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好古

《陰證略例》~ 活人陰脈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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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陰脈例 (2)

1. 陰毒甘草湯

治傷寒時氣,初得病一二日便結成陰毒,或服藥後六七日以上至十日變成陰毒,身重背強,腹中絞痛,咽喉不利,毒氣攻心,心下堅強,氣短不得息,嘔逆,唇青面黑,四肢厥冷,其脈沉細而疾。仲景云:陰毒三候,身如被杖,咽喉痛,五六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也。

甘草(炙),升麻當歸(各二分),雄黃(一分),蜀椒(一分,去目),龜甲(一兩,醋炙),桂枝(二分)

上㕮咀,每服五錢,水一盞半,煎至八分,去滓。服如人行地五里,須臾進一服,溫覆取汗,毒當從汗出,汗出即愈。若未,作再服。

上此一條,舉仲景言,至七日不可治,有別說。

問:活人陰毒甘草湯舉仲景云:陰毒三候,六五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者,何也?

答曰:假令內傷冷物,中焦不和,或顯少陰,或顯厥陰,二脈無定,內陰之極,陽氣逆而上行,至陽明則多錯語,至太陽頭復微痛,至少陽寒熱間作,即非少陽外感正病也。然此經雖有寒熱,其實脾先受之,卯酉之間,土居其中,是通膽肺,故如是也。內陽之外,至此欲竭,所以至七日不可治也。

陰證舌縮者,知心火絕也,則神去矣。又云:失神者亡。發陽證舌縮者,知少陰無水也。外感傳六經,當先表而後下,內感傳三陽,則止治三陰,藥內增損加減,不復再用涼藥也。內陽之外,不必次第傳遍三陽,但至一經,卻便至極高之分,所以七日不可治也。總六經俱盡之意,所以不必次第傳遍三陽也。

海藏云:惟附子散明注陰毒唇青面黑,正陽散明注陰毒面青舌黑,二證別無伏陽,故藥味皆溫熱辛甘而無苦寒也。

2. 附子散

治陰毒寒傷,唇青面黑,身背強,四肢冷。

附子(三分,炮裂,去皮臍),桂心(半兩),當歸(半兩,銼,炒),半夏(一分,薑製),乾薑(一分,炮),白朮(半兩)

上件為細末,每服二三錢,水一中盞,生薑半錢,煎至六分,去滓。不計時候熱服,衣覆取汗,如人行地十里。未汗,再服。

3. 正陽散

治陰毒傷寒,面青,張口氣出,心下硬,身不熱,只額上有汗,煩渴不止,舌黑多睡,四肢俱冷。

附子(一枚炮裂,去皮臍),皂莢(一挺,醋炙,去皮弦子),乾薑(一分),甘草(一分,炙),麝香(一錢,另研)

上細末,每服一錢,水一中盞,煎至五分,不計時候,和滓熱服。

4. 霹靂散

治陰盛隔陽,煩躁不飲水。

附子一枚半兩者,炮熱取出,用冷灰焙之,細研,入真臘茶一大錢,和勻分作二服,水一盞,煎至六分,臨熟入蜜半匙,放溫或冷服之。須臾,躁止得睡,汗出即瘥。

5. 火焰散

治傷寒惡候。

舶上硫黃,附子(去皮,生用),新臘茶(各一兩)

上為細末,先將好酒一升,調藥分大新碗口中,於火上攤蕩令乾,合於瓦上,每一碗下燒艾熟一拳大,以瓦起,無令火著,直至煙盡,冷即刮取,卻細研入瓷合盛。每服二錢,酒一盞,共煎七分,有火焰起,勿訝。傷寒陰毒者,四肢冷,脈沉細,或吐或瀉,五心躁煩,胸中結硬,或轉作伏陽在內,湯水不下,或無脈,先吃一服,如吐,卻更進一服。服後心中熱,其病已瘥,下至臟腑中。

表未解者,渾身壯熱,脈氣洪大,宜用發表藥。或表解者,更不發熱,便得眠睡,渾身有汗,方可用下胸膈行臟腑藥,漸用調和脾胃,補治元氣湯散。如服此藥,三二服不應者,不可治也。

海藏云:表後既解,不發熱,得睡,身有汗,方可用下臟腑藥,此一句利害非輕。若稍少有痞結,亦當求脈之虛實,而下膈行臟腑,脈實則可,脈虛只宜和脾胃補元氣。下文云:二藥不應,猶不可治,可以妄下行臟腑乎?用者宜詳。

仲景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寒,腳攣急。與桂枝湯,欲攻表,誤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燥煩吐逆,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

上此一條,先溫後下,不可輕用,內別有消息。

6. 丹砂丸

治傷寒陰陽二毒相伏,危惡形證。

舶上硫黃,水銀,太陰石,太陽石,元精石(各一兩),硝石(半兩)

上件藥末,先用無油銚子,以文武火炒,下諸藥末,令勻如灰色,研細如粉面,生薑自然汁浸,蒸餅綠豆大。每服五丸,龍腦、牛黃、生薑、蜜水下,壓躁也。若陽毒,棗湯下,陰毒,桂湯下。慎不得於屋底炒。

海藏云:此丸為陰陽二毒相伏匿,故用腦子、牛黃、蜜水調下。若明見只是陰證,別無伏陽,不宜用此下之。若有伏陽,當以仲景翕奄沉脈法責之。在許學士破陰丹條下。叔和云:短脈陰中有伏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