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秋吉質

《溫疫論私評》~ 卷上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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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8)

1. 解後宜養陰忌投參朮

夫疫乃熱病也。邪氣內郁。陽氣不得宣布。積陽為火。陰血每為熱搏。暴解之後。余焰尚在。陰血未復。大忌參耆白朮。得之反助其壅鬱。餘邪留伏。不惟目下淹纏。日後必變生異證。或周身痛痹。或四肢攣急。或流火結痰。或遍身瘡瘍。或兩腿攢痛。或勞嗽湧痰。或氣毒流注。

或痰核穿漏。皆驟補之為害也。凡有陰枯血燥者。宜清燥養榮湯。若素多痰。及少年平時肥盛者。投之恐有膩膈之弊。亦宜斟酌。大抵時疫愈後。調理之劑。投之不當。莫如靜養節飲食為第一。

質曰。下後陽脫者。間又有姜附證。況於參朮乎。要在審其證。不可偏執也。若謂熱病不可溫藥。傷寒亦不可溫藥乎。不通之論也。蓋吳氏所謂溫疫者。即為陽明病。故溫藥之證稀耳。然至於血液已被熱搏。更經汗下。陰陽亡奪者。仍以參耆為戒。豈其不偏見耶。

清燥養榮湯

知母天花粉當歸身,芍藥

地黃,陳皮甘草

加燈心煎服。表有餘熱。宜柴胡養榮湯

柴胡養榮湯

柴胡,黃芩,陳皮,甘草,當歸

芍藥,生地,知母,天花粉

薑棗煎服。里證未盡。宜承氣養榮湯

承氣養榮湯

知母,當歸,芍藥,生地

大黃枳實厚朴

水姜煎服。痰涎湧甚。胸膈不清者。宜蔞貝養榮湯

蔞貝養榮湯

知母,花粉,貝母,瓜蔞

橘紅,芍藥,當歸,紫蘇子

水姜煎服。

2. 用參宜忌有前利後害之不同

人參所忌者。里證耳。邪在表及半表半裡者。設之不妨。表有客邪者。古方如參蘇飲小柴胡湯敗毒散是也。半表半裡者。如久瘧挾虛。用補中益氣。不但無凝。而且得效。即使暴瘧邪氣正盛。投之不當。亦不至脹。為無里證也。夫里證者。不特傷寒溫疫傳胃。至如雜證氣鬱血鬱。

火鬱濕鬱。痰鬱食鬱之類。皆為里證。投之即脹者。蓋以實填實也。今溫疫下後。適有暫時之通。即投人參。因而不脹。醫者病者。以為用參之後。雖不見佳處。然不為禍。便為是福。乃恣意投之。不知參乃行血里之補藥。下後雖通。餘邪尚在。再四服之。則助邪填實。前證復起。

禍害隨至矣。間有失下以致氣血虛耗者。有因邪盛數下。及大下而挾虛者。遂投人參。當覺精神爽慧。醫者病者。皆以為得意。明後日再三投之。即加變證。蓋方下後。始則胃家乍虛。沾其補益而快。殊弗思餘邪未盡。恣意投之。則漸加壅閉。邪火復起。愈投而變證愈增矣。

故前後利害之不同者。有如此。

質曰。此篇宜與乘除之論照見。乃知吳氏之精細。又曰時疫與瘧。共有表裡之證。證候雖相似。其病迥異。故時疫若失治。有頃刻而死者。瘧疾雖失治不死。且有不藥亦自愈者。不可同日而論也。

3. 下後間服緩劑

下後或數下。膜原尚有餘邪。未盡傳胃。邪熱與衛氣相併。故熱不能頓除。當寬緩兩日。閉餘邪聚胃。再下之。宜柴胡清燥湯緩劑調理。

柴胡清燥湯

柴胡,黃芩陳皮

甘草,花粉,知母

薑棗煎服。

4. 下後反痞

疫邪留於心胸。令人痞滿。下之痞應去。今反痞者虛也。以其人或因他病先虧。或因新產後。氣血兩虛。或稟賦嬌怯。因下益虛。失其健運。客氣留止。故令痞滿。今愈下而痞愈甚。若更用行氣破氣之劑。轉成壞證。宜參附養榮湯

質曰。此篇宜與長沙瀉心湯條參考。今下之反痞者。胃中虛。客氣留止也。長沙甘草瀉心湯條曰。此非結熱。客氣上逆也。固為不可下。而反下之。令其益痞者誤也。若夫下後。心下如腫痞。舌上乾燥無胎。脈浮虛而數。發熱汗多者。間變畜血證。為難治。

參附養榮湯

當歸(一錢),芍藥(一錢),生地(三錢),人參(一錢),附子(炮七分),乾薑(炒一錢)

照常煎服。果如前證。一服痞當如失。倘有下證。下後脈實。痞未除者。再下之。此有虛實之分。一者有下證。下後痞即減者為實。一者表雖微熱。脈不甚數。口不渴。下後痞反甚者為虛。若潮熱口渴。脈數而痞者。投之禍不旋踵。

質曰。遽然下之。而後論其虛實。豈不暴耶。蓋亦吳氏偏於下之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