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希雍

《先醒齋醫學廣筆記》~ 卷之四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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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 (10)

1. 六陳

枳殼陳皮半夏,茱萸狼毒麻黃,六般之藥宜陳久,入用方知功效良。

白話文:

枳殼、陳皮、半夏,茱萸、狼毒、麻黃,這六味藥材宜久藏陳放,使用時才會發現療效極佳。

2. 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逐一從頭說與君。人參芍藥與沙參細辛玄參紫參苦參丹參並前藥,一見藜蘆便殺人。白及白蘞半夏瓜蔞貝母五般真,莫見烏頭與烏喙,逢之一反疾如神。大戟芫花海藻甘遂已上反甘草,若還吐蠱用翻腸,尋常犯之都不好。蜜蠟莫與蔥相睹,石決明休見雲母,黎蘆莫使酒來浸,人若犯之都是苦。

白話文:

中醫古籍中明確指出十八種相沖的藥材,逐一說明讓你瞭解。

人參、芍藥、沙參,

細辛、玄參、紫參,

苦參、丹參加上前面這些藥,

一旦遇到藜蘆,就會致命。

白及、白蘞、半夏,

瓜蔞、貝母這五種珍貴,

不能同時使用烏頭和烏喙,

若同時服用,會像神速一樣發病。

大戟、芫花、海藻,

甘遂以上這些藥物會抵消甘草,

如果要催吐驅蟲要用翻腸草,

平常不小心犯了禁忌也不好受。

蜜蠟不要和蔥同用,

石決明不要接觸雲母,

黎蘆不要用酒來浸泡,

如果違反這些禁忌,都會帶來痛苦。

3. 當禁不禁犯禁必死

張子和云:病腫脹既平,當節飲食,忌鹽、血、房室。犯禁者病再作,乃死不救。

病癆嗽,忌房室、膏粱。犯者死。

傷寒之後,忌葷肉、房事,犯之者不救。

水腫之後,忌油鹽。

病脾胃傷者,節飲食。

滑瀉之後,忌油膩。此數者決不可輕犯也。

時病新差,食蒜、鱠者,病發必致大困。

時病新愈,食犬,羊肉者,必作骨蒸熱。

時病新愈,食生棗及羊肉,必作膈上熱蒸。

時病新愈,食生菜,令人顏色終身不平復。

病人新愈,飲酒、食韭,病必復作。

4. 不必忌而忌之過

張子和曰:臟毒、酒毒、下血、嘔血等症,如婦人三十已下血閉,及六七月間血痢,婦初得孕擇食者,已上皆不禁口。

白話文:

張子和說:臟腑毒熱、飲酒過度、下痢出血、吐血等疾病,就像婦女三十歲以下月經不通,以及六、七月間患上痢疾,以及婦女懷孕後挑食,以上情況都不宜忌口。

凡久病之人,胃氣虛弱者,忽思葷茹,亦當少少與之,圖引漿水穀氣入胃,此權變之道也。若專以淡粥責之,則病不悅而食減不進,胃氣所以難復,病所以難痊。此忌之之過也。智者通之。

白話文:

對於患有慢性虛弱的人來說,如果突然想吃葷腥的食物,也要少許給他吃,以便引動湯水和穀物的氣息進入胃中。這是權宜變通的方法。如果只用清粥來責備他,那麼患者就會不開心,進食減少,胃氣難以恢復,病情也就難以痊癒。這是過於忌口的緣故。聰明的人能明白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