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金鰲

《傷寒論綱目》~ 卷六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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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4)

1. 不可汗

【綱】仲景曰。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目】朱肱曰。春不可大發汗。以陽氣尚弱。不可急奪。使陰氣勝。於時天寒初解。營衛腠理俱緩。可用小柴胡湯之類治之。冬不可汗者。以陽氣伏藏。不可妄擾。不論傷寒中風。以輕藥解利之。傷寒無汗者。只與桂枝麻黃合半湯。傷風有汗。只與柴胡桂枝湯。或得少汗而解。

或無汗而解。勢甚者不拘。此夏月天氣大熱。玄府開。脈洪大。宜正發汗。但不可用麻黃桂枝熱性藥。須麻黃桂枝湯黃芩石膏知母升麻也。夏月有麻桂症。不加黃芩輩。轉助熱氣。便發斑黃也。白虎湯雖可用。然治中暑。與汗後。一解表藥耳。白虎未能驅逐表解。況夏月陰氣在內。

或患熱病。氣虛人妄投白虎。往往有成結胸者。以白虎性寒。非治傷寒藥也。其人當汗而衄血下血者。不可表也。桂枝。壞病者。不可表也。知犯何逆。臨症治之。婦人經水適來。不可表也。表則鬱冒不知人。此為表裡俱虛。故令鬱冒也。風溫者。不可表也。葳蕤湯。濕溫者。

不可表也。蒼朮白虎湯。虛煩者。不可表也。竹葉湯。以諸虛煩熱。與傷寒相似。然不惡寒。身不疼。故知非傷寒。不可汗也。頭不疼。脈不緊。故知里不實。不可下也。病人腹間左右上下。有築然動氣者。不可汗也。方治。詳在動氣本條。以此見古人慎用表藥也。

張云岐曰。太陽症。非頭疼項強。不可發汗。非身熱惡寒。不可發汗。非脈浮。不可發汗。

【綱】仲景曰。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也。當須識此。勿令誤也。

【目】李中梓曰。無表症。不可汗。脈沉。不可汗。尺脈遲。不可汗。脈微弱。雖惡寒。不可汗。汗家。不可重汗。太陽少陽並病。頭項強痛。或眩冒心下痞。不可汗。脈弦細。頭痛而熱。屬少陽。不可汗。

【綱】仲景曰。瘡家身雖疼。不可發汗。汗出則痙。

【目】汪昂曰。瘡家雖傷寒身痛。不可發汗。發汗則痙。表虛熱聚。故生瘡。汗之則表愈虛。熱愈甚而生風。故變痙也。衄家亡血家。不可發汗。發汗則陰陽俱虛也。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亡耗津液。反增客熱也。尺脈遲。不可發汗。以營弱血少故也。脈沉遲為在裡。

反發其汗。則津液越出。大便難。表虛里實。必譫語也。咽燥喉干。不可發汗。津液不足也。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四肢厥冷。肺腎虛寒也。下利雖有表症。不可發汗。汗出必脹滿。走津液而胃虛也。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汗者心之液。心亡血液故亂也。

【綱】仲景曰。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裡虛。須表裡實。津液自和。使汗出愈。

【目】閔芝慶曰。可汗者。脈症全在表也。若太早太過。津液竭而變生焉。有不可汗者。諸虛百損。咽乾口燥咽痛。瘡瘍淋瀝。經水適至。諸失血。吐沫咳嗽。壞病。脈遲微澀。或厥而脈緊。俱宜和解。不宜汗。若強發之。病微者難瘥。劇者言亂目眩而死。

鰲按。本條曰裡虛。只重在裡。表裡實。表字帶言耳。蓋表者。身也。里者。心也。表裡字。即頂上身重心悸身心二字言。若心悸由於水氣者。亦須發汗。但曰尺脈微。則明言心液虛矣。如何與悸由水氣者同用汗法。

【綱】仲景曰。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

【目】鰲按。此與上條。單論脈法本當發汗者。然上以尺中微為裡虛。而不可汗。此以尺中遲為營氣不足。亦不可汗。蓋此二者。雖發其汗。而一則心液虛。一則營氣虛。俱不能作汗。徒使正氣益耗耳。

【綱】仲景曰。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

【目】張介賓曰。脈有忌汗者。如論曰。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汗吐下。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為無陽。不可發汗。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汗則寒慄不能自還。傷寒四五日。脈沉而喘滿。沉為里。不可汗。

汗亡津液。必大便難而譫語。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以亡陽故。尺脈弱而無力。切不可汗下。尺中遲。不可汗。以榮氣不足血少故。按以上忌汗諸脈。可見仲景大意。故凡治傷寒。但見脈息微弱。及沉細無力者。皆不可任意發汗。然欲去外邪。又非汗不可。而仲景云。脈微弱者。

不可發汗。夫脈弱非陽。既不可用寒涼。而寒邪在表。又不可用攻下。然則舍汗又將何法以治此表邪乎。不知溫中即所以散寒。強主即可以逐寇。此仲景之意。豈不盡露於言表乎。且凡病外感而脈見微弱者。其汗最不易出。其邪最不易解。何也。以元氣不能托送。即發亦無汗。

邪不能解。則愈發愈虛。而危亡立至。夫汗即血。由於營也。營本乎氣。由乎中也。未有中氣虛而營能盛者。未有營氣虛而汗能達者。脈即營之外候。脈既微弱。元氣可知。元氣愈虛。邪愈不解。所以陽症最嫌陰脈也。凡治表邪之法。如果邪實無汗。則發散為宜。有汗而熱不除。

則和解為宜。元虛而邪不能退。則急培其根本。以待其自解自汗。此逐邪三昧。萬全之法也。若但見其外。不見其內。不論症之陰陽。脈之虛實。但知寒涼可以退熱。但知發散可以解表。不知元陽一敗。危立至矣。凡發汗太過。一時將致亡陽。或身寒而慄。或氣脫昏沉。惟煎獨參湯飲之。

甚者或以四味回陽湯。庶可保全。又有邪本不盛。或挾虛年衰感邪等症。醫不能察。但知表症宜解。而發散太過。或誤散無效。或屢散不已。遂被其害者有之。或邪氣雖去。竟至胃氣大傷。不能飲食。漸至羸憊不振者有之。皆過汗之戒也。

柯琴曰。脈微而無和緩之意。此太陰虛矣。但惡寒而不惡熱。是二陽虛矣。陰陽俱虛。當調其陰陽。

【綱】仲景曰。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無汗而喘。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若無汗而喘。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目】李時珍曰。仲景每於汗下後表不解者。用桂枝更汗。而不用麻黃。此則內外皆熱而不惡寒。必其用麻黃後。寒解而熱反甚。與發汗解半日許復煩。下後而微喘者。不同。發而不得汗。或下之而仍不汗。喘不止。其陽氣重也。若與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下咽即斃。此湯使溫解之方。轉為涼散之劑也。

【綱】仲景曰。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湯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目】危亦林曰。酒客不喜甘。平日蓄有濕熱也。病雖中風。應與桂枝。以不喜甘而不與。正以善桂枝湯之用也。言外當知有葛根芩連之法。

鰲按。危氏補出葛根芩連之法。若魏伯鄉柯韻伯輩俱宗之。凡遇酒客病。使人知所以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