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氏錦囊秘錄》~ 雜症大小合參卷三 (14)
雜症大小合參卷三 (14)
1. 菖蒲湯
2. 竹瀝膏
3. 吉氏方
4. 行遲(兒科)
小兒三百六十日,則膝骨成,乃能行期也。有數歲不能行者,稟受腎元不足也。夫骨屬腎,憑髓所養,腎氣有虧,則不能充髓滿骨,故軟弱不能行者。復有重幃深閉,不見風日,或終日懷抱,筋骨不舒,是以難行者。又有離胎多病。肝腎俱虛,肝虛則筋弱,腎虛則骨柔,而不能行者,復有過食甘肥,有傷脾胃。
乃絕化源,致成疳症。氣血日憊而不行者,隨症調治,亦有可復之天。
5. 虎骨丸
6. 五加皮散
7. 五軟五硬五冷五縮五反五緊五陷五腫五喘五肓五惡候
(兒科)
五軟者,手腳腰背頸軟是也。五硬者,手腳腰背頸硬是也。五冷者,手腳氣唇面冷是也。五縮者,手腳舌唇陰縮是也。五反者,眼唇舌項腳反是也。五緊者,咽喉口唇眼睛手腳陰囊緊是也。五陷者,囟門太陽眼輪胸下肩並陷是也。五腫者,手心人中舌頭陰脛膝脛腫是也。五喘者,痘瘡驚風虛喘吐瀉下痢喘是也。
五肓者,瘡痘驚風久渴久痢久瀉肓是也。不論何病,總皆惡候。
又謂五軟者,胎怯也。有因父精不足,母血衰少而得者,有因母之血海既冷,用藥強補而孕者。有因受胎,母多痰病,或年邁而有子者,或日月不足而生者,或服墜胎之劑不去,而耗傷真氣者。是以生下怯弱,不耐寒暑,少為六淫侵犯,便爾頭項軟,手足軟,身軟口軟,肌肉軟,名曰五軟。然頭軟者,腎肝之病也。
蓋肝主筋,腎主骨。肝腎若虛,項軟無力,治難漸痊,他年必發。手足軟者,四肢無力,而手垂,懶於舉物,五歲而不能行,腳軟細小是也。身軟者,陽虛髓怯,六淫易攻,遍體羸弱謂耳。口軟者,虛舌出口,肌內軟者,肉少反寬,不長肌肉,大概本於先天不足,而治獨重於胃,蓋胃為水穀氣血之海,五臟六腑之大源也。
五硬者,仰頭取氣,難以動搖,氣壅疼痛,連胸膈間,手心腳心冰冷而硬,此陽氣不營於四末也。《經》曰:脾主四肢;又曰:脾主諸陰。手足冷而硬者,獨陰無陽也。故難治,肚筋青急者,木乘土位也。急用六君子湯,加炮薑桂升柴,補脾平肝。若面青而小腹硬者,性命難保矣。
小兒稟受腎氣不足,而有五遲五軟,解顱鶴膝諸候,當以六味丸加鹿茸補之。若精氣未滿而御女,致有頭眩吐痰,發熱盜汗諸候,當用六味八味二丸,及補中湯加減用之,然節齋謂,小兒無補腎法,蓋以男子二八而精始滿,既滿之後,妄用虧損,則可補之,如先天稟受不足,理無可補,稟之。
若足,何待於補,孰知諸臟有虛有實,而腎臟有虛無實,凡小兒之陰氣未成,即腎虛之日也。或父母多欲,而所稟覆虧,更腎虛之候也。陰氣不足,而不知補之,則陰絕而孤陽亦滅矣。
何謂可無補耶?此義惟立齋先生深知其奧,況小兒因天稟不足,致疾者,恆多,則先天之不足,難以或陰或陽為定論,張以六味八味二丸,以救小兒稟受陰虛陽虛者,全活甚眾,豈止陰氣不足而已哉!凡小兒面青㿠白,其出痘必主內潰不出,此即稟受腎中元陽不足也。久服八味丸方可挽回。
若進肥兒丸,反速其斃矣。