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峰下鐵雄

《鹿茸之研究》~ 五 鹿茸之調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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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鹿茸之調製法

1. 五 鹿茸之調製法

鹿茸自古即主用丸劑與散劑。曾於前敘之矣。鹿茸採取後。以何種方法制成粉末乎。別錄(一七)曰。四月五月解角時。取陰乾。使時燥。

上記乃陰乾法。蘇敬(五)則以陰乾法。為不可。主張火干法。而謂鹿茸夏收。收陰乾。百不收一。從得一干臭不任用。破之。火干大好。

自古茸以他物塗布而調製之。如雷斅(六)載有塗以天靈蓋與羊脂。或以黃精自然汁浸之之法。而謂凡使先以天靈蓋作末。然後鋸解鹿茸作片子。以好羊脂拌天靈蓋末。塗之於鹿茸上。慢火炙之。令內外黃脆。了用鹿皮一片。裹之安室上一宿。其藥鬼歸也。至明則以慢火焙之令脆。

方搗作末用之。每五兩鹿茸。用羊脂三兩。炙盡為度。又製法用黃精自然汁浸兩日夜。了漉出。焙令乾。細搗用。免渴人也。

然應用天靈蓋法。一般用否。尚屬疑問。但可知六朝時。藥品調製法。甚進步也。

於唐時代。行何種方法。詳細不明。千金方論合和第七載有凡用諸毛羽。

齒牙。蹄甲。龜鱉。鮫鯉等。甲皮肉骨。角筋。鹿茸等。皆炙之。

又於翼方。及外臺秘要處方中。於藥名之下。指定分量。與特殊之調製法。對於鹿茸。常記一炙字。似炙之使成脆弱。作為粉末。而用之者。

又千金方論。合和第七亦載有凡湯中。用麝香犀角鹿角羚羊角牛黃。須末如粉。臨服內湯中。攪令謂和服之。佐上記。可知雖湯劑亦須豫作粉末。然後攪拌湯中而用之。決非用以浸煎等法也。

再雖宋代。亦同樣主用炙法。在炙之先。要燎去毛。或豫以酥醋酒等塗後炙之。三因方(二八)處方中記鹿茸多雲酥炙方。燎去毛切。酥炙去毛切。炙去毛切。醋灸。酸塗炙去毛盡等。

又和劑局方。亦同樣記有燎去毛。擘開酒浸。炙乾燎去毛。酥炙去毛。淨約三寸。截斷酒浸伏時。慢火炙脆。燎去毛。酒浸炙。醋炙。酒炙去毛。塗酥炙微黃等。蓋豫塗以酥醋者。欲防傷茸之實質也。

本草衍義曰。(三)茸上毛。先薄以酥塗勻。於烈焰中急灼之。若不先以酥塗。恐火焰傷耳。俟毛淨微炙。入藥。

明清時代。似亦行同樣方法。本草綱目曰。澹寮劑生諸方。有用酥多。及酒蒸焙用者。當各本方。

本經逢源亦云。鹿茸酥炙。酒炙。各隨本方。但不可過焦。有傷氣血之性。炙後去頂骨用茸。

現今市中販賣者。厚參2mm-5mm薄片。至調製法之詳製藥者。秘而不語。概踏襲明清之舊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