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瀠

《身經通考》~ 身經通考卷三 脈說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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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經通考卷三 脈說 (6)

1. 何謂傷酒之脈

怯士之得酒,怒不避勇士,何藏使然?少俞曰:酒者,水穀之精,熟谷之液也。其氣慓悍,其入於胃中,則胃脹,氣上逆滿於胸中,肝浮膽橫,當是之時固比於勇士,氣衰則悔,與勇士同類,不知避之,名曰酒悖。

有病身熱解墮,汗出如浴,惡風少氣,此為何病?名曰酒風。酒氣與穀氣相搏,熱盛於中,故熱遍於身,內熱而溺赤也。夫酒氣盛而慓悍,腎氣自衰,陽氣獨盛,故手足為之熱也。其始入於皮膚,則色赤深;入於肌肉,則色黃赤;又入於脾胃,其色黃,酒布於四肢;再入於心包絡,則多言;入於肝則怒;入於腎則多溺。酒入於胃,則絡脈滿而經脈虛。

傷酒,發汗則愈;其次莫如利小便,上下分消其濕,何酒病之有?□酒疸,下之久,久為黑疸,不可犯此戒!其脈洪大而數。

乾葛一兩,薄荷五錢,桂花三錢,白梅肉五錢,共為末,蜜丸,先放入口,飲酒不醉

2. 何謂傷色之脈

肺脈,沉之而數,浮之而喘,苦洗洗寒熱,腹滿腸中熱,小便赤,肩背痛,從腰以上汗出,得之房內,汗出當風。白脈之至也,喘而浮大,上虛下實,驚有積氣在胸中,喘而虛,名曰肺痹,寒熱得之,因醉而使內也。

腎脈,沉之大而堅,浮之大而緊,若手足骨腫厥,而陰不興,腰脊痛,少腹腫,心下有水氣,時脹閉時泄。得之浴水中身未乾而合房內及勞倦發之。

醉以入房,汗出當風,傷脾;用力過度,入房汗出,傷腎。心傷色,則健忘怔松;肝傷色,則諸筋瘛瘲;肺傷色,則咳逆吐痰;腎傷色,則陰器不柔,或不舉;脾傷色,則四肢不用、色黃。

太倉公治一女,病腰背疼,寒熱,諸醫皆以為寒熱也。公診之曰:內寒,月事不下也,病得之,欲男子不可得也。所以知其病者,診其脈時,切之腎脈也。澀而不屬,其來難堅,故曰:月不下。肝脈弦出寸口,故曰:欲男子不可得也,肝攝血者也,厥陰弦出寸口,又上魚際,則陰血盛可知矣。

3. 何謂傷財之脈

火形之人,輕財少信;土形之人,好利人:金形之人,清廉;太陰之人,貪而不仁;少陰之人,小貪而賊心。

貪出於脾,則以思慮致之。貪出於肝,則以忿怒爭之。貪出於肺,則以悲哀求之。貪出於心包,則以喜樂獲之。貪出於腎,則以勉強技巧得之,各以其色脈診之。

4. 何謂傷氣之脈

下手脈沉,便知是氣,沉極則伏,濡弱難治。其或沉實,氣兼痰飲。

沉弦細動,皆氣痛症,心痛在寸,腹痛在關,下部在尺,脈象顯然。

軒岐論諸病皆生於氣,有九氣不同之說。其言曰: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寒則氣收,暑則氣泄,驚則氣亂,思則氣結,勞則氣耗。《經》曰:一息不運,則機緘窮,一毫不續,則穹壤判若,內無七情所傷,外無六淫所感,何氣病之有哉!惟不善攝生者,五志之火,無時不起;五味之偏,無日不傷,是以釀成膠痰留滯於六腑,鬱火、邪氣充塞乎三焦,使氣血失其常候,臟腑不能傳導,是故外邪得以乘虛而入,以至清陽不升,濁陰不降,而諸氣之症作矣。至於為脅病,為心腹痛,為周身刺痛,甚則為翻胃,為膈噎等症,皆此之由也。

大抵男子屬陽,得氣易散;女子屬陰,得氣易郁。故男子氣病常少,女子氣病常多。故治婦人宜調其血,順其氣;男子宜調其氣,和其血也。

氣之為病,非止一端,有七情氣、有鬱氣、有逆氣、有怒氣、有熱氣、有冷氣、有厥氣、有痰氣、有虛氣、有中滿氣、有腹脹氣,務宜詳究,不可以一例治也。

諸氣須上下分消,不可驟用《局方》金石烏附燥熱等劑。

逆氣在上者,須用達之;在中者,須用調順;在下者,須用消導。

怒氣須用調肝經,如柴胡青皮桔梗枳殼、芍藥、半夏白芥子竹茹木香萊菔子之類。

鬱氣宜開鬱,如蒼朮香附川芎、青皮、黃連、半夏、竹茹、山梔、枳殼、連翹、木香、澤瀉之類。凡鬱氣難治,必自能知戒乃可。凡用氣藥,枳殼破滯氣,然多服損胸中至高之氣;青皮瀉肝氣,多則損真氣;香附快滯氣;陳皮泄逆氣;紫蘇散表氣;厚朴泄胃氣;檳榔泄至高之氣;藿香行胃氣;沉香升降真氣;腦麝散真氣;木香行中、下焦氣,若此之類,氣實所宜,其中有行散者,有損泄者,用之能治氣之標,而不能治氣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