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已

《本草約言》~ 藥性本草約言卷之一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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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性本草約言卷之一 (12)

1. 澤蘭葉

味苦、甘,氣微溫,無毒,陰中之陽,可升可降。消水氣,四肢之浮腫可療;行滯血,婦人之產後尤要。入手太陽小腸,通肝脾之血,產前後百病俱治。

澤蘭調氣血,利關竅,尤宜女人,胎前產後諸症要藥。

2. 三稜

味苦、辛,氣平,無毒,陰中之陽,可升可降。消堅固之癥積,破瘀血之結滯,既為治血之需,又破血中滯氣。入足太陰脾。火炮製使。色白屬氣,故破血中之氣,然破積,氣虛者勿用。

3. 薑黃

味辛、苦,氣溫,無毒,陽中之陰,可升可降。散結氣,療心腹之脹滿;破瘀血,通女子之月經。辛溫能散,治氣為最,故主心腹結積,消癰腫,治癥瘕,及撲損瘀血等證,皆辛能散也。其功力烈於鬱金。入足陽明經。

4. 蒲黃

味甘、淡,氣平,無毒,陽中之陰,降也。生之則行,炒之則止。炒則止諸血之妄行,生則消瘀血之結滯。以其生用,又有滲濕之能,故治膀胱血結,而竅澀不利。入足厥陰肝。

《發明》云:蒲黃味甘色黃,足太陰經藥,血病必用之藥也。市者多以黃柏末假之,極害人。

5. 艾葉

味苦,生則氣微寒,熟則氣微溫,陰中之陽,無毒,可升可降。生則止諸血之溢泄,熟則溫五內之濕寒。辟惡氣,除腹痛而有效;固胎氣,治胎漏而能安。療䘌瘡於下部,灸百病之靈丹。入足厥陰肝,溫足太陰脾。

《發明》云:灸諸經穴病為專,入藥次之。病人齒無色,舌上白,喜睡,不知痛癢處,或下痢,此䘌蟲食下部也,急治之,以竹筒一頭納下部孔中,一頭燒艾令煙入,更少入雄黃良。

6. 鬱金

味辛、苦,氣寒,無毒,陽中之陰,可升可降。丹溪云:上行之藥也。除失血,涼心熱之徵;散宿血,開鬱遏之驗。入手少陰心。乃清涼瀉火之品。色赤蟬肚者佳,今之市者皆薑黃也。治諸般血證。

《發明》云:苦辛輕散,涼心經下氣之藥。蓋心主血,血熱則瘀血不歸經,此能涼而散之。

丹溪云:性輕揚。因輕揚之性,古人用以治郁遏。單用亦可治婦人宿血結聚,溫醋磨服之。

7. 香附子

味苦、辛,氣溫,無毒,陰中之陽,可升可降。入血分而行滯血,入氣分而行滯氣。因有行滯之能,故為開鬱之劑。炒黑又能止血,乃血中之氣藥也。能引血藥至氣分而生血,故曰婦人之仙藥也。一名沙草根。勿犯鐵器。或用醋煮。引至氣分而生血,此陽生陰長之義。

氣重味輕而辛散,婦人之勝藥也。蓋婦人心性偏執,每多鬱滯,所謂多氣少血者此也。此藥為能疏氣散郁,氣疏郁散,則新血自生,而百體和矣。其性熱,用童便煮過。烏藥其佐使也。

用治崩漏,是益氣而止血也。又能逐去凝血,是推陳也。與巴豆止泄瀉、通大便同意。入手太陰、足陽明、厥陰經。《本經》不言治崩漏,後人多用之,誠非血虛崩漏所宜。亦以氣鬱血瘀淋瀝不止者,此能疏之,瘀血去而新血自生矣,此所謂益氣而止血也。要之,止血之功居多,而逐血之功居少;破氣之功居多,而益氣之功居少。

女子大抵氣多血少,用之消氣止血為最耳。專主發散,是以用酒炒,收斂其氣,用童便制,降其燥性。火燥少血之人,並新產氣耗之婦,亦所禁服。

8. 木香

味辛、苦,氣溫,無毒,陽中之陰,降也。和胃氣之不和,行肝氣之郁折,泄肺氣之上壅,散冷氣之內結。故曰調諸氣之不可無,泄肺氣之不可缺。

苦入心,辛入肺,故能入心而調諸氣,胸腹中壅滯及冷氣者多用之。經絡中氣滯痰結者,亦當用之。而以為行肝經氣者何哉?蓋心乃一身之主,氣血之所聽命者也。心有主,則能帥氣,肺氣調,則肝家動火自伏。惟人有怒氣,則肝氣拂逆,而反忤其元氣。況心有縱肝之情而不能制,則肝於是乎盛矣。

於此得木香之苦辛溫散,入心則心氣疏暢,氣亦縱而疏暢矣。氣疏暢,則肝氣之拂逆者自是其無有矣。實心之行夫肝氣,非肝氣之自行也。又煨用能實大腸,多用能泄肺氣。東垣以黃連制之,蓋氣行過於通暢,不無走泄之患也。

此劑非真有補,抑以能散滯調氣,而補益在其中,須佐以補藥可也。散寒滯,得陳皮生薑、豆蔻更佳。破氣降氣,使檳榔尤速。

9. 紫蘇子

味辛、甘,氣溫,無毒,陽也,降也。下逆氣喘急,有潤肺之能;消痰氣嘔吐,有利腸之妙。炒研入嗽家要藥。

散氣甚捷,氣虛而胸滿者宜慎用,或參補劑兼用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