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昆

《醫方考》~ 卷三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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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12)

1. 秦艽鱉甲散

秦艽知母當歸(各半兩),鱉甲(一兩),烏梅(一枚),青蒿(五葉),柴胡地骨皮(各一兩)

風勞骨蒸壯熱,肌肉消瘦,此方主之。

風,陽氣也。故在表則表熱,在裡則裡熱,附骨則骨蒸壯熱,久蒸則肌肉消瘦。無風不作骨蒸,此昆之立言也。羅謙甫氏之主此方,蓋有神契者矣。柴胡、秦艽,風藥也,能驅肌骨之風。骨皮、知母,寒品也,能療肌骨之熱。鱉,陰類也。甲,骨屬也。骨以及骨,則能為諸藥之嚮導。

陰以養陰,則能退陰分之骨蒸。烏梅味酸,能引諸藥入骨而收其熱。青蒿苦辛,能從諸藥入肌而解其蒸。復有當歸,一以養血,一以導諸藥入血而除熱於陰爾。

2. 柴胡

《衍義》云:柴胡,《本經》並無一字治勞。今人治勞方中鮮有不用者,凡此誤世甚多。斯言也,謂病原不同,不可一概而施之爾!故又繼之曰:如經驗方中治勞熱青蒿煎丸,用柴胡正合宜耳。又尾之曰:服之無有不效。世人因前言而概不用柴胡,雖當用者亦必不用。嗚呼!藏器一言,舉世割股。

丹溪一出,眾口滋陰。《衍義》片詞,柴胡未棄,更不求其證脈而可否之。此之謂侏儒觀場,隨眾喧喝爾,求其真知則未也。

3. 三黃丸

黃芩(酒炒,春四、夏秋六、冬三兩),黃連(酒炒,春四、夏五、秋三、冬一兩),大黃(酒浸,九蒸曬、春三、秋二、夏一、冬五兩)

消渴羸瘦,不生肌肉,其人善谷者,此方主之。

上件皆火證也。火炎則水乾,故令消渴。燥萬物者,莫熯乎火,故令羸瘦,不生肌肉。火甚則速於傳化,故善谷。芩、連、大黃,苦寒物也。寒能勝熱,苦能瀉火,火去而陰自生,陰生而肌肉自長矣。

4. 麥煎散

鱉甲(醋炙),柴胡生地黃大黃(煨),常山當歸赤茯苓乾漆(炒焦),石膏(各一兩),白朮甘草(各半兩),小麥(五十粒)

有汗加麻黃根一兩,共為末,每服三錢。

少男、室女、孀婦郁勞,骨蒸內熱,風血攻疰四肢者,此方主之。

此攻郁勞之方也。少男思其女而不得,則有留精。室女思其男而不得,則有留血。孀婦有所思,則氣結而有留瘀。其理一而已。謂之留者,精血已離其位,但留於經脈關要之區,陰寒氣血留行之道也。氣、陽也,阻而塞之,則積陽為熱,故令蒸蒸骨熱。血陰也,阻而塞之,則積陰為疰,故令四肢攻疰。

曰風血攻疰四肢者,風血內搏,四肢無力,而倦怠浮腫也。鱉甲、乾漆,攻堅削積之品也,所以治精血之留結。柴胡、石膏,解肌清熱之藥也,所以去骨蒸之內熱。思則火結於心包,故用常山以開其結;鬱則氣留於六腑,故用大黃以推其陳;當歸、生地,生新血也。白朮、甘草,致新氣也。

茯苓所以導丙丁之邪。浮小麥所以止骨蒸之汗。而麻黃根之加,乃以其形中閉,為止汗之最捷爾。東坡云:此黃州吳判官之方也,療骨蒸肌熱盜汗極效。吳君寶之,不肯妄傳也。雖然,此攻擊之劑,惟少男、室女、孀婦真氣完固,始可用之。若男婦交接氣弱者,猶禁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