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已

《本草約言》~ 藥性本草約言卷之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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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性本草約言卷之二 (5)

1. 槐花

味苦,氣平寒,無毒,陰也,降也。濕鬱熱而生蟲,大腸癖而為痔,風內摶而下血,熱內擾而成痢。亦治婦人崩血不止。炒黃用,能涼大腸熱,理腸風瀉血,止痔血,並赤白痢,胃脘痛,亦殺蟲,及皮膚風。初起腫毒,用淨槐花四五兩炒,用頭生酒一二碗煎,熱服,得汗即效。

2. 竹茹

味苦,氣微寒,無毒,陰也,可升可降。除胃熱之嘔噦,止邪熱之血衄。

竹茹即竹皮。皮茹削去青色,惟取向里黃皮。主胃熱飽逆殊功,療噎膈嘔噦神效。

江云:治心煩之嘔噦,卵腫疼而倍加。

3. 䈽竹

味苦、甘,氣平寒,無毒,陰中微陽,可升可降。療心經之煩熱,止氣逆之嘔吐。

《本草》云:䈽竹、淡竹為上,苦竹次之,余不入藥。或云苦竹、紫竹,苦辛而膻,不堪入藥。

東坡云:淡竹者,對苦竹為文,除苦竹之外,皆淡竹也。逐上氣咳逆喘促,退虛熱煩躁不眠。專涼心經,尤卻風痙。

《發明》云:惟䈽竹、水竹,味淡兼甜,治病為最,筀竹、𪖂竹次之,余不堪用。

日華子云:淡竹及根,消痰治熱狂煩悶,中風失音,並孕婦頭旋倒地,小兒驚癇天吊,莖葉同用。根主消渴,散毒補虛,實通神明,輕身益氣。

4. 天竹黃

味甘,寒,無毒。主小兒驚風天吊,療虛人卒暴中風,鎮心明目,解熱驅邪。

竹黃系即內黃粉,旋飛塵沙結成老竹間,或可得形類黃土,一名竹膏,人多燒諸骨及葛粉等雜之。入足少陽、手少陰經。除驚解煩,小兒多方用之。須辨其片片若竹節者為妙。竹筍益氣托痘瘡,止渴利小水。

5. 樗皮

味苦、澀,氣寒,有小毒,味厚,陰也,降也。治虛滑血液皆止,澀兩竅前後同功。

即臭椿根皮,其性涼而能澀血。樗木臭疏而有莢,椿木香實而無莢,以此為辨。

樗白皮亦滋陰臟之用,故專主女人月信過度,帶漏崩中,又主赤白久痢,及腸滑痔疾,瀉血不住。

樗皮澀精而止瀉。

6. 訶黎勒(即訶子)

味苦、酸,氣溫,無毒,味厚,陰也,降也。苦而能降,酸而能澀,故有固滑泄、止久痢、澀腸之功,除腸滿、止咳嗽、泄氣之力。收斂降火,急於下行。元氣怯弱,不可多餌。入足厥陰、陽明、少陰、手太陰、陽明經。六稜黑色肉厚者良。入藥須用濕麵裹煨熟,不爾致脹。

去核取皮用。味苦酸澀,有收斂降火之功。性急喜降,氣實者宜之,氣虛者恐反泄,不宜多服。未熟時風飄墜者,謂之隨風子,尤珍貴。

初瀉痢不宜驟用,恐積未盡去也。《本草》不入嗽藥,以其味不大酸耳,然入之甚驗,無妨。

痰嗽咽喉不利,含二三枚殊勝。

7. 茯苓

味甘、淡,氣平,無毒,陽中之陰,降也。白者入手太陰、足太陽、少陽經,赤者入手少陽、少陰、足太陰經。利小便有除留飲之效,伐腎邪有生新血之功,故除口舌之乾燥,神志之怔忡。赤者破結血而瀉火,白者調脾氣而和中。忌醋及酸物。中有赤筋最損目,用宜去之。淡利竅,甘助陽,乃除濕行水之聖藥也。

又赤者能利水,白者能補脾,是知赤瀉小腸之火,固能分利,不知白者潤肺生津,赤能分利也,故此劑以分利為主,莫如用白。或謂陰虛未為相宜,以其滲淡也,不知氣重者主氣,味重者助血,茯苓雖滲淡,而其味尚甘,於陰虛者亦無害也。況佐人參等補劑下行,亦能補虛而固腎矣。

豬苓一劑,誠為滲淡,而陰虛者,為當忌也。

通使不走精氣,功並車前;利血僅在腰臍,效同白朮。暴病有餘相宜,久病不足切禁。如小便利數者服之,大損人目;汗多人服之,則損元氣夭人壽。

東垣云:其用有六:利竅而除濕,益氣而和中,小便多而能止,大便結而能通,心驚悸而能保,津液少而能生。若兼補陰之劑,則小便多而能止,但不宜入燥劑中用耳。

《發明》云:淡而能滲,甘而能補,除濕勝藥也。惟能滲,故能行水利小便;惟能補,故能和中益脾。自其滲中焦之水,則水飲停心者悉除,中氣和,脾臟益而津液亦生矣,又何口焦舌乾煩渴之有?自其滲下焦之水,則邪水悉去,真水得養,腰臍家血亦利,津道自行。所謂長陰益氣力,瀉之即所以安之也。

8. 豬苓

味甘、苦而淡,氣平,無毒,陽中之陰,降也,入足太陽、少陰經。除濕腫,體用兼備;利小便,氣味俱長。一於滲淡,能利而已,下虛者皆不可用,蓋有損而無益也。諸藥性皆曰甘能助陽,豈真味甘而有助哉?或謂其止遺精者,蓋謂脾家有濕,流入腎經,因而滲泄用之,於滲濕藥中,遂能中病,故以為能止遺精耳,非真能補腎也。其曰消渴利水腫是矣,然亦不可主劑,但可佐澤瀉而已。

若渴與腫,腎虛所致者用之,恐虛其虛也。大抵行水之功多,久服必損腎氣,昏人目。

今之吐瀉藥,俱用五苓散,皆謂脾胃之濕,賴豬苓、澤瀉以去之,似為脾胃藥也,不知二味消水,固能燥脾,水盡則反損腎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