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村井杶

《藥徵續編》~ 卷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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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2)

1. 辨誤

《爾雅》曰:果臝之實栝蔞。郭璞曰:今齊人呼之為天瓜。李巡曰:栝蔞子名也。據此說,則根名果臝,子名栝蔞。凡仲景之方,栝蔞桂枝,栝蔞瞿麥丸柴胡半夏加栝蔞湯,及牡蠣澤瀉散,柴胡桂枝幹薑湯二方內,栝蔞皆當作果臝。若作栝蔞,則當須加根字。不然,與子相混,不可不改焉。

小陷胸湯瓜蔞薤白白酒湯瓜蔞薤白半夏湯枳實薤白桂枝湯方內,瓜蔞實皆當作栝蔞也,實字當削之。李時珍曰:栝蔞即果臝二字音轉也,亦作𦸈𧁾,後人又轉為瓜蔞,愈轉愈失其真矣。時珍之說非也,栝蔞決非果臝音轉也,《爾雅》豈以音轉註之乎?瓜蔞𦸈𧁾,後世假栝蔞之音者也。𦸈𧁾本見《靈樞經》,蓋俗字,誤見於經,後人所作乎?栝蔞非果臝之音轉可知矣。

2. 品考

栝蔞二品,其色赤,一其色黃,但其根不異,通用而可也。雷斅曰:圓者為栝,長者為蔞,亦屬牽強。今藥肆所有者,土瓜根混賣,不可不擇也。蓋土瓜根,短如甘薯,味苦。天瓜長如薯蕷,最大,味甘微苦,宜以此分別也。若無此物,則天花粉可權用。其色如雪,握之又作雪聲,不貼銀器者佳。

3. 蜀漆

主治胸腹及臍下動劇者,故兼治驚狂,火逆瘧疾。

4. 考證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證曰:驚狂起臥不安者。

牡蠣湯證曰:牡瘧。

上二方,蜀漆各三兩。

牡蠣澤瀉散,證不具。

蜀漆散證曰:牡瘧,多寒者。

上二方,蜀漆諸藥等分。

據此諸方,則蜀漆之為功,古來未嘗謂治動矣。然瘧疾,及驚狂火逆諸證,必有胸腹臍下動劇者。故見其有動者而用之,則法證無不治者。然則蜀漆者,治胸腹及臍下動劇者明矣。

5. 互考

牡蠣湯服法曰:吐則勿更服。今瘧疾有喘鳴急迫,或自汗,或不汗,胸腹動劇者,服之,則其人必吐水數升,而無其證不愈者,若有不吐者,則其證不愈也。由此觀之,蜀漆能吐水毒,動是水毒明矣。當知瘧之為病,亦水毒之所為矣。雖然,此方豈惟治瘧疾乎?凡病人喘鳴迫塞,或自汗,或不汗,胸腹動劇,皆此方能治之。

往來寒熱,發作有時,所以不豫也。晉唐以來,世醫之見仲景之方也,皆以為惟治傷寒者。故如彼葛洪、孫思邈、王燾、許叔微之書,皆知備仲景之方於傷寒門,而未嘗知治萬病矣。殊不知仲景本取治萬病之方,以治傷寒矣。降至趙宋之時,有《金匱要略》之書,當時如王洙,得仲景治傷寒中雜病證之方於蠹簡之中,而後各分其門,以為一書。世之為醫者,遂稱其書謂之《金匱玉函》之方。

金匱之玉函之,蓋尊重之至也。自此以往,世之為醫者,又見某門之方,以為某方惟治某證,於是乎如牡蠣蜀漆散二方,亦署諸瘧疾篇內,而徒知治瘧疾,未嘗知治余病矣。甚之束之高閣,而謂古方不宜今病,可勝嘆哉!嗚呼!仲景之方法之衰也,不獨王叔和為之,彼葛孫王許實為之,又醫道之大罪人乎哉?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證曰:驚狂,起臥不安。杶按:此證者,是外證也。凡仲景之為法,不獨以外證治之,且並診內外治之。故無胸腹及臍下動者,若雖有驚狂起臥不安證,亦非此方所宜也。嗚呼!是吾東洞翁千古卓識,吾儕豈不奉此乎哉?

蜀漆散證不具,且云牡瘧,蓋牡瘧者,獨展不熱,非無熱也,多寒也。夫瘧之為病,先其寒而後其熱,雖然,不可以寒熱治瘧,則豈無內候在乎?曰:必有臍下動劇矣。故仲景嘗以龍骨主之,以蜀漆佐之,醫者其察諸。

牡蠣澤瀉散證不具,然以仲景用牡蠣之方推之,則其證必有胸腹之動劇。苟有胸腹之動劇,則無有不加蜀漆之方。由此觀之,蓋此方治水腫胸腹之動劇而渴者明矣。《方極》可考。凡仲景之治動也,其活法有三:有胸腹之動,則以牡蠣治之;有臍下之動,則以龍骨治之;有胸腹臍下之動劇,則以蜀漆治之。此為仲景治動之三活法矣。

故仲景之方,有以蜀漆配之牡蠣者,或有配之龍骨者,或有配之龍骨、牡蠣者,是又仲景用蜀漆之法也。本論不載此法者,蓋屬脫誤。故晉唐以來,無有知蜀漆之功者,而諸病之有動者最多。則動之為病也,為諸病內候之主證,而最為難治者。

雖然,二千年來,諸醫之說諸家本草,何其不載龍骨、牡蠣、蜀漆之本功矣乎?或云:牡蠣之咸,消胸腹之滿;或云:龍骨、牡蠣,收斂神氣;或云:蜀漆辛以散之;或云:龍骨、牡蠣之澀以固之。未嘗見言及治動之功者,又未嘗知動之為諸病內候之主證也。吾東洞翁,生於二千年之下,始知龍骨、牡蠣、蜀漆之功,其說詳於本條之下,是誠二千年來不傳之說。

而翁獨得其旨者,不亦偉乎?韓退之嘗推尊孟子,以為功不在禹之下,余以為翁之有功於我醫,不在仲景之下矣。是非余之過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