,冰雹是也。」林醫語塞。予問曰:「養陰必兼歸地?或謂當歸助熱,不可用奈何?」方伯曰:「何來此不通之論也?閱諸方,前所服者一派溫燥,不知助熱,而當歸反助熱耶?當歸雖微溫而養陰,設使方中早能助以當歸,當不至陰傷熱重至此。

且夫生地陰中之陰,當歸陰中之陽,陰陽相輔,動靜相生,用藥之道也,何可偏廢?此不過以生地為君,當歸為佐耳。」言畢,扶杖而入。二醫赧顏而去。方伯復出,謂予曰:「脈案方藥皆極通,惟尚輕耳。吾已與大人說明,以後惟子是任,子好為之。」予以醫多論雜為慮。

方伯曰:「我自當之,我當間日一至,以闢群疑。」是日,予用大生地二兩、當歸三錢、柴胡一錢五分、黃芩一錢、赤芍二錢、赤苓三錢、甘草五分、合皮一錢,服後瘧來不過兩時許,即大汗熱清,較前減四個時辰。熱時亦覺能受,後總本此法為加減。陰虧太甚,生地減至一兩即不復減,瘧勢漸輕。

至月底瘧作不及一時,陶山方伯果常來,予嗣聞方伯九月初三回楚,恐又為他醫所誤。回明公保,請九峰先生坐鎮。先生九月初一日到,診後亦謂養陰為是,仍命立方,稍為參酌,至初七日全愈。由此受公保知,遂相契合。究之此方亦不過本景岳歸柴意變化而出,治愈數十百人。

陶山方伯議論高超,予常志之不敢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