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懋修

《文十六卷》~ 卷十二·文十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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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文十二 (2)

1. 論假石膏

吾蘇又有所謂假石膏者,夫石膏而何以云假也?藥有寒熱溫涼,溫與熱異。初非當用溫者,可概用熱藥也。涼與寒殊,亦非當用寒者,可但用涼藥也。所以甘寒之品,不可以代辛寒,更不可以代苦寒。辛則能散能潤,苦則能泄能降,甘則緩而且滿中,惟石膏具辛甘寒之性。用石膏者,用其辛,亦用其寒,且用其淡。

石膏之甘,謂其淡也。豈與凡為甘者之甜同其用哉?今乃以宜用石膏之病,輒以不足發表之豆豉與滋膩陰寒之生地,二味同搗,名曰黑膏。即於二味外,再加石斛一味,其意蓋因豆豉之與生地本有膏名,而石斛又有一石字在上,遂美其名曰假石膏。是亦明知此時之當用石膏矣,奈病家畏真而喜假,於是乎假石膏行,而真石膏遂廢。

不知石斛但有甘而無辛,專補虛勞羸瘦,與溫熱病全無干涉。石之名同,石之用異也。此時再禁芩、連,則又失其苦寒泄降之道。寒雖同,而甘與苦相反。豈有相反者而可謂之相同哉?況此時惟有苦寒足以去病,而甘寒適以留病,一去一留,病亦於是乎相反。夫病之去留,即人之所由以生死。

豈有生與死之相反而亦可謂之相同者?此所以必用真石膏,不得用假石膏。真則生而假則死。試問石膏之用,宜真乎?宜假乎?合之所禁芩、連,凡可以苦寒生者,亦莫不以甘寒死。惟病家未識異同之故,有如是之不可通融者,故似不妨以假為真耳。然則生地、石斛,將始終不可用乎?則又非也。

當夫芩、連、石膏兩三劑後,熱退身涼,神清脈靜,得此八字佳境,已出死關。而津虧液傷,元陰尚難遽復。稀粥爛飯,胃納始得微開。即以生地養陰,石斛養胃,徐徐而作善後之圖,亦為要藥。只是遲早先後間,則有確乎其不可易者。且夫病家之喜甘寒而惡苦寒,何哉?改習聞苦寒伐胃,甘寒益腎故也。

然而《內經》所言:久而增氣,乃指久服黃連反兼火化者言,非指一二劑治病之黃連也。此時熱邪在胃,正賴苦寒之能伐胃者。安其胃,即以堅其腎。所以經又曰: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又曰:水位之下,其補以苦。苦亦補也,苦豈獨主瀉乎!乃今之補,惟有甘寒,一若甘寒外皆瀉藥。

則經又曰:少陰之主,其瀉以甘。少陰之客,以甘瀉之。彼以甘補少陰,乃正用少陰之瀉藥,使其少陰而真有待於補者,則反因其誤以為補,而日從事於瀉矣。明者但曰愈補愈虛,而不明言其故。然不若將此義昌言之,庶幾愈補愈虛之理,俾病家鹹得曉然也。

既而假石膏外,又有假黑膏矣。以豆豉與生地同搗為真黑膏,以豆豉與石斛同搗為假黑膏。石斛之用,提早一日,而所防之變,亦早一日。其所以要早一日者,買藥回家時,可將二味一較量之,看其異在何處,即得之矣。

2. 論黑膏不全方

吾蘇方藥之有黑膏,亦已久矣。黑膏之始,共為五物。以豬膚與生地、豆豉同搗,載在《外臺秘要》,以治陽毒發斑者也。夫病至發斑而為陽毒,則津枯液涸,陰無以化。毒熾而斑不消,危殆已極。故必君豬膚、生地汁,以滋陰而潤膚。臣豆豉蒸發而達邪,佐雄黃麝香消斑而解毒。

此方之所以必有五物也,乃因《醫宗必讀》正書豆豉二物,而以豬膚三物列入制度中,低一格書之,人遂但見正書之二物,不見並列之三物,仍名之曰黑膏。初不問原膏之名,特為豬膚而設,以救溫熱末傳之病。今乃用之於病初起時,此時發表清裡,為法正多,病亦未甚危篤。

其去陽毒發斑,安危遠甚,亦何取於此義而為之乎?余謂藥本借病以為功,惟其無是病而用是藥必不應,所以非是病而用是藥亦不靈,所以有是病而無是藥且不生。今病之死於諸藥者,非諸藥之即能死人也。且當其用諸藥時,亦未始不以為能愈人也。然病家但見諸藥之不曾愈病,安知此病之本不用此藥乎?故當病隨藥變。

人謂其死於所用之藥,我謂其死於所不用之藥。昨日之豆豉、生地,昨日不曾用藥也。今日之生地、石斛,今日不曾用藥也。豆豉、生地、石斛之日,正是急於用藥之日。溫熱之病,不是可以勿藥之病。是日之急急延醫者,非欲是日之急急用藥乎?乃昨日無藥,今日無藥,病則不及待也。

