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峰下鐵雄

《鹿茸之研究》~ 三 鹿茸之應用 (1)

回本書目錄

三 鹿茸之應用 (1)

1. (一)唐以前

醫藥中應用鹿茸。參照中國曆代本草書。並唐宋之主要醫方書可察其概要也。

中國應用鹿茸。自何時始。徵諸史績。如今之證類本草。分所謂黑字白字。最足傳陶弘景校定之神農本草經之俤。此可知收載白膠於其本經之上品。鹿茸於其中品。麋脂於其下品。再參照陶弘景之序文。最晚於後漢時代。本品已供醫藥用品無疑也。再溯諸以往中尾博士(一四)(一五)云。

山海經中山經部。於劑之咸王。或宣王時代。或至晚於秦始皇以前。亦有記載。再於同書之中山經。及西山經之諸山記。有產鹿及麋。再於周禮天官塚宰載有庖人獸人等制。庖人司六畜六獸六禽。亦能辨別之。獸人專罟田獸。亦能辨別之。冬則獻狼。夏則獻麋。春秋獻獸物。

鄭眾庖人注曰。以麋鹿熊麕野豕兔為六畜。由是可知鹿麋之供食用。其由來久矣。雖山海經未記鹿麋之用途。亦無特別提出茸角等文字。然以常識想像之。當先秦之際。考究長命卻病藥物諸方士。如山海經。乃關於藥物記述之書。若鹿麋者。自古既為最佳食品。且其角茸。又具特殊形態。

發育甚速之鹿茸。豈能無方士十分注目之乎。其藥效想自古代即有考究之矣。蓋昔時食物與藥物無區別。因此供內服者。自植物至動物頗多。自山海經內容觀之。則易明也。

然鹿茸之應用。假如自先秦時代。始以如何之目的應用之。尚不明也。

神農氏本草經曰。(一六)鹿茸味甚溫。主漏下。惡血。寒熱。驚癇。益氣強志。生齒不老。

又名醫別錄曰。(一七)酸微溫無毒。療虛勞。洒洒如瘧。羸瘦。四肢痠疼。腰脊痛。小便利。泄精。溺血。破留血在腹。散石淋癰腫。骨中熱疸癢。

由是觀之。最晚於後漢西晉之間。強精還老之處。有漏下。惡血。寒熱。驚癇等效。再於六朝時代。治虛勞羸瘦。四肢痠痛。腰脊痛。遺尿。遺精。血尿。尿石等外。如癰腫疸瘍。皮膚疾患。亦應用之。

再關於鹿角。本經曰。(一六)角主惡瘡癰腫。逐邪惡氣。留血在陰中。主外科疾患。應用之。

又別錄云。(一七)味鹹無毒。除小腹血急痛。腰脊痛。折傷惡血。益氣。與鹿茸所治者。概一致也。即本經所記。茸主有益精還老之效。角主治皮膚外科疾患也。如斯兩者。效用有截然之分。再依上開別錄記事。與肘後方(一八)之治卒患腰脅痛諸方。有鹿角長六寸燒搗末酒服之。鹿茸尤佳之記載。復觀之於六朝以降諸說。二者於應用之後。似有同等之效力。

對如是之諸症。鹿茸或角。依何種方法。而應用之乎。史績之記載不豐。今引證類本草(一九)百一方(二○)曰。若男女喜夢與鬼交通。致恍惚者。截鹿角屑三指撮。日二服。酒下。又深師方(二一)曰。治馬鞍瘡。鹿角灰酢和塗之。上記兩書。皆陶弘景以前舊書。而遺至今者。

