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秋吉質

《溫疫論私評》~ 卷上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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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9)

1. 下後反嘔

疫邪留於心胸。胃口熱甚。皆令嘔不止。下之嘔當去。今反嘔者。此屬胃氣虛寒。少進粥飲。便欲舌酸者。宜半夏藿香湯。一服嘔立止。穀食漸加。

半夏藿香湯

半夏(一錢五分),真藿香(一錢),乾薑(炒一錢),茯苓(一錢),廣陳皮(一錢),白朮(炒一錢),甘草(五分)

水姜煎服。有前後一證。首尾兩變者。有患時疫。心下脹滿。口渴。發熱而嘔。此應下之證也。下之諸證減去六七。嘔亦減半。再下之。脹除。熱退。渴止。向則數日不眠。今則少寐。嘔獨轉甚。此疫毒去而諸證除。胃續寒而嘔甚。與半夏藿香湯。一劑而嘔即止。

質按。長沙曰。嘔多者。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此證治法。當在大小柴胡之間。未可始遽下之也。蓋亦吳氏專下之弊矣。然早知其誤。而急救之者。乃所以警悟過人也。

2. 奪液無汗

溫疫下後脈沉。下證未除。再下之。下後脈浮者。法當汗解。三五日不得汗者。其人預亡津液也。一人患疫。得下證。日久失下。逐日下利純臭水。晝夜十數行。乃致口燥唇乾。舌裂如斷。醫者誤按仲景協熱下利法。因與葛根黃連黃芩湯。服之轉劇。邀予診視。乃熱結傍流。

急與大承氣一服。去宿糞甚多。色如敗醬。狀如黏膠。臭惡異常。是晚利頓止。次日服清燥湯一劑。脈尚沉。再下之。脈始浮。下證減去。肌表僅存微熱。此應汗解。尚不得汗。然里邪既盡。中氣和平。所以飲食漸進。半月後忽作戰汗方解。蓋緣下利日久。表裡枯燥之極。飲食半月。

津液漸回。方得汗。所謂積流而渠自通也。可見脈浮身熱。非汗不解。血燥津枯。非液不汗。昔人以(靈樞營衛生會篇)奪血無汗。今以奪液亦無汗。血液雖殊。枯燥則一也。

質曰。夫液泌於血。血生於飲食。今下利經久飲食不消。血何由生。況血液被熱搏。承氣復下之。宜矣。其不得汗也。

3. 補瀉兼施與先瀉後補合論

證本應下。耽閣失治。或為緩藥羈遲。火邪壅閉。耗氣搏血。精神殆盡。邪火獨存。以致循衣摸床。撮空理線。筋惕肉瞤。肢體振戰。目中不了了。皆緣應下失下之咎。邪熱一毫未除。元神將脫。補之則邪毒愈甚。攻之則幾微之氣。不勝其攻。攻不可。補不可。補瀉不及。兩無生理。

不得已。勉用陶氏黃龍湯。此證下亦死。不下亦死。與其坐以待斃。莫如含藥而亡。或有回生於萬一者。

質曰。應下而失下。邪盛神奪。凶兆交見。補瀉不及。兩無生理。當此時。用黃龍湯。猶討君側惡。僥倖萬一耳矣。然黃龍之功。畢竟在承氣。如參地當歸。豈暇立功哉。

黃龍湯(陶節庵。傷寒六書方。治心下硬痛。下利純清水。譫語發渴。身熱者。曰是非內寒而利。因燥屎結實。乃下利所飲湯藥也。其意同於長沙。治少陰病。下利清水。云云之證。用大承氣。吳氏治熱結傍流。以大承氣。)

大黃厚朴枳實芒硝人參,地黃,當歸

照常煎服。

按前證實為庸醫耽閣。及今投劑。補瀉不及。然大虛不補。虛何由以回。大實不瀉。邪何由以去。勉用參地以回虛。承氣以逐實。此補瀉兼施之法也。先瀉後補之法。則純用承氣。下證稍減。神思稍蘇。續得肢體振戰。怔忡驚悸。心內如人將捕之狀。四肢反厥。眩暈鬱冒。項背強直。

並前循衣摸床撮空等證。此皆大虛之候。將危之證也。急用人參養榮湯。虛候少退。速可屏去。蓋傷寒溫疫。俱系客邪。為火熱燥證。人參固為益元氣之神品。但偏於益陽。有助火固邪之弊。當此又非良品也。不得已而用之。

質曰。客邪之病。豈可概為熱證也。長沙何為立三陰之目。此吳氏偏一之見。不通之論也。

人參養榮湯

人參,麥冬,遼五味,地黃,歸身,芍藥,知丹,陳皮甘草

照常煎服。

如人方肉食。而病適來。以致停積在胃。用大小承氣連下。惟是臭水稀糞而已。於承氣湯中。但加人參一味服之。雖三四十日所停之完穀。及完肉。於是方下。蓋承氣藉人參之力。鼓舞胃氣。宿物始動也。

質曰。吳氏勇敢武斷。而反有此精細處。可謂英雄細心矣。

4. 藥煩

應下失下。真氣虧微。及投承氣下咽。少項額上汗出。髮根搔癢。邪火上炎。手足厥冷。甚則振戰心煩。坐臥不安。如狂之狀。此中氣素虧。不能勝藥。名為藥煩。凡遇此證。急投薑湯即止。藥中多加生薑煎服。則無此患矣。更宜均兩三次服。以防嘔吐不納。

質曰。此證與狂汗相似。然彼則因邪氣將出於表。稟賦充盛而不得速汗也。此則熱實於胃久之。真氣虧微。不能勝藥也。自有表裡虛實之分。可以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