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陽綱目》~ 卷八十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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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八 (1)

1.

丹溪,云:杖瘡用黃柏生地黃紫荊皮,此皆要藥也。只是血熱作痛,用涼藥去瘀血為先,須下雞鳴散之類。

薛氏,曰:杖瘡胸滿,或脅脹,宜行血;老弱者,宜行氣和血,更飲童便酒;腹痛者,宜下血;血去多而煩躁者,補血;如不應,用獨參湯;瘀肉不潰,或潰而不斂,宜大補氣血。

又曰:受杖先散瘀血,次用排膿托裡之藥。蓋叫號則傷氣,痛忍則傷血,此氣血之虛明矣。況脾主肌肉,脾氣受傷,飲食必減,血一冰則肌肉不旺,故必理脾,脾健肉自生。若非參朮歸耆之類培養脾土,則肌肉何由而生。然又須分病人虛實,及有無瘀血停積。

蓋打撲墜墮,皮肉不破,肚腹作痛者,必有瘀血在內,宜以復元活血湯攻之;老弱者,四物湯紅花桃仁、川山甲,補而行之;若血去多而煩躁,此血虛也,名曰亡血,以獨參湯補之。

有打撲墜墮稍輕,別無瘀血等證,但是疼痛不止者,惟和血氣,調經脈,其痛自止,更以養氣血,健脾胃,無有不效;亦有痛傷胃氣作嘔,或不飲食者,以四君子湯藿香砂仁當歸治之。若有瘀血不先消散而加補劑,則成實實之禍;設無瘀血而妄行攻利,則致虛虛之禍。

又曰:大凡損傷,不問壯弱,及有無瘀血停積,俱宜服熱童便,以酒佐之,推陳致新,其功甚大。若脅脹,或作痛,或發熱煩躁,口乾喜冷,惟飲熱童便一甌,勝服他藥。他藥雖亦可取效,但有無瘀血,恐不能盡識,反致誤人。惟童便不動臟腑,不傷氣血,萬無一失。嘗詢諸營操軍有墜馬傷者,何以愈之,俱對曰:惟服熱童便則愈。

此其屢試之驗,亦明矣。又凡腫痛或傷損者,以蔥搗爛熱罨之,尤妙。

大抵杖瘡一證,皆瘀血為患,宜速治療。淺者砭之,深者針之,更以和血流氣藥和之,內潰者開之,有腐肉取之,以壯胃生血藥托之,可保無虞。有傷筋骨而作痛者,以沒藥降聖丹治之。若牙關緊急,或腰背反張者,以玉真散治之,並效。

2. 治杖瘡消瘀方

童便酒

初杖畢,即飲童便和酒一鍾,以免血攻心,再用熱豆腐鋪在杖紫色處,其氣如蒸,其腐即紫,復易之,須得紫色盡散,轉淡紅色為度。

退血止痛飲,治杖後腫痛,瘀血不散,血氣攻心,或增寒壯熱。

歸尾,赤芍藥,生地(姜酒炒),白芷防風荊芥羌活連翹黃連黃芩黃柏梔子薄荷枳殼桔梗知母石膏車前子甘草

上銼,水煎,溫服。

乳香散(一名當歸散),治杖瘡,神效。

自然銅(半兩,醋淬七次),乳香沒藥(各三錢),茴香(四錢),當歸(半兩)

上為細末,每服五錢,溫酒調下。

七味定痛散,治杖瘡疼痛。

白朮,當歸,乳香(各二錢),人參,甘草,沒藥,白芷(各一錢),羌活(八分)

上為細末,以水調成膏子,每服用無灰冷酒調服一錢,隨以熱酒儘量飲,最治傷損。

化瘀散,治杖打重,血上攻心。

蘇木,歸尾(各三錢),紅花大黃(各二錢)

上共為末,童便一鍾、黃酒一鍾煎至一鍾,熱服。

八仙過海,治杖打極重,血沁膛,不治即死。

半夏(薑汁炒),巴豆霜,當歸,乳香,沒藥,硼砂血竭(各等分),土鱉(倍用)

上為細末,每服八釐,好酒送下。

金箔散,治杖打極重,痛不可忍,昏悶欲死者。

白蠟(一兩,生研),乳香,沒藥(各三錢),金箔銀箔(各二十片)

上為末,每服二錢,溫酒調服。

救刑妙方,消腫,去毒,止疼,神效。

土鱉(瓦上焙乾,一個,為末),沉香(二分),銀硃(五分)

上為末合一處,刑後隨用,好酒調,溫服,隔宿不用。

烏龍解毒散,如人受杖責,不拘輕重,致瘀伏不能動起者,及疔甲爛肉連腿前,面青疼痛難忍,晝夜無眠,渾身憎寒壯熱,神魂驚怖,此藥可治。即時可止疼痛,善能動履,及疔甲痛腫,其效如神。

木耳四兩入淨砂鍋內,炒焦存性為末,每服五錢,熱酒一碗調服。服藥後坐作少時,其藥力行開至杖瘡上,從肉裡面往外透如針刺,瘥甚,不時流血水,或以藥水洗淨,貼上膏藥,其杖處疼痛腫硬次日即消。

散被歐瘢痕方

用熟麻油、黃酒各二碗同煎數沸,服畢臥火燒熱地上一夜,痛止腫消無痕。有打傷人者,仇家陰令術士以此治之,次日驗,即無一毫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