如深師方。即系僧深錄晉人支法存之書。及諸家舊方而成者。上記者。皆關於鹿角之事。而於茸亦同樣製成粉末內服之外。亦有製成粉末或膏以供外用者。

2. (二)唐時代

據唐代甄權之藥性論(二二)曰。鹿茸君味苦辛。主補男子腰腎虛冷。腳膝少力。夜夢鬼交。精液自出。女人崩中漏血。炙末空心服方寸七。亦主赤白帶下。入散用。

即主治男女益精。婦人子宮出血帶下等效。茲就唐代代表醫方書之千金方。及外臺秘要方中。撰出鹿茸配伍之處方。其主治症候。分類處方如下。

一,千金要方(二三),計二十三例

補腎及補益,計十例

崩漏及帶下,計九例

此外(虛冷金瘡消渴多尿遺尿各一),計四例

二,千金翼方(二四),計十例

補益(內服),計三例

崩中,計三例

多尿,計二例

此外(解散金瘡各一),計二例

三,外臺秘要方(二五),計二十二例

補益補精,計四例

崩中,計二例

腰痛,計五例

下血赤白痢,計二例

消渴多尿,計四例

遺尿,計三例

此外(小便赤積聚各一),計二例

上記處方例。悉非以鹿茸為主劑。以鹿茸為主藥者。僅其中一少部分。而應治諸症。則為必不可缺者。自然之趨勢也。古傳諸書。昔人頗為重視。故今觀之。甚足窺鹿茸應用之大要也。亦即今世強精補益延年。崩中滯下消渴多尿遺尿等症。時時應用之原。或者腰痛下血。痢疾尿血金瘡等。亦應用之由也。至其用法。自種種處方例。依其藥形分類如下。

自上表觀之。任何人皆以散劑為最。丸劑次之。湯劑又次之。且以鹿茸為主藥處方例言之。皆以散劑丸劑。而湯劑者。決不之見。蓋丸劑散劑。僅加以簡單之理學的工程易製作也。湯劑自與其本質相異。然中國古時。鹿茸專用以散劑。而不用以湯劑者。思必有相當可注目之點也。

3. (三)宋及其以降

宋時代鹿茸之應用大體。無異於前時代。特以補益為目的。虛弱症恆應用之。如食療本草曰。(二六)鹿茸主益氣。角主癰疽瘡腫。除惡血。若腰脊痛。折傷。多取鹿角。並截取尖。錯為屑。以白密淹浸之。微火熬令小變色。曝乾持篩令細。以酒服之。輕身益力。強骨髓。補陽道。又小兒以煮小豆汁。和鹿角灰安重舌下。日三度。

又日華子本草曰。(二七)鹿茸補虛羸。壯筋骨。破瘀血。殺鬼精。安胎下氣。酥炙之。角療惡瘡癰腫熱毒等。醋磨傅。脫精尿血。夜夢鬼交。並治之。水磨服。小兒重舌鵝口瘡。炙熨之。

其所記者。概與神農本草經一致。惟重舌(蝦蟆腫)及鵝口瘡有效。為初次發見。於今宋代代表之醫方書為三因方。(二八)本事方。(二九)和劑局方。(三○)等所收載之鹿茸配伍處方。依其要旨。強為分類如下。

一,三因方,計十例

補益,計六例

遺尿,計二例

消渴,計二例

二,本事方,計五例

補益,四例

治風,一例

三,和劑局方,計八例

補益,七例

治風,一例

上述於宋時代。鹿茸專為補益之目的。然收載例數頗少。再閱政和年間。敕修之聖濟總錄。(三一)鹿茸並鹿角鹿角膠等。配伍之處方有一五五種以上。其中以鹿茸或鹿角為主藥之處方有五三種。依其主治分類如下。

補益補虛,計三十例

崩漏帶下,計五例

多尿,計六例

血尿,計一例

耳鳴,計二例

癰疽,計三例

小兒痢疾,計一例

乳腺炎水腫癩病痔疾鬼魅各一例

如斯則補益居數為多。崩漏消渴等次之。但本書乃集天下之名醫。合古今之秘笈而成。雖不能盡為昔時所實行者。而與前記諸書比較之。則可推知於宋代。以鹿茸特多用為補益者也。

至用藥之方法。自前記四書中。處方例觀之如下。

如上表觀之。本時代主於丸方。而應用之湯方散方極少。唐時代。散方比丸方多。自此點思之。不無感興味也。至元明以降。其應用用法。概與宋代同。既畏其說之冗長。又無特見。故割捨之。不復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