如之何其不昏譫,不厥,不脫?而凡所防之皆驗哉。自此更醫至再,皆出一途,匯所不可用之藥,排日而進。而獨於必當用之藥,一味不曾到口。於此欲病家知病所由死,不死於所用之藥,而死於所不用之藥者,有幾人哉。其實所不用之十餘味,亦尋常手頭藥耳。乃所用者,不過彼十餘味,而百無一生。

所不用者,不過此十餘味,而十有九治。一彼一此,一轉移間事耳,而生死之判如此。華佗有言:治療不明,因循至大。本從微起,浸成巨候。種種多狀,莫有達者。故使愚俗,束手受斃。仁者見此,豈不傷哉。元化此言,亦賈生長太息之意也夫。

3. 合論珠黃散、蘇合香丸、至寶丹、紫雪丹

余於假石膏、假黑膏之別,既言之詳矣。而吾蘇於溫熱病七日以後又用珠粉、牛黃二味,此即珠黃散,為外科藥也。不知何時摻入內科中,遂若真是內科藥者。吾鄉外科以王洪緒《全生集》為通行本,觀所載梅花點舌丹用珠、黃,則治瘡癤紅腫者也。聖愈丹用珠、黃,則治楊梅結毒及諸廣瘡者也。

犀黃丸與當門子同用,則治橫痃乳岩等證者也。⿰山梨峒丸之犀、黃與阿魏同用,則治跌僕損傷、腫毒危重者也。觀諸方柄,便知與內科無涉。況珠性極重,力能下死胎胞衣。當陽明病神昏氣窒之時,正是熱阻胸膈,急須疏達解散之時,而可用此重墜之物,壓住其欲疏欲達之氣乎?或曰石膏之性亦重,何以不虞其墜?不思石膏用煎,僅服其氣。珠粉用研,並服其質。

且病家以為物價之昂者,必能起死回生,一釐也少不得,必使無纖屑之或遺。姑無論其性若何,即此質重而墜之一端,已與欲疏欲達之病機大相背戾。況此時起死回生,正有必需之藥,且不索重價乎?每當珠粉下咽,即噤口不言,並狂譫之不作,而脈之數疾頓微,反喜其狂止而人靜。嗟乎!狂則自此止矣,人則自此靜矣,即或此病不死,亦多成癡呆不慧之人。

此正與犀角入肚,表邪一陷,外反不見有熱。病家且喜其表熱之解,同一機括也。至於牛黃,原載《本經》,自有對病之用。而東垣之言曰:牛黃入肝,治筋。凡中風入臟者,用以入骨追風,固可拔毒向外。若中經、中腑而即用之,反能引風入骨,如油入面,莫之能出。然則陽明經腑之溫熱,亦若中風之尚未入臟也。

何苦引之入臟,使之動風?而案必先書防其風動,亦若胃邪並未入心,而藥用犀角送邪入心,案亦先防其熱入心包耶?向聞高麗牛黃丸為牽牛、大黃,以彼中人喜食牛肉,腸胃多厚,非此不能消導,故日日服之。濮生云依問而得實,其力能日服者,可決其非貴重之牛黃也。此則大可取用於當行承氣之日,正恐無人肯用耳。

若夫《局方》之蘇合香丸,所以治傳屍鬼氣,《局方》之至寶丹紫雪丹所以救鍾乳五毒,試問陽明經腑之病,豈與傳屍勞、金石毒等乎?匯錄三方於下,不必置議,見者自明。

蘇合香丸,療傳屍骨蒸,殗殜疰忤,鬼氣瘴瘧,痃癖丁腫,小兒驚癇,大人狐貍。

蘇合香油安息香丁香木香沉香檀香,熏陸香,香附,烏犀,蓽茇訶子硃砂冰片麝香,蘇合香即獅子糞,熏陸即零陵香

至寶丹,療難產,悶乳,胎死腹中,胞衣不下,中惡氣絕,中諸毒,中風不語,卒中客忤。

生烏犀尖,生玳瑁屑,牛黃,雄黃,硃砂,安息香,龍腦,當門子,金箔銀箔

紫雪丹,療五屍五疰,口中生瘡,狂易叫走,並解蠱毒鬼魅、瘴疫卒死。

黃金(一百兩),寒水石,磁石,滑石,硝石,朴硝,石膏,羚羊角,犀角,木香,丁香,沉香,麝香,硃砂,升麻,元參,甘草

三方主治何等病?特因病家不見方柄,即不知其所治如彼,而認作貴重之品,必能愈病耳。表而出之,俾病家見而知之。若見之而仍若不知,則終無知之之望矣。醫為病家所迫,不得已而用之,豈可不責病家,徒責醫家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