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璐

《本經逢原》~ 卷三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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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34)

1. 丁香

一名雞舌香

辛溫無毒。有子而大者曰母丁香,去蒂及子用。忌見火。

白話文:

性溫不具毒性。有種子且大顆者稱為「母丁香」,需去除花蒂及種子再使用。不可接觸火。

發明丁香辛溫入手太陰、足少陰、陽明經。溫胃進食,止嘔定瀉,虛冷下痢白沫之要藥。乾霍亂不吐不下及嘔逆不止,厥冷脈沉者,並宜服之;胃寒肝虛,呃逆嘔噦,在所必用。但渴欲飲水,熱噦呃逆,不可誤投。小兒痘疹不光澤,不起發,氣虛灰白,或脹或瀉或渴或氣促,表裡俱虛之證並宜加用。凡胃逆嘔吐者,健胃消痰藥中加三五粒甚效。不宜多用,但其性易於僭上,過用則損肺傷目,非屬虛寒者概不可施。丁皮即丁香樹皮,似筒桂皮而堅厚,色深紫,較之肉桂味稍枯,氣稍滯,專治一切心腹冷氣,腹脹噁心,泄瀉虛滑,水穀不消,及齒痛諸證。方家用代丁香,今舶上人每以偽充肉桂,不可不辨。

白話文:

丁香,味辛溫,歸太陰、少陰、陽明經。能溫胃進食,止嘔定瀉,是治療虛冷下痢白沫的要藥。如果患有乾霍亂不吐不下,以及嘔逆不止,厥冷脈沉的症狀,都應該服用丁香。此外,對於胃寒肝虛、呃逆嘔噦的患者,丁香也是必用的藥物。但是,如果患者出現口渴想喝水、熱噦呃逆的情況,就不宜誤用丁香。小兒痘疹不光澤,不起發,氣虛灰白,或脹或瀉或渴或氣促,表裡俱虛的症狀,也應該加入丁香治療。凡是胃逆嘔吐的患者,在健胃消痰藥中加入三到五粒丁香,效果顯著。丁香不宜多用,因為它容易損害肺部和眼睛,如果患者不屬於虛寒證,概不應使用。丁香皮就是丁香樹的樹皮,形狀似筒桂皮,但更加堅厚,顏色深紫。丁香皮的味道稍幹,氣味稍滯,專治一切心腹冷氣、腹脹噁心、泄瀉虛滑、水穀不消,以及齒痛等症狀。中醫方劑常用丁香代替丁香皮,但現在舶來品中,常有人用假冒的丁香皮充當肉桂,一定要慎重辨別。

2. 旃檀

辛溫無毒。禁用火焙。

白話文:

性質辛溫,無毒性。不可使用火烤。

發明白檀香善調膈上諸氣,散冷氣,引胃氣上升,進飲食兼通陽明之經。鬱抑不舒,嘔逆吐食者宜之,癰疽潰後膿多禁用。

白話文:

發明:白檀香善於調整胸膈間的氣,可以散寒氣,引胃氣上升,增進食慾,同時通暢「陽明」經絡。鬱結不舒、嘔吐吐食的人適合使用白檀香,但如果癰疽潰破後膿多,則禁止使用。

3. 紫檀

鹹平無毒。

白話文:

鹹平,無毒。

發明白檀辛溫,氣分藥也,故能理衛氣而調脾肺,利胸膈。紫檀鹹平,血分藥也,力能和營氣而消腫毒。療金瘡各有攸宜。

白話文:

**白檀:**它辛辣溫暖,屬於「氣分藥」,因此可以調理衛氣、調整脾肺、通利胸膈。

**紫檀:**它鹹味平性,屬於「血分藥」,可以和營氣、消腫毒。

這兩種藥物在治療金瘡方面各有其優點。

4. 降真香

辛溫無毒。禁用火焙。

白話文:

辛溫無毒。不宜用火焙乾。

發明降真香色赤入血分而下降。故內服能行血破滯,外塗可止血定痛。刃傷用紫金散,即降真香用磁瓦刮下,和血竭研末是也;又虛損吐紅,色瘀昧不鮮者,宜加用之,其功與花蕊石散不殊。血熱妄行色紫濃厚,脈實便秘者禁用。

白話文:

降真香,顏色赤紅色,可以進入人體的血分,並且向下運行。因此,內服可以活血化瘀,外敷可以止血定痛。刃傷可以使用紫金散,就是用磁瓦刮下降真香粉,和血竭研磨成末。另外,虛損吐血,血色暗紅,光澤不鮮豔者,適合加用降真香。其功效與花蕊石散沒有差別。血熱妄行,血色紫紅濃厚,脈搏實數,大便祕結者禁用降真香。

5. 烏藥

辛溫無毒。酒浸曬乾用。不可見火。

白話文:

性質溫和,無毒。用酒浸泡後曬乾即可使用。不可遇見明火。

發明烏藥香竄能散諸氣,故治中風中氣諸證。用烏藥順氣散者,先疏其氣,氣順則風散也。辛溫能理七情鬱結,上氣喘急,用四磨、六磨。婦人血氣諸痛,男子腰膝麻痹,用烏沉湯,並借參之力,寓補於瀉也。大抵能治氣血凝滯,霍亂吐瀉,痰食稽留,但專泄之品,施於藜藿相宜。若高梁之輩,血虛內熱者服之,鮮不蒙其害也。

白話文:

發明,烏藥香竄能散佈各種氣體,因此用來治療中風、中氣等疾病。使用烏藥順氣散的人,首先疏通其氣,氣順暢了,風氣自然也就散了。辛溫能調理七情鬱結,上氣喘急,用四磨、六磨。婦女血氣諸痛,男子腰膝麻痹,用烏沉湯,並藉助參的力量,在瀉的同時起到補益的作用。它能治療氣血凝滯、霍亂吐瀉、痰食稽留,但專門瀉的藥品,適用於藜藿之類的人。如果高梁之類,血虛內熱的人服用它,很少不遭受其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